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入银行的钱本来就是我的,既然存钱的时候没有限额,取钱的时候为什么要限制,银行以前的做法是不合理的。在银行存钱其实相当于一个委托代管协议,储户有取自己钱的权力,这个权力就包括什么时候取(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取多少,银行由于属于强势,自是为了自身方便便列出一些霸王条款,势必会遭到客户的反对。
这次取消限额无论对储户还是银行都是好事情。对储户的好处不言而喻,方便;对银行提高了服务质量,提高了客户满意度,将来外资真正进入的那一天,内资银行至少少了一个扣分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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