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乃是马克思主义的核心价值观

何党生 转载 | 2007-02-25 22:28 | 收藏 | 投票
 

  于成玉,男,1960年4月参加工作。长期从事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教学工作和研究工作。曾任原辽宁省凤城县委党校副校长、丹东市哲学学会理事。

  看了题目,或曰:这简直是一派胡言,“自由”怎么能成为“马克思主义的核心价值观”呢?马克思和恩格斯早在157年前所发表的《共产党宣言》一文中就明确指出:“共产党人可以用一句话把自己的理论概括起来:消灭私有制。”(《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65页)并“公开宣布:他们的目的只有用暴力推翻全部现存的社会制度才能达到。”(同上书,第285页)这说明马克思主义的核心价值观,原本是“消灭私有制”和“暴力革命”,而将其置换成“自由”,岂不是大逆不道离经叛道大谬不然吗?

  且慢诘难。其实,笔者将“自由”作为马克思主义的核心价值观提了出来,绝不是空穴来风胡言乱语胡说八道,而是有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言论为根据的。不错,《共产党宣言》(以下简称《宣言》)作为马克思主义的奠基之作,确实主张“消灭私有制”和“暴力革命”,将其作为马克思主义核心价值观也没有错。不过,这是《宣言》发表时马克思恩格斯的核心价值观。但马克思和恩格斯作为马克思主义的奠基人,却从来不把他们在某一特定历史时期所形成的观点、作出的结论,当作永远不变的、僵死的东西加以恪守。恩格斯说:“我们的理论是发展着的理论,而不是必须背得烂熟并机械地加以重复的教条。”(《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460页)在马克思、恩格斯一生中,曾不止一次地对原有的观点、结论进行补充、修改乃至予以摒弃,因为这些观点、结论由于不适应形势的发展,已经部分或者完全失效,不作相应的变动,就会对工人阶级的实践造成不同程度的危害。《宣言》发表时,其核心价值观对当时工人阶级的斗争实践确实起到了巨大的指导作用。可是,由于后来情况的变化,《宣言》的某些论断已不合适,必须作出相应的修改。因此,马克思、恩格斯通过为《宣言》多次再版所写的序言,把必须修改的内容增加了进去,做到既尊重历史,又纠正已经过时的观点。

  如恩格斯在1872年写的“德文版序言”就明确指出:“这些基本原理的实际运用,正如《宣言》中所说的,随时随地都要以当时的历史条件为转移,所以第二章末尾提出的那些革命措施(笔者按:即消灭私有制等十条措施)并没有特殊意义。现在这一段在许多方面都应该有不同的写法了。于最近二十五年来大工业已有很大发展而工人阶级的政党组织也跟着发展起来,由于首先有了二月革命的实际经验而后来尤其是有了无产阶级第一次掌握政权达两个月之久的巴黎公社的实际经验,所以这个纲领现在有些地方已经过时了。”而“同样也很明显,关于共产党人对各种反对党派的态度所提出的意见(见第四章)虽然大体上至今还是正确的,但是由于政治形势已经完全改变,而当时所列举的那些党派大部分已被历史的发展进程所彻底扫除,所以这些意见在实践方面毕竟是过时了。但是《宣言》是一个历史文件,我们已没有权利来加队修改。”(《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28页、第229页)过了16年之后,即1888年,恩格斯在“英文版序言”中又重申了他的上述观点。特别是在他去世前不久写成的《〈法兰西阶级斗争〉导言》中,恩格斯再次讲到,在较长的时期里,他和马克思对工人阶级斗争的条件、方法的认识是有缺陷的。他说:“历史表明我们也曾经错了,我们当时所持的观点只是一个幻想。历史做的还更多:它不仅消除了我们当时的迷误,并且还完全改变了无产阶级进行斗争的条件。1848年的斗争方法(笔者按:即指《宣言》中所说的“暴力革命”),今天在一切方面都已经陈旧了,这一点是值得在这里较仔细地加以研究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2卷,第595页)他还说:“旧式的起义,在1948年以前到处都起决定作用的筑垒巷战,现在大都陈旧了。”(同上书,第603页)而恩格斯对当时在德国出现的以普选权为核心开展斗争的策略特别予以关注和高度评价。他说:“他们给予了世界各国同志们一件新的武器——最锐利的武器中的一件武器,他们向这些同志们表明了怎样利用选举权。”(同上书,第601页)这说明,恩格斯在晚年已经考虑到了,如果条件允许,工人阶级也可以采取和平的方式夺取政权,暴力革命并不是工人阶级赢得胜利的唯一选择。“可以设想,在人民代议机关把一切权力集中在自己手里、只要取得大多数人的支持就能按照宪法随意办事的国家里,旧社会可能和平长入社会主义,比如在法国和美国那样的民主共和国,在英国那样的君主国,英国报纸上每天都在谈论即将收王朝的问题,这个王朝在人民的意志面前是软弱无力的”(同上书,第273页)这样的例子还可以举出许多。由此可以看出,“消灭私有制”和“暴力革命”,并不是马克思和恩格斯一生所始终不渝坚持的观点。而最能体现恩格斯晚年对《宣言》中核心观点的修正的《〈法兰西阶级斗争〉导言》这篇重要著作,因没有收入《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中,所以在中国知道的人很少。但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宣言》和其他著作中所明确提出的关于人的“自由”的观点,却从来没有提出过修正。笔者将“自由”作为马克思主义的核心价值观提出来,根据就在于此。

  众所周知,自由作为马克思主义的核心价值观,其死对头便是文化专制主义。因此,马克思和恩格斯,特别反对专门扼杀自由特别是“言论自由”的文化专制主义。为此,他们特别是马克思曾经写过一系列文章来批判文化专制主义,批判书报检查制度。对此,今天一些仍打着马克思主义旗帜的共产党人恐怕早就忘到九霄云外去了。在言论自由还不是生存在春暖花开的季节里,笔者重新提出自由乃是马克思主义的核心价值观就显得非常必要。倘若马克思恩格斯在天之灵,看到后代共产党子孙将自由特别是将“言论自由”置于冰天雪地之中的所作所为,一定会感到愤怒、后悔和感叹:“我播下的是龙种”为何到后来人们“收获的却是跳蚤”呢?

  那么,当年马克思是如何批判书报检查制度的呢?下面不妨听听马克思如诗一般的言说:“你们赞美大自然悦人心目的千变万化和无穷无尽的丰富宝藏,你们并不要求玫瑰和紫罗兰发出同样的芳香,但你们为什么却要求世界上最丰富的东西—精神只能有一种存在形式呢?”马克思接下去说:“没有色彩就是这种自由唯一许可的色彩。但是精神的太阳,它无论照耀着多少个体,它无论照耀着什么事物,却只准产生一种色彩,就是官方的色彩。精神的最主要的表现形式是欢乐光明,但你们却要使阴暗成为精神的唯一合法的表现形式,精神只准披着黑色的衣服,可是自然界却没有一支黑色的花朵。”(《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7页)马克思最后警告说:“如果一个专制国家想表现得忠诚,那它就会自取灭亡,每一点都会遭到同样的压制,并会显示出同样的反抗来。最高书报检查也要遭到检查。”(同上书,第30页)

  当年普鲁士政府曾以“出版自由只要没有坏人参与就是美妙的东西。”然而,“要防止这一点,直到现在还没有找到可靠的办法”为借口来打压出版自由,马克思针锋相对地指出:“新闻出版自由不会造成‘变动的局势’,正如天文学家的望远镜不会引起宇宙系统的变动一样。”(同上书,笫81页)马克思指出:“没有出版自由,其他一切自由都是泡影。”(同上书,第94页)恩格斯晚年对社会民主工党内部出现的压制言论自由的做法深表不满。他斥责说:“难道我们要求别人给自己以言论自由,仅仅是为了在我们自己的队伍中又消灭言论自由吗?”(《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474页)

  不知今天那些打着马克思主义旗号专门从事打压言论自由的人听到马克思恩格斯当年所阐释的这些观点作何感想。不过1979年初,当时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宣传部部长胡耀邦同志对此却感慨万分。他“曾几次向大家推荐马克思写的《评普鲁士最近的书报检查令》一文”,“甚至向人朗诵这篇文章中”如前文所援引的“异常精彩的”那“两段文字”。他说:“我们不搞审查制度,不采取封杀手段,但要印上‘版权所有,翻印必究’;作家的作品要‘文责自负’。至于有错怎么办?我看可以通过民主讨论,通过平等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并要求作家加强自己的责任感来解决”。(《同舟共进》,2000年第3期)从这以后,当时的党和国家领导人,再次宣布不搞书报审查。期间也没有抓一个政治犯、思想犯,没有批判一个公开发表不同意见的公民。

  在谈到人的解放的目的这个问题时,马克思说:“人的任何一种解放都是把人的世界和人的关系还给人自己。政治解放一方面把人变成市民社会的成员,变成利己的、独立的个人,另一方面把人变成公民,变成法人。”(《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443页)由此不难看出,马克思在这里所说的还给人自己的“人的世界”,首先是指人能在其中有“表达自由和言论自由”和自由行动的世界。而还给人自己的“人的关系”则是人自由结社的关系,而这就是人解放的目的。人的本质是自由的,但生下来进入社会却落入种种不自由之中。而如何走出种种特别是言论不自由和结社不自由,正是马克思一生所关注的焦点。而他和恩格斯所构想的理想社会“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73页)所以,笔者认为,马克思想主义的核心便是自由。人有了自由,社会才能发展;而社会有了发展,人才能更充分地享受自由。人类历史证明,人只有在不受限制即自由的社会环境中,他的创造力才能发挥出来,贡献于社会和国家。正如密尔所言:“进步唯一可靠而永久的源泉是自由。(《论自由》,第79页)”

  从上述马、恩的言论中可以看出,马克思主义是十分注重自由的。因为“自由确实是人所固有的东西。”(《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笫1卷,第63页)“人类的类特性恰恰是自由的自觉的活动。”而“没有自由”特别是没有言论自由“对人说来就是一种真正的致命的危险。”(同上书,笫74页)人们“最大的罪恶一一伪善一一是同它分不开的”。(同上书,笫全78页)只有人们获得了彻底的解放,才能摆脱这种“伪善”,迎来真正幸福的时刻。正如塔西佗所言:“当你能够感觉你所感觉的东西的时候,能够说出你所感觉到的东西的时候,这是非常幸福的时候。”(同上书,第31)

  然而,令人遗憾的是,曾几何时,有的共产党人居然把“自由”这美好的东西视为洪水猛兽,从马克思主义的核心位置上移到资产阶级身上。正如吴祖光先生所言:“自由是何等美好的名词!自由从来就是和解放相联在一起的同义词;她意味着摆脱束缚和压迫,得到自己主宰命运的权利。也正是千百年来受压迫、欺凌、奴役的苦难人民梦寐以求的最美好的权利。连我们的《共和国宪法》里都载有‘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婚姻自由更是有关每一个人终身幸福的大事。为什么把这样美好的名词一定要加在你们最害怕最嫌恶的‘资产阶级’身上呢?”(《同舟共进》,2003年第6期)

  2005年1月8日一稿

  2007年1月8日二稿(东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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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大地,西高东低,大河东流,趋势也!何老师着, 日食无米之炊(读书),夜读无字之书(思想)也!思接千载,视通万里,头脑里奔跑思想千军万马,述而不作,劳心活到20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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