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县考察记(8)-重庆城乡统筹的“拔山模式”

蔡律 原创 | 2007-12-13 23:43 | 收藏 | 投票

  重庆城乡统筹的“拔山模式”

  忠县考察记(8)

  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既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长期的艰巨任务,重庆市委、市府鼓励40个区县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结合本地实际,大胆实践,先行先试。2007年9月5日忠县县委、县政府出台《关于大力发展特色产业加快推动城乡统筹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在“城乡二元结构并没有实现根本改变,产业支撑力不强、就业岗位不足、社会事业发展滞后、移民安稳致富和农民增收困难等深层次矛盾尚未得到根本解决的情况下,抢抓机遇、敢闯敢试、重点突破,大力发展特色产业,加快推动城乡统筹发展。”

  拔山镇被忠县县委、县政府确定为忠县统筹城乡发展试点镇,实际上拔山镇两年来,让农民真正实现“出门不湿鞋、煮饭不烧柴、喝水不用抬、生活更宽裕、邻里更和谐”的新农村建设标准,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当我实地考察时候,我发现拔山镇小区规划宽敞整齐,人来人往充满生气,沿着水泥公路驶向柑橘园,在葱绿苍翠的果园,柑橘挂满枝头,山环水绕,高天阔地之间,一派田园风光。拔山镇党委书记陈敬荣一边陪同考察,一边给我们介绍拔山城乡统筹的探索实践成果。

  拔山镇党委书记陈敬荣向作者介绍城乡统筹规划

拔山城乡统筹主要做法是“五个一体化”、“五级转移”和“四个转换”,即城乡规划布局一体化、城乡产业发展一体化、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一体化、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城乡政策措施一体化等“五个一体化”建设;实施农民向市外转移、向重庆主城转移、向县城转移、向集镇转移、向村社康居示范点转移等“五级转移”;努力实现农民身份换市民身份、宅基地换住房、承包地换养老保险、建制镇转为街道办事处等“四个转换”。加快产业发展、劳务输出、土地流转,积极推动农民自愿放弃宅基地、农民自愿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城乡充分就业、基层党建创新,大力建设农民居住集中区、养殖小区、轻纺加工小区、旅游渡假小区、商贸小区,全力做到思想工作、产业发展、生活环境、公益事业、文化活动、社会治安联做联建,努力把拔山建成10—20万人口的小城市。

  城乡统筹关键是发展产业,拔山重点是发展柑橘产业,到2011年全镇柑橘总面积将达到5万亩,着力打造中国柑橘城核心区域,以柑橘产业的大发展建设旅游、休闲、渡假基地。目前,全镇已定植柑橘果园8300多亩,今年新规划落实政策1000多亩。二、三产业重点以商贸业和轻纺加工业为主,全镇已引进了上海雄瑛羊毛衫厂、重庆手袋厂、广州利发鞋厂、北京时代木制品厂投资的聚福佳木制厂、武汉诚信门窗厂等6家小型加工企业入驻拔山;已引进福意百货、新世纪百货、蜘蛛王、奥伦皮鞋店、深圳百年禧家私城、利发家私、世纪家私、双星连锁店、奥特斯邦威等10余家品牌店和大中小型超市。蓝湖新城已确定为全民创业小区,并努力打造为商业都市圈。同时,加大了农村富余劳动力输出,2007年全镇劳务输出21500余人。

 拔山荒坡变果园

 城乡统筹发展必须解决土地流转问题。按照“依法、有偿、自愿”的原则,探索创新土地流转模式,实现土地规模经营,提高土地利用率,发挥最大效益。严格执行土地不得撂荒的规定,实行了“土地流转受益、土地撂荒受罚”的村规民约新制度。通过全面清理,全镇现有摞荒地2539亩,拟规划全面收回发展柑橘产业,其中100亩摞荒地用于村社级集体经济组织收回集体发展柑橘产业,从第5年起其纯收益按4:6比例分成(集体为60%)。

葱绿苍翠的果园
  鼓励农民放弃宅基地,按照“城市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的要求,拿出原农村宅基地的40%左右,集中兴建新型农村社区,腾出60%左右的农村宅基地指标置换为城市建设用地或置换为农民建养殖小区、工业小区。农民将宅基地放弃后到镇规划区集中建房,原宅基地由村集体收回复耕后按每人25㎡减免城镇建设配套费,或退出宅基地奖励5000元。通过政府进村入户清理,全镇有200余户农民自愿放弃宅基地。

  为鼓励农民放弃宅基地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支持到城镇购房创业,从而使农民变市民,拔山镇出台了系列补助奖励办法。

  一是全民创业补助办法。凡2007年8月1日至2008年12月30日在蓝湖新城已建成的小区范围内创业的(包括商贸业和加工业)前100名可享受创业资金补助(外来投资者购房建厂的按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执行,不在此范围),其标准是:(一)、单个门面按营业面积10元∕平方米计奖;(二)、若一户有多个门面则按300㎡以下每个门面500元计奖;(三)、品牌超市:营业面积达500㎡以上的奖3000元,营业面积达1000㎡以上的奖5000元,营业面积达2000㎡以上的奖10000元;(四)、若在2008年12月30日止不足100名,以后开业的不再奖励;若在2008年12月30日止已满100名,其后进入的个体户和私营企业只享受其他优惠政策,不享受以上补助奖励。

  二是离土创业补助办法。自2007年8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0日止,本镇农民到蓝湖小区购买住房和门面且从事二三产业者,前100名由镇政府补助居家创业扶持资金500元到10000元(具体标准同全民创业补助标准)。(一)、放弃宅基地(指毁掉旧房屋,毁掉时镇政府将派2名工作人员前往摄取毁前毁后照片,宅基地交回村社集体并出具书面意见)可减免城镇建设配套费,减免面积按25㎡/人计算减免金额按每平方米减免56元计算,到镇上蓝湖小区购房并置业、或到镇政府规划范围内指定区域建房的由镇政府补助居家创业扶助资金每户3000--5000元。(二)、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无偿交回村社集体所有并签定书面协议)到镇上蓝湖小区购房置业的家庭由镇政府按人均600元的标准计算奖励金(按3到4人计算)(此款先由村级经济组集体向镇政府借款支付,然后由村社将其土地进行流转,在其流转的收益中逐年抵扣。)(三)、将宅基地房屋卖给“高山移民”或边远农民居住,其土地必须无偿或有偿一同转让给购房户,此类农民进镇购房置业(凭房权过户有效手续,经镇政府审查审核)可享受创业资金补助500元至5000元。

  拔山新社区,让农民过上城里人的生活

三是身份转换奖励政策。在蓝湖小区购买房屋并由农民转为居民身份的居民自己经营或搞加工业生产的除可享受创业资金补助,还可享受以下三项优惠政策:(1)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二、三产业的税收优惠政策。(2)享受创业贴息。(3)免一至三年行政规费的优惠政策。本镇居民将房屋租用给其他居民或外来非本镇居民经营的,其本人不享受创业资金补助。以上办法也适用镇外人口到本镇落户(转为拔山居民)创业,将享受同等的创业资金补助。

  四、推行养老保险制度。农民转为城镇居民且自愿交纳养老保险的,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凡年龄在16周岁以上,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本人自愿缴费,可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费按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20%交纳,缴费满15周年及其以上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办理退休手续,从次月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费;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实际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继续补足到15年;如果不愿意继续补足到15年的,一次性结算待遇给本人。所有用人单位都就依法为员工参加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

  五、改革完善户籍制度。在镇上有固定住所或租房居住一年以上,有稳定生活来源的农民及其亲属可转为城镇居民。

  六、创新组织设置模式。不断探索基层党组织设置模式,推行机关党支部与社区党支部、农村党支部结对共建党总支部;推行片区党支部建立产业党支部、协会党支部,适时建立街道办事处,不断探索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区管理和运行机制,构建和谐社区,规范社区管理,发展社区事业,健全服务网络,强化社区功能,把社区建设成民主自治、管理有序、治安良好、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现代新型社区,推进社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全面协调发展。

  城乡统筹要求我们要以江浙人的观念深圳的速度建设拔山镇,所有的措施归结为为一点:让农民过上城里人的生活。(未完待续)

  蔡律 2007年11月

  相关文论参见:cailv.bokee.com

 

 

个人简介
湖北师范大学毕业,留校任系团总支书记兼政治辅导员;2004年任忠县人民政府顾问,2007年获“重庆市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全球问计求策”一等奖,荣获2007度、2008年度重庆十佳网络知识分子。荣获2011年“新阶层·重庆第二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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