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余价值与企业管理

周福安 转载 | 2007-06-18 22:31 | 收藏 | 投票
  企业管理研究的对象是企业内部的协调,要解决的是企业的组织结构与功能的关系。企业经营目标是利润,企业管理就是围绕利润这一经营目标,寻找合适的组织结构以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利润是相对于成本而言的,反映的是企业内部投入与产出之间的关系,也就是说,它体现的是企业中的物质关系,做为企业管理对象的人,只是一种生产要素,它与其他的物质资源并没有本质的区别,企业管理者认为对于企业是否能盈利,企业的所有资源都是同等重要的,没有必要再区分彼此,这是企业理论的本质特点,不管这种理论如何“现代”,这一本质特征并无实质变化。

  企业理论要真正实现变革,就必须从企业中人的关系入手,强调人的协调再进一步研究人与物的协调和人与人的协调。现在的企业理论为什么做不到这一点,就是因为企业理论中缺乏一个处理人与人关系的中心概念,但如果用剩余价值做为企业管理理论的中心概念,用剩余价值揭示和处理企业内的各种关系,而用利润概念来揭示企业与社会的关系,现在的企业理论就将大为改观。例如,企业在确定员工的工资时,主要是参照市场行情,也就是行业的一般标准确定的,工资一旦确定,那么企业赚多赚少就都是企业主的,企业职工就从法理上失去了对企业的增值部分要求分享的依据。但员工心里有数,如果这个企业的利润率远远地高于行业内其他企业,员工就能意识到企业高于一般利润率的利润部分是他们创造的。而一旦出现这种情况,员工对企业的归属感就会下降,这种情况下员工想到的可能是自己独立办厂,以此保护自己的剩余价值。

  再比如,做为现代企业管理理论重要内容的行为科学,虽然强调要对人的行为,进而对支配人的行为的动机进行分析,但这种分析也只是古典企业理论所主张的生产要素论的发展,因为这种理论从本质上讲仍然是把员工做为一种生产要素来研究,所谓要根据员工的不同需求进行管理,这与对不同性质的机器设备要进行不同的管理道理是一样的,对不同的牲口喂不同的饲料,与对有不同需求的员工给予不同的激励在本质上并没有什么两样。而只有把员工当成企业的主人,他们具有分享剩余产品的权益,才能产生出自我激励,这种自我激励比来自主体外部的激励会更稳定和持久。

  所以,企业主要管理好企业,首先必须正确处理好企业内部员工的分配问题,而处理这一问题比较可行的方法,就是工资标准主要应根据员工创造的价值进行确定,如果员工认为自己的剩余价值并没有被他人无偿占有,就能强化员工对企业的认同,企业也就自然协调了。这种观点并不会导致企业新的平均主义,因为不同性质的劳动,经营资本的劳动、管理劳动、技术开发与创新的劳动、普通的体力劳动所创造的价值是有很大差异的,这一点其实企业的员正再清楚不过了,尽管按这种方式进行分配差距可能很大,职工也会认同。
个人简介
周福安,经济学者,湖南省新化县人,毕业于湖南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和湖南省委党校理论班经济学专业,已在《科学学与科学技术管理》等核心期刊上发表数十篇经济学论文,有多篇被《新华文摘》、人大复印资料中心收藏,专著三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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