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余价值的代理代管

金小明 原创 | 2008-12-07 10:24 | 收藏 | 投票

   剩余价值的代理代管

济活动中代理代管是经常手段,如老板代理剩余价值,经理人代理老板资产。代理人与被代理人通常利益不一致,这就存在责权利关系是否一致的问题。经济控制论的任务之一就是寻找他们的利益悠关点。社会剩余价值委托善于保值增值者代理,基本上就是完全放权由其掌控,原因是每个人都是社会的一分子,委托谁都是委托自己。但对于老板而言就不同,老板委托的他人是自身之外者,不是身上的器官或细胞,利益不一致。所以控制论的重点在人与人之间,而社会与个人之间只需明理关系、责任与义务,遵循虚物质公平分配原则就行。虚物质公平理论包括分配责权利、所有使用适当分离和按需按劳分配相结合等。

个人简介
1998年10月起任职南电一厂计算机高工;2000年11月起受聘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特约研究员;2000年5月起为中国未来研究会会员、特约研究员;2002年3月起兼、任职南海乙兴经贸公司首席执行经理、顾问;2005年8月起,兼职唯美公司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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