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促发展先要根除银行惜贷病根

余丰慧 原创自 新浪博客 | 2008-12-23 02:36 | 收藏 | 投票

金融促发展先要根除银行惜贷病根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下发关于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第二十九条中指出,正确处理好金融促进经济发展与防范金融风险的关系,在经济下行时避免盲目惜贷(12月13日新华网)。
    日前,笔者就商业银行贯彻中央扩大内需精神,贷款发放进度情况与一些基层人士交谈。结果发现,虽然中国经济下行加速,国家扩大内需声声紧,上级行催促放贷要求急,但是,个别基层商业银行却我自岿然不动。究其原因,与其说是惜贷倒不如说是“怕贷”,“谈贷色变”。
   这几年,为了防范金融风险特别是商业银行信贷风险,以笔者看,各个商业银行做了两件事情:一是完善和强化制度。从制度上严格贷款条件,把住贷款准入关口;建立贷款风险追究责任制,从贷款程序、审批上进行规范,明确责任。二是对存量贷款质量进行大检查、大审计、大规模处理责任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这几年在这上面没有少下功夫。过去(比如2000年以前的贷款)发放的同一笔贷款几乎年年都要审计,每个检查组、内外审计以及其他说不出名堂的检查组都要重复检查审计。一笔贷款一旦那怕在程序上有一小点问题,从行长、主管到具体信贷人员许多人都要受到处分。现在一个县级支行,很难找出涉及过信贷业务人员没有受到过处分的。过去追究责任,主要看贷款的最终结果如何?即:贷款到期后是否收回了本息,是否酿成了风险,而现在无论贷款是否安全,是否按时收回本息,只要程序不“合规”都要处理责任人。
    商业银行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制定的贷款制度,主要瞄准的是大企业、上市公司的标准,比如:资产负债率70%,是给大企业、上市公司削足适履制定的信贷管理制度。按照国有商业银行当前的贷款制度,可以说目前98%的中小企业和所有涉农项目都不符合贷款条件,从制度层面就把中小企业和涉农贷款排出在外。就是那时人民银行制定的《贷款通则》也不适应当前的形势。所以,这次《若干意见》第五条说:“全面清理银行信贷政策、法规、办法和指引,根据当前特殊时期需要,对《贷款通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做适当调整”。按照当前贷款制度,基层人员谁给中小企业和涉农项目贷款,谁注定要被追究责任,甚至最后连饭碗也很难保住。在上级行强力要求下,一些基层行给当地农户发放了三万元生产贷款(每户三万),结果上级行前来贷后监督检查时,竟然提出了100多个违规问题。基层信贷人员怎敢贷款,如何不出现惜贷和怕贷现象?在经济下行时,金融支持经济发展的精神怎能顺利落实下去呢?
   如果商业银行没有灵活多样、区别对待的信贷制度和政策,不从制度层面进行修订和完善,在经济下行时的盲目惜贷和怕贷现象就不可避免。实际上,当前的商业银行一些信贷制度除了按照大企业、大公司削足适履制定的问题之外,还在在两个问题:一是盲目照搬西方的“洋”贷款管理制度;二是一些从学校门进机关门、留过几天“洋”的所谓专家们,按照一点贷款风险也不发生的理想化程度、闭门造车制定的。这些贷款制度已经成为贯彻“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和在经济下行时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羁绊和障碍,并且成为基层信贷人员惧怕贷款的紧箍咒。
   既要求快速放贷,又要求必须符合条件、按照程序、不发生任何风险,说着容易、做着难;既要求给本来风险就大的中小企业和涉农项目贷款,又要按照大公司、大企业、优质项目的贷款标准和制度要求以及风险控制标准执行,无论如何都很难行得通。因此,必须适当、适时、适度制定区别对待和灵活多样的贷款制度和条件,比如:对于最需要信贷支持的中小企业和涉农项目贷款,从贷款准入条件上、不良贷款控制标准上以及对信贷人员责任追究上都要适度宽松,把贷款能否最终收回本息,是否造成损失作为唯一标准。财政要对中小企业和涉农贷款加大财政补贴力度和建立风险金担保、补偿机制,适当兜底中小企业和涉农不良贷款。

新闻链接:http://news.xinhuanet.com/newscenter/2008-12/13/content_10500530.htm

 

个人简介
一个在金融战线奋斗20余年的资深金融工作者。在从事商业银行管理的同时,酷爱进行金融研究,各经济、金融报刊文章也一直不断。在做好这些本职工作的基础上,曾经尝试利用业余时间进行新闻时评写作,这一尝试可不得了了,竟然苦…
每日关注 更多
余丰慧 的日志归档
[查看更多]
赞助商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