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金融要员飞赴抗震救灾前线,及时下达支持灾区政策

蔡律 原创 | 2008-05-27 21:28 | 收藏 | 投票
  中国金融要员飞赴抗震救灾前线,及时下达支持灾区政策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地震造成灾区金融业重大损失,自5月12日汶川地震发生以来,损毁住宅、厂房的按揭贷款,罹难人员的存款账户安全,灾区现金供应等一系列与金融相关的问题成为广大群众关注的焦点。

  中国银监会日前发布紧急通知要求,对借款人因地震造成的不能偿还的债务各银行应及时核销。另外,对于地震灾区银行卡透支款项,通知也做出了明确说明。

  通知指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根据《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2008年修订版)》的规定,对于借款人因本次地震造成巨大损失且不能获得保险补偿,或者以保险赔偿、担保追偿后仍不能偿还的债务,应认定为呆账并及时予以核销;对于银行卡透支款项,持卡人和担保人已经在本次灾害中死亡或下落不明,且没有其他财产可偿还的债务,应认定为呆账并及时予以核销。

  通知明确,在核销贷款过程中,银行若不能取得法院出具的债务人无财产清偿证明的,可依据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以及内部清收报告和法律意见书等作为核销呆账的依据。同时银行也要及时足额提取有关损失准备。

  通知还要求,在核销呆账工作中,银行要坚持账销案存和对外保密等原则,结合救灾和重建工作的实际情况,努力做好已核销呆账的管理工作,把贷款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5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党委书记、行长周小川率领人民银行抗震救灾工作组到重庆营业管理部慰问抗震救灾工作。受汶川特大地震影响,重庆市金融机构遭受到不同程度损害,重庆营业管理部部分机构和职工财产受损,各级同城票据交换系统的正常运行也受到影响。

  周小川指出,对灾后重建要有前瞻性的思考,各级人民银行要关注金融业受灾情况,了解银行业金融机构因灾损失和业务开展情况,灾害导致的呆坏账核销对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经营的影响等。高度关注地震灾害后中国的经济运行态势,按照中央一手抓抗震救灾,一手抓经济发展的要求,既要满足抗震救灾企业需求,也要落实好宏观调控举措,防止物价和投资增长过快。当前,人民银行各级机构要做好抗震救灾期间的各项工作,特别是灾后重建的金融服务工作,为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作出贡献。

  周小川强调,基层中央银行在正确履行央行职责的同时,也应积极关注地方经济金融发展。根据重庆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的要求,重庆营业管理部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为地方经济金融发展提供客观实际的意见建议。

  银监会:借款人因地震不能偿还的债务应予核销

  中国央行多项特殊金融政策促灾区金融稳定
个人简介
湖北师范大学毕业,留校任系团总支书记兼政治辅导员;2004年任忠县人民政府顾问,2007年获“重庆市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全球问计求策”一等奖,荣获2007度、2008年度重庆十佳网络知识分子。荣获2011年“新阶层·重庆第二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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