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监管非正常关联交易

靳海光 原创 | 2007-06-30 06:31 | 收藏 | 投票
  虽然经历了股改,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仍存在许多问题。股改并没有解决一股独大的老问题,反而为非流通股提供了高价变现的合法路径。

  中小股东的利益在股改后并没有根本性的改变,大股东依靠自己的控制地位操纵上市公司,通过关联交易大搞利益输送。

  控股股东依靠控股地位在关联交易上大做文章,通过股改的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在禁售期内通过关联交易从上市公司抽取利润,禁售期结束后反其道而行之或只需停止抽取,可以使上市公司的业绩提升,从而推动股价上升,减持就可以获得更大的利益。更持久的影响因素则是大股东所持股票可流通以及股权激励的盛行,大股东或管理层可以通过关联交易左右上市公司的业绩影响股价来获利。让我们具体地看可能存在的两种关联交易方式;

  第一种方式,通过关联交易粉饰上市公司的报表虚增利润,这样可以提高流通股的市场价格,大股东可以通过二级市场高价减持套现。这样的公司不难辨别,关联交易数额巨大,利润率远高于行业平均利润率,控股股东多次大量减持公司股票。这样的例子很多,只要投资者有心就可以发现,例如:某重型工程机械上市公司,公司每年都存在大量关联交易,毛利率水平奇高,今年通过二级市场高价套现了部分解禁限售股。

  第二种方式,通过关联交易转移利润,控股股东偷取其他股东的资产。如何发现这种行为?通过公开的报表投资者如果发现上市公司有大量关联交易存在,并且该公司的利润率远低于行业平均水平的基本上就是控股股东通过关联交易转移了上市公司的大部分利润。

  具体案例,过去的有内蒙宏峰、浙江广厦、莱钢股份、ST春兰等,其他相关上市公司名录不再一一列出。比如说在2005年度,春兰股份占到总收入近99%的空调器收入,其主营业务利润率为16.91%,比上年减少0.49个百分点。然而,其中关联交易的主营业务收入7.89亿元,是销售给春兰集团下属泰州春兰,其利润率却仅为4.68%,比上年减少14.67个百分点;除去关联交易部分后的主营业务利润率高达21%。

  同样令人怀疑的还有某工程机械类上市公司,根据统计在2006年报告期内该公司混凝土搅拌车和散装水泥车的市场占有率排名第一。但公司毛利率仅为8%远低于同类上市公司平均水平,同时上市公司与关联公司存在着大规模关联交易。

  最后再举另一案例,具体名字就不说了,某公用事业上市公司主营自来水供应和污水处理,该公司居然在大股东的安排下与关联公司签订了长达50年的自来水代销合同,而结算价格远低于实际销售价格,与同类上市公司比,其水务的毛利率水平很低,这其中存在明显的利益输送行为,大股东通过关联交易严重的损害了中小股东的利益。

  谁来监控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

  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正常的化可以对非正常的关联交易说不,但是由于中小股东在股东会上没有话语权,或者说即使中小股东可以行使自己的权利但许多投资者并不珍视自己的权力,究其根源是大多数的股东关心的不是企业的经营状况,关心的是公司的股票价格,这些股东主要是以投机搏取差价为主,没有长期投资的打算,让大股东钻了空子。

  再看中介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现在年度报表的审计仍然缺乏可信度,具体原因是会计师事务所为自身经济利益丧失了独立公正性,为了能承揽相关业务而降低审计标准。

  既然普通的股民不知道保护自己的利益不受侵犯,而中介机构为自身生存放弃原则,那么管理层应当负起监管的责任,规范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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