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力度需要加强

冯涛 原创 | 2007-05-15 09:39 | 收藏 | 投票

忽悠了所有的股民,这么重大的事情,既然只是对5名高管处于总计110万人民币(人均22万)的罚款了事,实在有些少,也实在有些无奈。

少是毋庸置疑的,在这次事件中,我相信这些高管以及其亲朋们利用这个消息所赚的钱应该远远不止22万的,但无奈也是迫不得已,因为法规规定最高允许对上市公司处于60万人民币的罚款,而对个人则仅仅为30万,这些违规成本对于他们所获得的利益来说简直九牛一毛,其实这是变相的鼓励证券违规,就像如果法律规定对小偷的处罚力度每次抓住一次罚款2元人民币一样,其实对小偷来说才是真正的利好消息。

所以,重新制定关于证券违法违规的法律制度是十分必要的。

本文作者系北京赛思东方管理咨询有限公司(www.senseoriental.com)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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