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对企业高管要慎用拘留逮捕措施

刘万军 原创 | 2008-12-24 08:32 | 收藏 | 投票

    公安部部长助理郑少东在召开的全国公安机关经侦系统执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表示,在当前经济形势下,各级公安经侦部门要严格把握法律政策界限,讲究执法方式方法,对负责企业正常经营的高管人员要慎用拘留、逮捕措施。郑少东强调,决不能因为执法不当给企业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影响。

   当然这是非常时期的非常规之举,但也说明了法律,法治要让位于稳定,让位于政治了。至于存在的问题事后是否会解决那就是另一性质的事了.诚然可能对一些问题领导采取措施可能使所在企业暂时陷入恐慌,混乱的境地,从而致使员工情绪不稳定,进而可能出现一些群体事件和突发事件,但是难关过后,应该及时加以处理,不要让法律形同虚设.

个人简介
鲁迅说:我们自古以来就有埋头苦干的,有拼命硬干的,有为民请命的,有舍身求法的……而往往不为各种利诱所动,才是真正的民族脊梁.采民意,抒民情,代民声;声音来自于人民,服务于人民! 学术交流:happyprince-2004@sohu.com
每日关注 更多
刘万军 的日志归档
[查看更多]
赞助商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