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于1968年<民法通则>阴影下的企业危机

韩和元 原创 | 2007-02-09 23:16 | 收藏 | 投票

    

      崔文华教授写了个文章叫:新的物权法草案仍在重大问题上违背宪法,当时李文采同志是表示了支持的,他的观点是:崔老师,看了您的这篇文章,才知道我不是孤军奋战!巩教授认为:国有财产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经过长期艰苦奋斗,辛勤劳动所创造的宝贵财富,对于国有财产的所有权,应当遵循宪法的规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来行使,这是防止国有财产流失的根本保障。目前我国国家财产流失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是行政(或党的)一把手说了算,不经过各级人大讨论、批准。____这正是我拼死呼吁的!

      但我却颇不能解,您们指出拟定中的《物权法草案》(以下称草案)多处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而这个宪法却是1982年的货色,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巩献田更过分,他的论据是:1968年《民法通则》被《草案》改动的核心内容就是原来《民法通则》的第73条,“国家财产属于全民所有。国家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私分、截留、破坏。”《草案》竟然删去了宪法最关键的“、“国家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而现行宪法第12条也明确规定:“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这不得不让我联系到火车撞死人事件,还得按照1979年出台的《火车与其他车辆碰撞和铁路路外人员伤亡事故处理暂行规定,发生事故后还要报告当地“革命委员会”!家属能够得到的最多只能给300元的救助款和解决粮票.
    我严格来说也是个生意人,(虽然是个失败的,虽然您可见我写的东西驳杂的很,好象全没有章法,但事实是我始终关注的是企业的经营,如迈克.波特所说:国家或地区之竞争实企业竞争,而企业之发展,麦肯锡公司曾撰文道:企业之增长实赖以三个因素:
1.客观之环境;
2.企业内部之能力平台;
3.企业家增长之决心.
而于我视之企业之增长也实赖以两个因素,一外部因素;二内部因素.
外部者,包括:
1.我们的制度环境,在明清封建社会我们的企业发展不起来,在毛泽东主政时代也发展不起来,这都是制度之故.
2.我们的社会文化的影响,我们的儒家文化对我们企业的影响也是巨大的,这,有时比较制度更为可怕,因为制度的不良影响是可见的是显性的,但文化的荼毒是无形的是隐性的.
3.生命周期,阶段性也是影响因素.
当然也有我们企业自己的因素,也就是我们的内部因素,但我感觉很不公平的是,在我们的企业家有事的时候,我们的学者和我们的民众都只从这点来品判我们的企业家们,我觉得这是不公正不公平的,这与社会发展的主题不合与建设和谐社会也不合,事实我们的企业家的确在物质上的确比较一般民众要好些,但其社会地位是很不协调的,这总让我联系到西门庆们,他们有钱,但地位却~~~这也就样成了我们企业家心理的畸形,这也是事实了.我在谈到原罪时有一个观点的:现在我们看到的西方资本的基本合法性,但我们却必须把这个眼光放远大些来考量。事实是我们很多的评论者都犯了一个很大的错误,这方面朗咸平的影响最大。原因是他们在考察问题是所动用的观察视点有限。因为他们没有将中国经济特别是民营经济的发展放在“历史”的全面的范围内来研究,而是孤立的将其放在“今天”这个局部来予以研究的.
的确我们我们的很多人都是站在简单的形式逻辑思维的路口的,但也正是这种思维,可能会逼迫我们的企业家为了生存而进一步“町人”化的。

江由子的一段话也是很实在的:让我们把目光放长远些吧,看看日本以前的商人的地位吧:商人,在社会阶级上,既然处于被治的阶级,住的地方,又和治者阶级接近,所营的生业,又要依赖治者阶级。只在一种极鄙陋暧昧的空气里面,作世袭的守财奴,性格上自然发生出很龌龊的鄙卑习惯来。人格上毫无地位的商人,当然不会有高尚的德性,因为高尚的德性,不但不能够帮助他的生活,反而可以妨害他的生活的。有名的实业家涩泽荣一【涩泽荣一(1840~1931):早期曾参加尊王攘夷运动。1872年(明治五年)辅助井上馨整理财政。退任后致力于近代企业的建设,形成涩泽财阀。】,他有一篇论封建时代商人性格的文章,讲得很清楚,看他这一段话,就可以明白六十年前的商人气质了。 从前国家的租税,为主的就是米。也有征收蜡、沙糖、蓝、盐各种货物的。幕府及各藩邦,把自己所征收的质物,用他们的官船,装到江户——就是现在的东京——大坂去,用投标的方法,卖给大商人,大商人再卖给门庄的小店家。此外虽然也有直接向农家收买米粮等类来贩卖的商人,不过大宗买卖,却是由官府出来的。所以那个时代的商人经营的,不过是一种小卖店。这大一点的商人,所谓“藏宿”(是代官府卖货兼做货栈的商人)、“御用达”(是专替官府做买卖的大掮客),都是历代相传的大家。主人只要在屋子里面招呼一点年节计算,就可以了,其余生意的事,都是交给经理的人。到各藩府里出入,年节非送礼不可,对那些官吏,非请他们吃酒嫖妓不可,只要这种事做得周到,生意就大可以发达了。 商人既处于卑贱的地位,当然养成了一种卑劣的性格。从前那些武士们,对于商人,是很鄙屑的,他们所读的中国书,也都是充满了贱商主义的文字,以为这是下贱人天生成了习性,叫这种性质做“町人根性”。

  当然我们企业家自己本身也还是有很多问题的比如我们企业家自己的心态我们企业家自己的能力问题,我们企业家自己的业务水平问题,而我的文章始终都是围绕这个主题的,原罪 道德、法与发展阶段 韩和元的庸俗哲学世界In Depth 这几个专栏是专门针对外度因素而展开的, 企业经营学原理 历史与企业经营的现实情景这两个专栏则是围绕内部因素展开的 )春江水暖鸭先知的买卖,所以我总认为我应该有说话儿的权利.因为我们制度所造成的,今天我们觉得如此处理不妥当,就应该立刻着手建立法规来亡羊补牢,完善制度。以前的问题则应看做是制度本身的问题,而不追究个人“责任”甚至“法律责任”。而制度转换本身就是一个过程,并且是个漫长的过程,这个过程就是司法独立、限制权力的过程。既然是过程,我们是否应该有一个宽容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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