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非法套现”给银行带来的商机

董峥 原创 | 2007-12-08 23:48 | 收藏 | 投票

对生意人来说,“一本万利”是做生意的最高境界。然而非法信用卡中介,做的竟是“无本万利”的危险买卖。今天我们随意翻开一张报纸的综合广告页,都会看到有“非法套现”的广告,互联网上也大量充斥着这类广告。可以说它如同一个毒瘤,不仅危害着信用卡行业的健康发展,更是为发卡银行带来巨大的风险。

 一、报刊广告、网上建群兜售信用卡套现业务。一般通过其申请的话,都可成功申请透支额度万元以上的信用卡金卡,并将信用额度套为现金,到还款日还不上钱,他们还提供代还款服务,上述服务均收取一定的手续费。参与者包括各大银行办理信用卡的业务员,有拥有POS机的小店老板,有在“淘宝网”等网站开网店的人。收费比例一般分:套现5000元以下,收取服务费3%;5000元~3万元,服务费1.6%~2%;3万元以上服务费1.5%。经常刷卡可办理服务金卡,凭卡每次不管套现多少,服务费长期1.5%。同时确保真实交易当场拿到现金,信用卡还可以正常积分。在今年上半年股市旺的时候,很多人都这样套现用于投资。

二、开网店套现。先在淘宝、拍拍等网站上开网店,同时开通支付宝、财富通等。以淘宝网为例,需要提现的人登录网店,通过支付宝刷信用卡消费。店主在收到支付宝“货款已到账,可以出货”的短信后虚拟发货。提现人再向支付宝确认已收货。于是,货款很快就划到店主的支付宝账户。然后,店主再向支付宝发出提现申请,通常两三个工作日后,支付宝就会把钱划到店主登记的银行账户上,店主再把钱提出来扣除手续费后交给需提现人。现在很多银行在批准使用支付宝时也很谨慎,通常都限制单笔交易额在500元以内,甚至连单日的交易额也做限制,但是这么做,只要使用信用卡多买几次也能实现较大额度的提现。

现在多家银行都看中信用卡在中国市场的广阔“钱途”和丰厚利润,竞相开展业务,门槛越降越低,甚至凭一张名片就可以申请信用卡。办卡门槛低,很多人日常消费根本消化不了那么高的额度。真正需要现金的时候,能够取现的额度又太低而且取现手续费又太贵,因此,能提供套现服务的“黑中介”生意异常火爆。“通常取现金额只能为授信额度的30-50%,每卡每日取现累计金额不超过2000元人民币。如信用卡授信额度为1万元,客户最多只能取现3000元,而且取现每笔要付交易金额3%的手续费,同时不再享免息期,还要按日支付万分之五左右的利息”。仔细算了一笔账,假设信用卡客户要提现1万元,且该笔款项透支时间为30天。那么,通过套现中介,该客户的提现成本为200元,还可以享受银行的积分活动。如果信用卡直接从ATM机取款,即便是金卡也提不了1万元。即便能提,成本也是惊人的,需要300元的手续费再加上150元的透支利息,总计450元。相比之下,信用卡客户找套现中介非法套现更省钱。这些都给信用卡套现中介提供了生长的肥沃土壤。

信用卡非法套现的危害 

首先,信用卡套现增加了我国金融秩序中的不稳定因素。我国对于金融机构有严格的准入制度,对金融机构资金的流入流出都有一系列严格的规定予以监控。那些不法分子联合商户通过虚拟POS机刷卡消费等不真实交易,变相从事信用卡取现业务等行为却游离在法律的框架之外,违反了国家关于金融业务特许经营的法律规定,背离了人民银行对现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还可能为“洗钱”等不法行为提供便利条件,这无疑给我国整体金融秩序埋下了不稳定因素。另外,银行风险的增大,大量不良贷款的形成也将破坏社会的诚信环境,阻碍信用卡行业的健康发展。

次,非法提现对发卡银行的伤害是巨大的。绝大多数的信用卡都是无担保的借贷工具,只要持卡人进行消费,银行就必须承担一份还款风险。所以在通常情况下,银行通过高额的透支利息或取现费用来防范透支风险。可是,信用卡套现的行为恰恰规避了银行所设定的高额取现费用,越过了银行的防范门槛。特别是一些贷款中介帮助持卡人伪造身份材料,通过信用卡销售代理企业向银行申请信用卡,批准后由于使用带有一定迷惑性,可以由银行不断提升信用卡额度,银行的正常业务受到巨大的干扰,也带来了巨大的风险隐患。由于大量的套现资金,持卡人无异于获得了一笔笔无息无担保的个人贷款。而发卡银行又无法获悉这些资金用途,难以进行有效地鉴别与跟踪,信用卡的信用风险形态实际上已经演变为投资或投机的信用风险。一旦持卡人无法偿还套现金额,银行损失的不仅仅是贷款利息,还可能是一大笔的资产。

最后,对于持卡人个人而言,信用卡套现行为也给自己带来极大的风险。表面上,持卡人通过套现获得了现金,减少了利息支出,但实质上,持卡人终究是需要还款的,如果持卡人不能按时还款,就必须负担比透支利息还要高的逾期还款利息,而且可能造成不良的信用记录,以后再向银行借贷资金就会非常困难,甚至还要承担个人信用缺失的法律风险。

信用卡套现的防范对策

为了防范和化解信用卡套现产生的风险,为了规范信用卡使用,促进信用卡业务的健康发展,相关对策应该从立法、发卡机构和征信体系三方面着手制订。

立法方面。要防范信用卡套现带来金融风险,首要任务是明确信用卡套现行为的性质,必须在法律中严格界定非法套现行为的构成要件和处罚标准,才能在现实中产生对非法信用卡套现的威慑力,以保障银行的资金安全,维护金融秩序的稳定。其次,建议加大对银行卡立法的力度。银行卡已经成为国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金融工具,有关银行卡持有者与发放机构之间的权利义务及发卡机构、商户之间利益的平衡等都需要效力层次较高的法律予以确定。在美国,对消费信贷产品、信贷额度、利率、担保、抵押、保险、还款条款、信息披露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对于规范、推动银行卡消费信贷业务发展产生了重要作用。我国的信用卡立法可以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加快立法的进度,以保证在处理银行卡相关问题时有法可依。

发卡机构的防范措施。在目前法律规定尚不健全的情况下,发卡机构应该在大力拓展信用卡业务的同时,加强风险防范的意识,发卡前严格审核申请人的条件,严格审批额度,强调发卡源头的风险控制。在与特约商户的协议中,明确特约商户不得协助持卡人套现,强化其违约责任,以约束特约商户的行为;各银行间应共享违规客户信息系统,避免同一客户反复办卡;引入银行卡保险机制,与保险公司合作,参与信用卡风险的有关保险,降低信用风险。

征信体系方面。完善个人信用制度,尽快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征信体系的建立对于金融风险的防范具有重大的意义。今后银行在信用体系建立的基础上,可通过客户的信用资料库随时查询客户信用档案,并迅速确定能否给客户授信及授信额度。也可以将参与信用卡套现的持卡人、商户等的不良行为记录纳入社会征信体系中,并配套相关的法规。

从根本上解决“非法套现”的存在

从“非法套现”行业的火热,我们也应该看到另一方面的情况,既然它客观存在了,那么银行应该思考的是为什么会存在,存在的基础是什么。是否银行可以从中获得既能控制风险,又能得到收益的商机呢?银行业不应该去“堵”,而应该采取“疏”的办法。由于国内银行对中小企业以及个人贷款业务多有障碍,他们对资金的获得相对有更多的困难,信用卡“套现”或许是比较容易解决资金困难的途径,也是“非法套现”行业得到生存的基础条件。既然存在就有其合理性,那么银行可以根据持卡人个人信用状况,有条件地提高信用卡取现比例,同时降低取现手续费甚至是预借现金的利息,这样就从根本上解决了“非法套现”行业中的存在一些不良问题,为银行带来新的商机。

个人简介
浸淫于信用卡市场十数载,多年专注于信用卡行业发展、服务营销领域的研究,从事信用卡产品及服务营销的策划及市场工作,研究成果颇丰,《中国信用卡》、《银行卡与受理市场》、《用卡时代》等专业杂志的特约作者。现任职于我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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