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洋:不出席人大常委会的人员可考虑除名

王思彤 原创 | 2008-03-28 06:52 | 收藏 | 投票

常委会也有人缺席,这种事情我们大概还较少听说。机关干部们最不喜欢的就是开会,参加一些几乎没有意义的会,或者说不需要本部门进行贯彻的会。这样的会完全是陪同性质,浪费时间。

但是人大常委会与普通的机关会议是不同的。人大是立法机关,讨论的内容也是关乎国计民生的大事。何况,每个人大常委的职责就是参与各种讨论研究和决定。如果连这种基本的职责都不愿意履行,那汪洋书记所说的除名,我看也是必须的、应该的。

敢拿人大常委会开刀,一则可见汪洋同志的勇气,二则可见广东人大常委会在确保足额出席这个问题上的确是有问题的。否则,汪洋怎么会想到和说起这个问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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