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委书记:确保城中村改造不出现钉子户

靳海光 原创 | 2007-03-31 12:57 | 收藏 | 投票

最近在广州市2007年依法治市领导小组会议上,广州市市委书记朱小丹说:“广州城中村改造已经开始,要保障村民既得利益,确保不出现‘钉子户’的问题。”

如何不出现钉子户?首先要保障人民的利益,真正做到依法办事,做到以人为本;其次要坚持按市场规律办事,拆迁补助费市场化。还有政府在城市改造中扮演什么样的角色,现在根本问题就是,政府既掌握着权力,又是城市土地所有权人,两者结合,让政府在城市改造中扮演了一种扭曲的角色。根据82年宪法,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到现实中,城市土地即为城市所在地的政府所有。市民最多只享有房屋的所有权,及有期限的土地建设使用权。政府认为,自己的这种所有权是绝对的。这种权利决定了,城市改造的主体只能是政府,其主要形态就是无处不在的大规模“拆迁”。

中国城市建筑平均寿命不到30年,而欧洲的城市却能保持百年不变。拆迁到底是为什么?所有的拆迁都是必要的么?这是应当反思的。土地的公有化,往往是靠拆迁体现,拆迁的本质是政府为了使城市符合自己的规划,作为土地所有权人,变换土地使用权人,以实现土地价值最大化。拆迁的目的性不解决,政府经营城市,经营土地的思维不改变,解决钉子户就没有多少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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