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行:我们卖的不是次级债

陈显忠 转载自 京华网 | 2008-01-04 15:33 | 收藏 | 投票
  本报记者 王镇江

  在金融市场已经被次级按揭贷款大肆破坏的时候,建设银行2007年末成功的发行了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建行人士明确表示,“我们销售的不是次级债券。”

  2007年12月14日,中国建设银行拿出41.6亿元人民币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优质资产,发行“建元2007-1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其中优先A、B、C三级资产支持证券最终发行利率分别为4.77%、6.07%、9.75%,各级证券均顺利出售。

  谈及这次发行,建行投行部人士表示,“客观讲,A档证券的利率基本反映了证券的内在价值,但B、C档确实略高于我们的预期。”据上述人士分析,B、C档之所以略高于预期,一方面是今年固定收益产品收益持续走高抬高了价格,另一方面是建行为克服次债危机对投资者心理的负面影响,B、C两档向投资者做了适当让利。该证券化产品的投资者绝大部分属于银行等金融机构,尤其是资金实力较为雄厚的商业银行。

  该投行部人士强调,从基础资产选择和信息披露等方面,建行资产支持证券不是次级债券,二者有着本质的区别。建行证券化业务正走向制度化和常规化。

  从基础资产上看,建行用于证券化的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实际上属于优质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因为这些贷款对借款人有严格资质要求,借款人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良好的信用记录,同时,还需借款人提供资产证明等要求。美国的次级抵押贷款则不同,它是针对信用评分较差的个人,尤其是消费者信用评分(FICO)分数低于620的不具备较高还款能力的人(美国优质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对象的信用评分为680),本身具有很高的风险。

  从信息披露看,建行注重加强证券化过程中的信息披露,并有较为完善的内部规章和操作流程,本身利于帮助投资者更好地了解资产池的情况,准确判断证券风险。而美国的不少次按并没有对投资者充分披露资产信息,投资者不知晓基础资产的真实情况。

  建行投行部表示,开展资产证券化符合商业银行和整个金融体系的长远利益,资产证券化正在演变为市场的一种自发行为。

  未来证券化的资产范围将扩展到不良贷款和其他资产,发起机构也将从商业银行扩大到非银行金融机构,投资者范围将从原来银行间市场的参与者扩大到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交易流通市场也可能从银行间市场延伸到交易所市场。

  但是,在扩大规模、丰富品种的同时,“需要有重点培育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市场的发展,没有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的大发展就很难有资产证券化的大发展”。在他们看来,住房抵押贷款作为最适合证券化的资产,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作为资产证券市场的主要产品,在我国资产证券化发展战略中应该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

  今年建行将择机推出“建元2007-1重整资产支持证券”。知情人士透露,这批证券化产品将以建行10家一级分行95.5亿元未偿本金不良贷款为基础资产,打折发行27.2亿在银行间市场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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