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专业银行监管队伍建设的几点认识

蓝春锋 原创 | 2006-08-19 14:56 | 收藏 | 投票

 

监管建设,人才为本。刘明康主席在银监会2005年工作会议上提出,要通过几年的努力,建设一支“学习型、专家型、务实型和开拓型”的监管干部队伍。这是银监会大力实施监管人才战略,着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具体体现,也是新形势下对监管干部队伍提出的新要求。银监分局地处监管第一线,承担着繁重的监管任务,要想履行好监管职责,就要加强监管能力建设,提升履职能力,具备“四型”监管队伍的素质。否则,我们的履职能力就会大打折扣,工作也难有作为。

关于学习型。能力来自学习。加强监管履职能力,关键在于加强学习。过去我们比较重视学历教育,从中专到大专,再到本科、研究生,这对提高知识层次是十分必要的。但是,我们也要看到,社会经济活动尤其金融活动是十分复杂和瞬息万变的,在实践中不断学习对银监分局的同志来讲,显得尤为重要。毛泽东同志曾经说过,要想知道梨子的滋味,就要亲口尝一尝。在学习问题上,笔者觉得有一定学历的同志,不能沾沾自喜,而是要贴近实际,从工作实践中汲取营养,增强才干,扩大知识面。同时,不但要多掌握专业知识,还要重视政治学习。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提出了许多新概念,如,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等,这对指导我们的工作,起着统率的作用,能保证我们的工作不走偏方向。学习无止境,不及时学习,就会落伍。

关于专家型。所谓专家,主要是指在监管业务的某一方面(主要是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和监管调查)有专长的监管人才。按照美国著名心理学家斯腾伯格的说法,专家与新手的区别主要在于:一是知识层面。专家不仅要掌握具体的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而且还要具有从事科学研究的知识,尤其在专家擅长的领域内,他运用知识比新手更有效。二是解决问题的效率。在专长领域内,专家与新手相比,能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更多的工作。三是洞察力。在专长领域里,专家比新手有更大的可能找到新颖和适当的解决问题的方法。在银监分局,如果大家在从事的专业岗位上,掌握的知识比别人多,认识比别人深,能够就监管业务的某一方面进行刻苦钻研,成为行家里手,给别人尤其是刚接触这一岗位的新手一些借鉴、某些启示。最令人担忧的是,对自己从事的工作,不去学,不去钻,若明若暗,似是而非,对一些业务知识,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实际上,每一个工作岗位,不管是监管岗位,还是综合岗位,都有自己的专业知识,都需要去了解掌握,熟练地运用发挥。

关于务实型。务实,就是要有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这是我们党的思想路线,也是监管工作中必须遵循的原则。我们所做的监管工作不是给上级看的,也不是给自己看的,是在认真履行《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赋予我们的重要职责。总结多年的工作体会,笔者觉得在监管工作中要力诫形式主义和做表面文章。形式主义只注重形式,不注重内容,局限于大会开过,文件发过,材料报过,就完成了,但对监管的实际效果如何,对地方经济金融发展的推动作用如何,却不怎么关注。还有一种情况,表面上看工作很深入,但上面一检查,或者事后再“回头看”,一些问题很容易就发现了。究其原因,主要是有的职能部门工作比较浮躁,落实不够有力,缺乏一种务实的工作作风。所谓务实,笔者觉得不但要有形式,更要关注具体成效,形式要从成果中体现出来。形式与内容的统一,表面与内在的统一,这才是我们应该具备的务实作风。

关于开拓型。只有推陈才能出新,只有出新才能取胜。监管工作要上新台阶,要求我们必须从老的做法、旧的思想中走出来,走前人没有走过的路,在监管工作中敢于创新,善于打造“亮点”工作,进而创造更为优良的监管业绩。银监会成立后,及时提出了“管法人、管风险、管内控、提高透明度”的全新监管理念,对于我们这些从人民银行划转过来的人员来讲,需要及时更新理念,转变观念,调整角色定位和工作方式、方法。每一个地方经济金融都有其特殊性,银行监管工作既有共性,也有特殊性。需要我们立足本地实际,化大力气去探索、去开拓、去创新。只有我们牢固树立敢为人先的前列意识,在创新上下功夫,才能不断提升我们的履职能力,我们的工作才更有活力,才能为区域经济金融的和谐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个人简介
出生于赣南,求学于京西,就业于浙北,金融从业20多年,持续关注金融对经济\经济对金融的影响。本站为本人学习及原创作品刊发网站,转载文章仅供本人学习之用途,版权归原作者,原创作品若转发引用请注明出处。
每日关注 更多
蓝春锋 的日志归档
[查看更多]
赞助商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