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凤凰网发文《媒体历数“色鬼型贪官”:玩女色等于玩火自焚》,文章称
“段义和案发的直接原因,是他为摆脱情妇柳海平的纠缠而导演了一起爆炸案。自2000年以来,段义和与柳海平长期保持不正当两性关系。柳海平要求段义和为自己购买了房屋,为多名亲属安排了工作,后柳海平仍不断向段义和索要钱财等,段义和逐渐对其厌烦而又难以摆脱。于是,他指使侄女婿陈志(因犯爆炸罪被判处死刑)与陈常兵(因犯爆炸罪被判处无期徒刑),于2007年7月9日在济南市建设路,以爆炸方法将柳海平炸死,并致使现场多名行人受伤,两辆汽车报废。”从这类案例中我们解读到的另类信息是,监督者到哪里去了,“长期保持不正当两性关系”难道真的无人知晓,党纪国法为什么事先不进行干预,而放任当事人胡作非为,所以此类案件暴露的是我们制度上的缺陷,不发展到对抗性冲突,就不会有人主动去管这才是此类事件泛滥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