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差距和城乡统筹发展的优先次序

何党生 原创 | 2008-04-25 10:17 | 收藏 | 投票

 

      十七大报告提出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其目标是显然的。就是缩小城乡差距。现在存在的城乡差距是多方面的,有城乡收入差距。有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差距,也有城乡居民生活条件的差距。从长远看,所有这些差距都应该缩小。但在每个发展阶段都只能提出可能解决的问题。本文的研究将会指出,现阶段最为迫切也是能够解决的是城乡居民生活条件的差距。

  一、城乡差距的界定:收入差距和生活条件的差距

  在二元结构基础上推进经济发展的必要途径是城市化。发展的重点在城市。虽然这一过程可能伴有农村状况的改善,但城乡差距的扩大是不可避免的。由于城市化曾经得到了农村的哺育,当城市化达到较高水平后,必然要转向支持农村的发展,从根本上改变城乡二元结构。这个时候对城乡差距需要有新的科学的界定,因为这直接决定城市支持农村的内容。

  长期以来人们所接受的城乡差距的界定都是限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与此相应把城乡差距归结为城乡经济发展水平的差距,这与城乡创造GDP能力的差距相关。因此。缩小乃至克服城乡差距的途径就是提高农村的经济发展水平,增加农民收入。

  上述界定最为典型的是托达罗模型。在托达罗看来,影响农民进入城市的因素是城市的就业机会和预期收入。由于发展中国家城市和农村一样贫困,城市就业机会也缺乏,因此他所认为的城乡平衡的途径是将工业办在农村,增加农村的就业机会。我国长三角等地当年发展乡镇企业及推进农村城镇化就是走的这条路。

  将城乡差距界定为城乡收入水平的差距,需要明确城乡收入水平差距是如何计算的。现在我国公布的2006年城乡收入差距为3:1。从这个比例来看是相当高的。更不用说这个差距还会扩大了。但是仔细研究可以发现其问题,实际上这里计算的农民收入是指的农民人均纯收入,而不包括在乡村就业的其他人员的收入,如果把这部分人的收入计算在内,农村人的收入不会那么低。用于计算的城市收入是指城市居民人均收入,而一般不包括属于非城市居民的进城的农民工的收入。如果把这部分人的收入计算在内,城市人的人均收入不会那么高。因此,现在公布的3:1的城乡收入差距,准确地说是城市居民与农民的收入差距。即使我们采取一系列支农扶农的措施,这种差距进一步扩大的趋势还是不可避免的。重要的例证是,在经济发达、城市化水平较高的长三角地区,虽然城乡差距全国最小(如苏南2006年为2:1),但其城乡收入差距还是比过去扩大了。

  虽然,城乡收入差距一时难以缩小,但城乡差距不限于收入差距。城乡差距可能表现为多个方面,相应的,克服城乡差距也就有个先后顺序。根据我们的观察,现实中,城乡差距最为明显的是城乡之间生活和生产条件的差距。

  已有的城市化是由农业人口向城市和城镇流动带动的。现在所要推进的城市支持农村实际上需要由城市人口向农村流动带动。根据刘易斯的人口流动模型,农业人口向城市流动有个转折点,开始时农业人口比例达到80%,其向城市流动是必然的。当这个比例低于50%时,就会进入转折点,开始出现城市人口向农村的流动。我国许多地区的城市化率已经超过50%,应该说,这个过程在这些地区可能也应该启动。在城市化基础上,城市人口向农村的流动,不是简单的回流,而是人力资本的进入。这也可以说是城市对农村的反哺。

  研究人口流动的方向,可以发现,影响人口流动的因素。除了托达罗模型所分析的就业机会和预期收入外,还有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城乡居民生活条件和环境的差距。现在突出这个差距,客观背景是,经济发展特区是城市化达到一定水平后,人口的流动不完全是生产问题。还是生活问题;不完全是寻求就业岗位,也还是寻求生活环境问题。

  我们过去对农村劳动力转移进入城市的主要说明因素是农业中存在剩余劳动力。仔细研究不完全如此。农业中劳动力确实有剩余,但人力资本即具有一定知识和技术存量的劳动力没有剩余,严重缺乏。农村中首先流出的是这一部分人,其中相当多的是连同家庭都流出。这部分人流出固然有获取高收入的追求,但农村居住和生活条件的落后也是非常重要的因素。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依据全国2749个村庄调查提供的资料,农村存在的突出问题是:村庄道路状况差,饮水困难,公共文化薄弱,文化设施普遍较差,农村环境污染形势严峻,社会保障堪忧,医疗资源严重缺乏,教学质量问题严重。显然,中国目前的城乡差距,除了收入差距外,最为突出的是居住和生活条件的差距。这种差距不仅导致农村人向城市的流动,也直接影响城市生产要素向农村的流动。

  美国经济学家盖尔,约翰逊针对在城镇发展新的非农工作机会,和大批农民工进入城市就业的城镇化途径,提出的问题是,如果进城就业者连同其家庭都从农村转出的话。这种城市化的费用会很高。由此他提出的备选方案是,“即便不是绝大多数也应有大部分的非农就业机会应出现在大多数乡村农民可以每天乘车往返上班的距离之内。”由此他提出了不是就业在农村而是居住在农村所要满足的条件问题。他认为“中国的许多乡村缺乏中国现代城市人认为理所当然具备的某些设施——自来水、室内厕所、可靠的廉价电力供应、高质量的电视讯号接受”等等。这些都应该建设起来。与此同时还要在“相同的成本下提供给农村学生与城市学生相同的受教育机会”。所有这些都是作为农村所必需的与城市相同的居住和生活条件提出来的。在他看来,“这种做法本身并不能消除城乡之间的收入差距,但它确是实现城乡收入平等的必要条件。”

  现阶段所要缩小的城乡差距,实际上有优先顺序的选择,是缩小收入差距优先,还是缩小居民生活条件差距优先。以上分析表明,优先解决好城乡居民居住和生活条件的均等化问题,本身又可成为提高农村发展能力的基础条件,最终缩小并克服城乡收入差距。如果不是这样。克服城乡差距的注意力集中在收入差距上,而不顾及其他方面特别是首先能够做到的方面,可能延缓缩小城乡差距的进程。

  事实上,按照目前城乡的产业分工,城乡收入差距在相当一段时间内缩小和克服几乎是不可能的。如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等,把高质量的初中等教育、文化医疗设施办到农村城镇,增加农村特别是城镇的公共产品和公共设施的供给。

  政府对农村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不可能包揽所有的农村居民生活条件的改善。改善农村居民生活条件需要动员各方面的力量,特别是城市居民的力量。因此,从政府层面上推进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扩大公共产品在农村的覆盖面起的是政府导向作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意味着城乡居民政治、经济和社会地位的平等,农民不仅仅是获得物质的供给,还能享受到城市人的文化生活方式。由此带来的直接效应是,城市人无障碍地到农村投资创业、经营农业和居住,不可避免产生直接反哺农业和农村的效应。虽然,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后,收入差距仍然存在,但不影响城乡居民按照其价值目标流动,城市有服务业岗位的吸引力,现代文明的吸引力,农村则有生态和环境的吸引力。与城市中存在的地价贵、交通和住房拥挤、工业污染等方面的排斥力相反,农村有地价便宜、住房宽敞、生态和环境等优良方面的吸引力。

  城市化达到一定阶段后自身也有外溢效应和向农村扩散的要求。城市中工厂和居民住宅的集中造成了过分拥挤和环境恶劣等问题,城市单位土地使用的效益也严重下降。改变这种状况的可行途径是通过土地置换。使大量工业、普通住宅等偿付租金能力差的用地从城市迁出,为租金偿付能力强的金融、商务及公共建筑等进入提供空间。这样在促进城区的功能更新的同时,产生了逆城市化效应。与工厂、居民向农村转移相适应,在农村地区形成新的工业区和居民区。这些工业区和居民区需要建设包括水电气在内的公共设施,需要建立快捷的连接城市的公共交通。所有这些在工业区和居民区的城市化建设必然又产生外溢效应,扩大其周围农村的公共品供给。

  三、城乡统筹的范围经济:乡村集中化和城镇城市化

  从经济学上考虑,无论是扩大农村公共产品覆盖面还是城市反哺农村都有个范围经济和规模经济问题。面对我国农村村庄分布广而分散的特点,需要在乡村集中化、城镇城市化和都市圈建设三个方面扩大以城带乡的范围经济。

  在农村的汪洋大海中村庄好似沧海一粟。面广量大又分散的农村不可能建设起社会主义新农村。原因很简单,在农村进行的公共设施建设需要达到规模经济,城市要素对农村的外溢和辐射有范围经济的限制。改变农村的落后面貌,不能单靠农村自身的力量,需要外部要素的进入,特别是公共产品、公共设施的进人。具体地说,要给农村集中供水、供电、供气、通路、通电话、通电视、通网络,要在农村办学校、办医院。如果农村村庄过于分散、过小,所有这些公共设施建设及相应的公共产品供给不仅花费大,建设起来后也达不到规模经济,必然延缓新农村建设的进程。可行的途径就是村庄集中化。现在在长三角等经济发达地区出现的农民向社区集中就体现了这种趋势。尽管村庄集中化要以农民自愿为前提,但公共产品和公共设施的集中建设和供给本身可能是重要的集中化导向和农民搬迁损失的利益补偿。

  在过去发展乡镇企业推进城镇化的基础上,近年来在经济发达地区正在启动新一轮城镇化。苏南等地区在合并城镇的同时出现了“四集中”趋势:乡镇工业向工业园区集中。人口向小城镇集中,服务业向中心城镇集中,农田向种粮大户集中。成都实施了三集中:一是工业向集中发展区集中;二是农民向城镇集中,全市共规划建设600个农村新型社区,已有近27万农民住进城镇和农村新型社区;三是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这种新一轮城镇化的趋势可以归结为两个调整:一是农村城镇在空间配置上更趋集中和合理化。二是乡村集中形成新社区并正在成为新的城镇。显然,这一轮城镇化可以为新农村建设解决范围经济和规模经济问题。

  从协调城乡关系的角度分析,必须高度重视城镇作为连接城市与乡村的“中介点”。过去城市周围都是一个个分散的乡村,城市的影响力与辐射力远远不能覆盖所有的乡村,制约了城市对农村经济的带动能力。由于农村的城镇化,农村与城市间增加了小城镇,这使得城市对乡村的影响力可以通过城镇来增强和扩散,既起到了放大城市作用的效果,又使城乡联系进一步加强。农村城镇不仅是吸收农业剩余劳动力的重要场所,也是改造传统农业的载体,我国农村的城镇形成有四种类型:一是历史上形成的城镇。二是农村发展乡镇企业所形成的城镇,这是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场所。三是在城市调整结构中城市工业和居民住宅迁出城市后所集中进入的城镇。这是城市工业、城市人口的转移场所。四是村庄集中化形成的农民社区。在我国的城乡关系中。城镇是联系城市和乡村的节点,是城市现代化要素向乡村扩展和辐射的中间环节,因而是建设新农村的基地。现在无论是哪一种方式形成的城镇,都需要赋予其改造传统农业和繁荣农村的功能。城镇的这种功能实际上是城市功能,即城市所具有的服务职能、市场职能以及公共设施功能。这就提出城镇城市化的要求。

  城镇城市化本身是城市化的一个重要阶段,城镇所产生的城市功能很大程度上是城市化进程中城市要素的外溢和扩散范围,是城市对农村的反哺。一般说来,城市要素由城市到郊区再到城镇直至农村是一种梯度扩散过程。政府加大对从城市到城镇直至乡村的公共设施建设,就可能放大城市要素对农村的外溢和扩散效应,提高城市对农村的反哺能力。

  城镇城市化是指增加城市要素的供给。城市供给不仅仅是数量问题,更是质量问题。农村城镇的城市化水平直接影响城市现代化要素向农村的扩展和辐射能力。城镇具有城市功能,就能成为人力、资本资源的积累和集中的中心,成为区域的商贸中心、服务中心,从而为建设和繁荣农村聚集要素和能量。

  在农村增加城市要素供给的一个重要含义是指农村居民在城镇能够享受到城市人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方式。让更多的农村居民享受城市文明。作为参照系的发达国家,大城市和城镇之间除规模差别外,在公共设施质量、购物娱乐环境、道路信息系统方面差距甚小。我国小城镇与大中城市在公共设施建设方面的差距很大。这意味着城镇城市化,就要根据城市功能和城市观念来建设城镇。为城镇营造高质量、高标准的生产生活环境。具体地说,城镇城市化涉及两个方面的建设。一是在城镇内建设城镇商业、教育、文化、医疗、购物等基本的服务设施;二是城镇的外部环境建设,其中包括:城乡快速交通通讯联系通道和网络的建设,城镇和乡村的交通通道建设,以及各种信息传播通道的建设。所有这些都同公共产品的供给相关。从一定意义上说,相当部分公共产品的供给设施是建立在农村城镇的。农民可以就近进入城镇享用公共产品。城镇达到这种水准后,就可以真正成为分流城市人口的“蓄水池”和向农村传播大城市文明的“接力棒”。

  城市化需要城镇人口的聚集、经济能量的聚集。因此城镇城市化首先要求城镇的集中。作为城市的城镇和小城镇有规模的区别。达不到必需的规模,聚集不起服务业,聚集不起市场。聚集不起人气也就不成其为城市。特别是以扩大公共产品在农村覆盖面为目的所建设的公共设施(如教育、医疗、文化等设施)有范围经济和规模经济的要求。城镇过于分散、过小,难以保证公共产品的充分供给。因此城镇的集中化是城市化的必要过程。

  从城乡统筹的范围经济考虑。城乡一体化一般在某个都市圈内进行。“都市圈”是指一个或几个大的核心城市,以及与这个核心具有密切社会、经济联系的。具有一体化倾向的相邻城镇、乡村组成的城乡复合体。都市圈内有城市也有乡村。都市圈形成的根本意义是打破行政界限的束缚,按经济与空间、环境功能的整合需求及发展趋势,构筑相对完善的城市、城镇群体空间单元。并以此作为更为广域空间组织的基础。都市圈的核心是中心城市。都市圈在多大范围是经济的,取决于都市圈内中心城市集聚和扩散经济要素和能力的能量,或者说其辐射范围取决于其辐射能力。即所谓的距离中心城市的“一小时”都市圈,“半小时”都市圈。一般说来,离中心城市时间距离越短的乡村,也越易于得到城市要素和市场的辐射,其富裕和发达程度越高。生活条件越是与城市接近。这意味着都市圈是以内在的社会经济紧密联系为基础,以便利交通、通讯条件为支撑的。“都市圈”是客观形成与规划主观推动双向作用的产物,因此。城乡统筹发展实际上是都市圈建设,一方面需要具有空间形态和环境优化上的科学的城乡统一规划,明确都市圈内城市、城镇和乡村的功能定位和空间组织结构;另一方面需要形成区域内部经济高强度联系,特别是都市圈内基础设施建设。其中包括连接城市和乡村的快速通道和覆盖城乡的各类网络(道路网、电网、互联网、有线电视网等),借助这些覆盖城乡的网络,从根本上解决城乡现代化水平的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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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大地,西高东低,大河东流,趋势也!何老师着, 日食无米之炊(读书),夜读无字之书(思想)也!思接千载,视通万里,头脑里奔跑思想千军万马,述而不作,劳心活到20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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