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发行注册制离我们有多远?

曹中铭 原创 | 2006-09-26 23:54 | 收藏 | 投票

    在两地大盘加速上涨的六七月份,监管层不惜“撕毁”当初的承诺猴急般地将新老划断的“三步走”演绎成了“二步走”,而所谓的全流通后的市场化发行也浮出水面。当然,市场化发行是大势所趋。只是在当前的市场格局下,究竟应该实行什么样的“市场化”则是监管层所要关注的。

    近日媒体大量报道了有关新股发行注册制的消息,很是吸引市场的“眼球”。其实,在报道出来之前,证监会就委托与授权沪深两家交易所对国内股票发行制度改革进行了研究。据报道,两家交易所在各自的报告中,对注册制的概念、注册制的制度内容、注册制实施时间等进行了阐述。“两份报告除了个别细节有差异外,主要内容基本一致。”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报告认为,从采用注册制国家的情况来看,股票发行注册制的实施至少需要满足以下几个基本条件:本国的市场经济环境比较完善,证券市场发育比较成熟;应有较为健全的法规制度作为保障;监管层市场化的监管手段比较完善,监管能力较强;发行人、承销商和其他证券中介机构应有较强的行业自律能力,依法规范稳健运作;投资者应当树立一个比较成熟理性的投资理念。

    新股发行审核制度从最早的额度制到审批制,再由审批制转变为目前施行的核准制,其中的弊端市场有目共睹。借鉴国外成熟市场的经验并非是什么坏事,注册制迟早总有一天会“光临”。问题是,注册制到底离我们还有多远?

    十几年的风雨历程,可以说中国股票市场一直处于“爆炸式”的发展阶段。由于制度本身存在重大缺陷,股改前市场“圈钱”成风,上市公司几无诚信可言,券商违规事件频出,投资者的信心丧失殆尽,并由此导致了长达四年多的大熊市,超过万亿的市值被蒸发,股指又回到了“解放前”,而绝大多数投资者的资金卡则收了一根长长的“大阴线”。此情此景,说中国股票市场已到了生死存亡的关头并不为过。

    变革中求生存求发展是市场的唯一出路,但股改只不过是消除市场制度性缺陷的一个方面而已。比照上证所的研究报告,目前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的条件并不具备,甚至还存在很大的差距。单单从证券市场的发育成熟度来说,股市还只是一个“新生儿”,还没有成长为一个健壮的“小伙子”达到能够抵御各种病菌侵入的程度。在法制建设方面还有不少“盲点”,监管层的监管手段和能力还有待加强,中介机构的行业自律能力较低,甚至在日前又传出了“中国版德勤”中天华正在审计中放水的丑闻。而违规成本低一直为市场所诟病,尽管近年来监管层在基础性制度建设方面下了不少的功夫,但仍然跟不上市场发展的要求。

    很明显,注册制更有利于上市公司的“圈钱”行为。因为注册制只要求拟发行新股公司按照相关流程披露了能够反映公司基本面的信息,然后到证券监管部门注册登记后,如果监管部门对其信息披露无异议,拟发行股票上市公司就可披露招股说明书进行招股发行。在这一过程中,只是加大了中介机构的法律责任。但问题恰恰出在这方面。由于目前中国的股票市场还是一个人治的市场,而并非真正意义上的法治,中介机构包括申银万国、德勤等这样的大牌都频频“放水”,更不能保证其它中介机构不会在履行职责时使“阴招”,上市公司的质量也就无法得到保证。说得严重点,注册制弄得不好也可能“蜕变”成了“圈钱制”。

    而在另一方面,股改后在中国证券市场重新架构的大格局下,更应该着重抓市场的基础性制度建设,其中,法制建设成为不可或缺的一环。只有大大提高敢于违规者的违规成本,中国的证券市场才会翻开新的一页。否则,监管层如果急功近利地把注册制强加于市场,带给市场的将无疑是一碗极具中国特色的“夹生饭”。

    本文链接  http://finance.sina.com.cn/stock/ychd/20060922/1717293973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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