钮海津:应当复制台湾的消费卡提振方式

钮海津 原创 | 2008-11-20 16:57 | 收藏 | 投票

 

应当复制台湾的消费卡提振方式
 
口钮海津
 
具中新网11月16日电,台湾行政部门为提振消费,拟效法日本发给民众消费券,经建会规划拟发消费卡,总计高达500亿元新台币,具体方案下周出炉。据报道,台湾财政部初期将以年所得30万元新台币以下家庭为优先照顾对象,以45万户中低收入家庭为主,估计将有135万人受惠。
所谓消费券,就是发给民众有特定目的、期间限制的抵用券,民众消费时的负担减轻,以此助提振消费。类似这种方式今年国内外也有数例。今年2月,新加坡宣布全体新加坡人将获得政府送的红包,政府从财政盈余中拨出18亿新元(约合人民币90亿元)还富于民,其中8.65亿新元(约合人民币43亿元)将分两次在今年4月和10月,作为分红发给年满21岁的国人,粗略估计人均可分到400新元(约合人民币2000元),穷人与老人受惠会更多些;在今年的上海市两会上,上海市政协委员就曾提出给全国人民每人发放1000元人民币以分享财政收入高增长的建议;在今年3月,香港特区公布政府将拿出700亿港元,采用退税的方式向各阶层派糖,中低收入的弱势社群是受惠最大者;在今年6月,东莞市决定拿出1.2亿元人民币向12.2万低收入户籍人员发放红包,以减轻CPI上涨给市民造成的影响。查过往资料,历任香港财政司长都有此类社会分红方式,日本在1998年曾实施消费券政策提振消费,美国则实施发放食物券、消费储值卡给低收入户,或者采退税方式发放消费储值卡。
红包方式而言,消费券消费卡明显优于派发现金。若派发现金,领取者可短期内消费,也可长期不消费,即现金所有权及使用权已转移至领取者;若派消费券,消费券的所有权虽然已转移至领取者手中,但其使用权是有限的——有期限的。台湾财政部官员就明确指出,他们拟发的消费券将不会采现金作法,而是采用消费卡模式,每户大概可得1万元新台币左右,但必须在限定时间内刷卡消费。
台湾的消费卡提振方式是刺激内部消费的好方式之一,既刺激消费又刺激生产,不仅百姓直接受惠,而且也会扩大劳动就业率。大陆应当复制台湾的消费卡提振方式藉此迅速刺激消费。
报载广东省政府将在今明两年集中投入财政性资金近一千亿元人民币,拉动社会资金投入五千至一万亿元;计划明年在重点工程投入三千亿元,带动社会投资稳定增长,预计明年全社会投资可完成一点三万亿元左右。
建议广东省政府,在这投资的一点三万亿元中,可否拿出来一部份效仿台湾行政部门为提振消费发给中低收入群体消费券,也以此达到刺激消费乘数之效果?
当然,派消费券是一项很难做的算术题。如何确定应领取政府派发消费券的中低收入群体的数目?东莞市就有过现金红包成为红炭团的尴尬。人均可支配收入居全国地级以上市首位的东莞本是要给户籍人口中的穷人发红包的,当初估算穷人人数为12.2万人,但至7月中旬时,一些镇上报的穷人人数已达16万多人,而还有15个镇尚未上报,最后总的财政支出超出估算1倍多,总额大约到人民币3亿元。有一种说法,东莞民间的穷人数目都是被富民举措催高的。因此,难以测定穷人人数,这是难度一;日本的经验显示,发放消费券的结果,部分民众会将消费券打折后,出售给商家,并未完全用来消费,此为难度二。
在高涨的CPI面前,物价越来越高,收入增长缓慢,大众的危机感和焦虑感日渐增强,政府如何让经济高速增长产生的财富惠及全民,特别是如何以消费券方式去有效减轻公众生存压力,成为政府的执政能力在关键时刻的一个作业考核。
2008-11-17
 
(作者钮海津是资深媒体经理人,工商管理博士。)
 
个人简介
钮海津,MBA工商管理硕士,DBA工商管理博士。媒体职业经理人;CEO(总编辑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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