体制思维惯性PK政府公信力

阎雨 原创 | 2006-06-14 10:26 | 收藏 | 投票

政府公信力,是政府是否作为、能否全面履行公共责任的质量和获得公众认同的指数。政府作为公共事务管理机构,公信力是其执政的依仗,如果缺少了公信力,政府就缺乏民意而丧失执政能力。

公信力要体现出对民意的尊重,知情权的保障和信息的透明度。

 

   “国六条”和九部委新政让我们欣喜的看到完善房地产统计和信息披露制度的推行,且不说实施成效如何,就这一政策的出台本身有着极大的进步意义,尽管这一进步显得晚了些和具有相当的保留性,但起码政府已经意识到了国民知情权的问题。由封闭走向透明是对国民权利的尊重和智力资源的尊重。政府毕竟不是全能的,也永远不会是全能的,提高政策的能见度,丰富且无成本的民智资源对政府行政执政都可谓百利而无害,“非典”危机处理就是最典型的案例。

九部委新政合理控制城市房屋拆迁规模和进度的规定也具有很强现实意义,控制拆迁规模既是抑制需求市场的增长,同时因为拆迁问题已成为了损民害民的重要途径。如何使地方政府明白他们应尽快适应由权力政府向法制政府、“任性”政府向责任政府的革新,中央为此也费尽心思。

 

几千年来的集权制度,使部分不洁官员可以利用手中的权利,对辖下的民众进行合法的伤害,通过施暴伤害,获取利益,因为这种伤害几乎没有成本,后来到了随心所欲的程度。作为制度和思维具有一定的惯性,再加上我们现行的制度中还有不尽完善的地方,这就给个别不法官员留下了空间。

另外现行的官员任免制度促成了干部的走读制,这就使得官员间的责任衔接的掉链,透支未来甚至成为官员们维持现状和“政债工程”的基本手段和规则,子吃卯粮基本成了各级政府的惯例,使在任官员疲于应付上任官员留下的黑洞,

因为严重透支,在任官员往往无力去弥补上任的黑洞,自然无法履约和兑现,所以诚信就无法得到保障。更令人不安的是,政府为了不履约往往采取拖赖的办法,甚至动用公共资源和行政力量去对付守约方,采用明暗两手,使得部分职能部门有灰社会化的倾向。这样造成部分地方政府诚信的缺失,公信力的衰弱,使得政府与民众缺乏有效的沟通,自然会造成信息不对称或者是信息的衰竭和异化,这样使得双方的矛盾日益递增,使得本来与对方无隘的事也往往归咎于对方,往往地方官员的个人行为,民众常常理解为中央政府的意志,而中央政府莫名背了黑锅和承受污名

 

政府是国家信用的代表,政府信用对整个社会信用具有引导作用,政府信用在社会信用中具有示范效应。中国已经完成了革命政府的历史使命而走向法制和民意时代,作为法制政府承担责任是政府的第一要义,政府行使的每一项权力背后都连带着一份责任感。

 

 

房地产政策因为涉及国计民生,它的制定和推行,应当有战略性、全局性,具有着持续、稳健的特性,还要有很强的宽容度而不应当是为了个别问题,却要动用全部资源,头疼医头,脚疼医脚,而是从根本上进行医治,激活免疫功能,通过社会、政府的自身系统进行有效的自动调节。彼德·圣吉在《第五项修炼》提出组织运作的最高境界是:系统思考。系统思考具有自主性和有效性,同时可以把问题解决在萌芽和初始状态,实现处理成本最低化。

 

通过房地产新政的推行进而推动政府诚信、公信的提升,政府须对以往行为负起责任,不能抛包袱,不能回避,不能掩盖和躲藏,更不能愚民欺人,借改革之机否认拒绝。

 

面对公信、诚信的政府,老百姓是愿意倾听和沟通的,对于政府的难处自然也理解和体谅。老百姓很容易满足,永远记着别人的好,官府哪怕几句慰籍话的语,哪怕一斛干瘪的谷穗,都让你们心满意足,拉一下你们的手,你们就会感激涕零。他们不怕吃苦受罪,而怕得不到认同和尊重,公平和尊严是他们千年不灭的诉求,然而这一诉求好象依然遥不可期,让他们等得漫长而辛苦。

2006-6-14

 

 

 

个人简介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西南分院 执行副院长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战略合作办公室 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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