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制度的理论发展

常洪钧 原创 | 2008-06-17 19:13 | 收藏 | 投票

社会保障的思想最早可以追溯到历史上早期的空想社会论。如欧洲著名的柏拉图的“理想国”、托马斯.莫尔的“乌托邦”、闵采尔的“天国”构想、康柏内拉的“太阳城”、圣西门的“实业制度”等。虽然由于历史条件的局限,他们美好的构想和主张,最终只能是一种空想,但是他们的思想核心和理念,对推动社会改革,建立社会保障制度,具有极其深远的影响。

从现代社会保障制度产生至今100多年的历史来看,经历了建立、发展、改革、完善几个阶段,日趋成熟。但是不同的国家的社会保险制度各有不同,甚至差异很大。其原因在于制度产生的背景差异。其中受不同的学说理论的影响,各国实行了不同的社会保障制度模式,采取了政策主张。这里我们重点介绍德国的新历史学派的福利国家论、福利经济学、瑞典学派、凯恩斯有效需求理论、新剑桥学派、新自由主义理论等对社会保障制度影响较大的几个学派的理论和政策主张。

德国新历史学派和福利国家理论

新历史学派又被称为“讲坛社会主义”,产生于19世纪70年代的德国。重要的代表人物有古斯塔夫.史穆勒、阿道夫.瓦格纳、路德维希.布伦坦纳等。福利国家理论并不是福利经济学的一部分,福利经济学提出的福利标准和福利政策的原理、原则,为福利国家论提供了理论基础。新历史学派反对经济自由主义的理论和政策,主张国家干预经济生活,强调国家的经济作用,认为国家除了维护社会秩序和国家安全外,还具有文化和福利的目的,应该由国家兴办一部分公共事业来改善社会秩序和国家安全,国家的职能在于直接干预和控制经济生活,即经济管理的职能,随着社会的发展,还会不断地扩大和增强。主张法律至上,强调法律对经济的制约关系,认为个人的经济地位并不决定于所谓的“自然权利”,而决定于法律制度,在财产私有的经济秩序下的经济自由、财产权利、契约关系等等都是以当时的法律为依据的,国家应制订劳动保险、孤寡救济、劳资合作等一系列法律措施。新历史学派认为,国家应该举办一些相应的公共福利事业,调节再分配,以缓和、协调阶级矛盾,新历史学派把他们的改良主义称为国家社会主义,主张走社会改良的道路,如实行社会改革,增进社会福利,通过工会组织来调整劳资之间的矛盾。新历史学派的国家福利思想,促进了德国社会保障制度的产生,并对其产生了深刻影响,他们的一些政策主张,成为德国政府实行社会保障制度的依据。

 

福利经济学

(一)   旧福利经济学的产生和主要观点

西方经济学的早期阶段,虽然没有形成完整的福利经济理论体系,但已经开始有一些福利经济思想,如亚当.斯密十分强调满足个人生活需要的重要性,边  认为在人类全部生活中,人们的理性活动就是寻求更大的快乐和避免痛苦,从而把效用即功利,特别是“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作为人们行为的道德标准,社会成员只能在整体利益中获得自己的幸福,社会的幸福是个人幸福的总合;马歇尔提出了著名的“消费者剩余”,也称“马歇尔剩余”,这个概念在以后的福利经济学理论发展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提供了研究的基础;帕累托提出了“最大福利理论”,也即著名的“帕累托均衡”,对以后的福利经济学产生了较大影响,被称为新福利经济学的先驱。

作为马歇尔的得意门生庇古从边 的功利主义原则出发,以马歇尔的均衡价格和消费者剩余理论为依据,提出了一套完整的福利学说。1920年,他的巨著《福利经济学》出版,标志着福利经济学的产生,庇古也被称为福利经济学之父。福利经济学从福利的观点,对经济体系的运行进行评价,它以一定的伦理价值判断为前提。福利经济学自产生以后,在西方广泛流行,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庇古福利经济学的主要内容包括:

1、把福利分为“社会福利”和“经济福利”。社会福利是广义的福利,包括由于对财物的占有而产生的满足,或由于其他原因而产生的满足,涉及到“自由”、“家庭幸福”、“精神愉快”、“友谊”、“正义”等等。经济福利是狭义的福利,社会福利中“能够用货币衡量的部分”是经济福利,经济福利对于社会福利具有决定的影响。广义的福利难以计量福利经济学的目的,就是研究现代社会实际生活中影响经济生活的某些重要因素。

2、认为福利由效用构成,人性的本质就是追求最大的满足,即最大的效用,也可以说是最大的福利,从而提出了国民收入极大化和收入均等化两个福利概念。认为影响经济福利的因素主要有两个,一是国民收入的大小,二是国民收入在社会成员中的分配情况。这个命题首次将社会福利问题和国家干预收入分配问题结合起来作为一个重要的专门领域加以研究,认为经济福利和国民收入是两个对等的概念,国民收入是一国国民个人福利的总合,因此,国民收入总量越大,意味着国民福利或全社会的福利越大,要增加经济福利,就要增加国民收入,增加国民产品的数量,消除国民收入分配的不均等。

3、认为增加国民收入的总量有两条途径:一是实现生产资料最优配置,使生产资料在各个生产部门中的分配达到最佳状态,二是收入均等化,即政府通过一些措施把富人的部分收入转移给穷人,按照边际效用递减理论,一个人的收入愈多,货币收入的边际效用愈小,收入愈少,货币收入的边际效用愈大。因此,只要将富人的一部分货币收入转移给穷人,就可以增加货币的边际效用,从而增加一国经济福利的总量,降低收入不均等的程度是福利极大化的必要条件。实现收入均等的途径有两个一是收入自愿转移,即通过私人的慈善福利,二是强制转移,即国家通过征服累进所得税和遗产税,把集中起来的国民收入的一部分,补贴给穷人,一方面国家以举办社会保险的社会福利事业的办法,通过给付养老金、失业补助金、医疗费、教育费和住房补贴等,直接增加低收入者的实际所得,以增大社会福利,另一方面,对于低收入者最迫切的需要的日常用品的生产部门和服务单位,政府给予补贴,促使其降低产品和服务的价格,使低收入者受益,当所有人的收入均等,从而货币的边际效用相等时,社会福利就会达到最大化。

(二)新福利经济学的主要内容

30年代末期开始,学者们对旧福利经济学学说展开了争论。至50年代,在批判和吸收庇古旧福利经济学的基础上,形成了“新福利经济学”,主要代表人物有勒纳、卡尔多、希科斯、柏格森、萨缪尔森等。新福利经济学首先在方法论上提出了与旧福利经济学不同的效用序数论、边际替代率、无差异曲线和消费可能线等分析方法,摈弃了旧福利经济学的基数效用论、庇古的收入均等化理论,保留了其资源有效配置的建议,认为效用是不能计量的,不同的人之间的效用是不能比较的,收入均等化是不能增加社会福利的。据此,提出了补偿原则、社会福利函数理论以及次优理论。

1、补偿理论包括卡尔多补偿原则、希克斯补偿原则、西托夫斯基补偿原则、李特尔补偿原则。补偿理论的基本思想是,国家的任何政策变动都会导致市场价格变化,将会使有人受益,有人受损,这不符合帕累托最优条件的福利原则。应该从受益者那里取走一些收入以补偿那些受损者,补偿后如果还有剩余,就说明社会福利增加了。如果受益者的收益大于受损者的损失,那么,对整体国家来说福利也仍然是增加的,有些国家政策会使某些人短期受损,但从长期来看,会使大家都受益,受损者也自然得到了补偿,从而也增进了社会福利。

2、社会福利函数理论的基本思想是,社会福利和影响社会福利的各种因素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函数关系,社会福利是全体劳动者所购买的商品和所提供的要素和其他有关变量的函数,这些影响因素可能有各种不同的配合,在一定的收入分配条件下,社会福利的最大化就在于对各种不同配合的选择,帕累托的生产和交换的最优条件仅是福利最大化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要达到最大福利,就必须满足充分条件,保证个人的自由选择,进行合理的收入分配。新福利经济学认为,所谓“合理”的收入分配,绝不等于收入分配的均等化,因为,对于不同偏好的个人来说,存在着不同的自由选择,平均的收入并不能保证他们的个人福利都能增进。

3、次优理论

由于垄断、外部性和公共产品等因素导致市场失灵,市场的资源配置不可能达到帕累托最优状态,处于低效率,最优化只能趋近而不可能实现,生产与交换的最优条件及其结果只能是偶发事件。次优理论所关心的问题是,在达不到最优位置时,离开所有可能达到的最优位置,就是次优位置,也就是说,只要帕氏最优条件中有一个条件不能满足,就只好离开所有其他的最优条件,这种状态就是次优配置状态。在资源配置过程中,当实现帕累托最优的限制较多、获取的信息量较大,并必须支付信息成本和行政费用,则应采取第三优政策。现实经济中的资源配置效率状态往往是第三优,它不仅允许存在帕累托最优条件,而且还允许考虑信息成本和行政支出,比次优效率更易达到。

(三)福利经济学的平等与效率理论

福利经济学中的平等,一般是指社会成员收入的均等化,不同于一般哲学意义上的平等。效率属经济学范畴,是指技术水平和资源存量一定的条件下,通过资源的最优配置,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也即帕累托最优。

现实中平等和效率是一对矛盾,一方面社会和政治制度要求所有成员都享有“平等权利”,另一方面,市场经济条件下,必须根据效率向生产要素供给者提供报酬,经济制度体现的竞争原则必然表现为优胜劣汰、贫富悬殊。这种收入分配上的不平等,是通过竞争实现效率的结果;但如果一味地追求收入分配的平等,势必损伤人们的积极性,造成整个社会运行的低效率,从而不利于经济发展。福利经济学认为,在经济平等和效率之间,存在一种互为代价的替代关系,称之为平等于效率的交替。解决这个矛盾的办法,就是寻求平等与效率之间最优交替的途径,从制定国家经济政策的角度来看,一是增加国家对教育费用的支出,提高全社会的文化水平,提高劳动力素质,有助于缩小收入差别。二是修订福利措施,特别是对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和有劳动能力但无职业或收入很少的人。三是修订税收规则。为避免劳动力和资本闲置,以及人才、财产的外流,停止实行过高的所得税、累进税、财产税等,开征一些既可以促进效率、又不会妨碍平等的税。四是扩大社会流动性,允许劳动力和资本流动,创造均等的机会。

福利经济学经过不断的演变发展,被广泛采用,成为社会保障制度重要的理论基础。

 

瑞典学派

瑞典学派又被称为北欧学派或斯德哥尔摩学派,形成于二十世纪二十至三十年代。与西方经济学的其它学派相比,瑞典学派无论在分析方法、理论观点和政策主张方面,都有自己的特点。瑞典学派以瑞典的经济学家为主,达维.达维逊、古斯塔夫.卡塞尔、纳特.维克塞尔是瑞典经济学说的最有影响的先驱者或奠基人,林达尔、缪尔达尔、伦德堡、阿萨尔.林德伯格、英格玛.斯塔尔,以及挪威著名经济学家沃得.奥克鲁斯特等,都是瑞典学派具有影响力的代表人物。

瑞典学派的经济学说包括一般均衡和总量分析理论、动态的过程分析、预期理论、小国开放经济模型和自由社会民主主义政策。经济政策理论在瑞典学派的理论中一直占据很重要的地位。他们的经济政策主张可分为短期措施建议和长期措施建议。前者是指如何应付当前的通货膨胀和失业并发症,以及解决开放经济类型国家的国际收支问题的政策主张。后者是指如何使当前社会转变为自由社会主义社会的政策主张。从短期措施来说,伦德堡并不强调实行现代凯恩斯主义(新古典综合派)的收入政策。新古典综合派的收入政策的中心是限制工资增长率,从而限制物价的上涨率。伦德堡认为这固然可以阻止工资的增长率,但并不能避免世界性通货膨账的冲击,结构性通货膨胀仍将发生。另一方面,收入政策的实行要遇到强大的工会组织的抵制,因为强大的工会组织反对限制工资长率。伦德堡重视的是人力政策和收入指数化的政策,重点放在解决“充分就业”问题上来,瑞典政府也正是强调人力政策,瑞典用于劳动力重新训练,增加职业流动性和在高失业地区举办公共工程的费用,在国民生产总值中所占的比重应是较大的。这是瑞典经济政策的一个特点。至于收入指数化政策,伦德堡的看法是,收入指数化(即根据生活费指数调整收入如工资、  利息等)是使人们适应通货膨胀的一种自然的做法,特别是在信息不完整和预期不完全的条件下,如采用收入指数化的方法就可以使工资合同减少不确定性。瑞典经济学的长期措施建议是,希望通过政府的政策实施把一个资本土义社会地转变为一个“自由社会民主主义的”社会。早在维克赛尔的著作中就有收入再分配的主张。维克赛尔认为为了增加社会总效用,可以由社会来规定或由工会来规定最低工资或最大限度的工作日。他还认为,经济学的目标在于使人人得到福利,包括工人在内。没有历史根据的,林德伯克说对国有化的经济来说,待解决的主要问题是防止官僚主义化,鼓励个人的首创精神,以及不把军权、政治权力和经济权力集中到同样一些人手中。那么怎样解决这些问题呢?林德伯克提出的就是“自由社会民主主义”解决方式,其具体内容:在政治上保持“民主制度”,在经济上加强市场经济的作用。因此,林德伯克所设计的“自由社会民主主义”方式就是;国有化(主要部门的国有化)、福利国家(收入再分配政策,提供集体服务,政府稳定经济),市场经济(建立在企业一级水平上的分权化,改进竞争,反垄断化)三者的混合物。这就是瑞典学派经济政策的基本目标。这一目标以及服务于这种目标的措施(发展国营部门、收入再分配,集体福利设施,改进市场制度等等),充分反映了瑞典学派的社会民主党色彩。

   

凯恩斯有效需求理论

    上个世纪三十年代后期,在西方资产阶级经济学中出现了所谓“凯恩斯革命”。约翰.梅纳德.凯恩斯是英国著名的经济学家,以他的理论为基础而形成的凯恩斯主义,主张通过国家干预经济以实现充分就业的经济增长。凯恩斯的经济学说在西方社会产生过广泛而深刻的影响,并在各国的经济实践中得到应用,凯恩斯主义成为20世纪西方经济思想中影响最大的一个流派。三十年代以前,西方占统治地位的新古典经济学从“萨伊定律”出发,认为“供给可以创造自己的需求”,西方各资本主义国家也信守自由竞争、自动调节,自由放任的经济原则。然而,三十年代爆发了空前严重的资本主义世界经济危机,它不仅给资本主义制度以沉重打击,而且也宣告了传统庸俗经济学的“充分就业均衡的自然趋势理论”的失败。凯恩斯针对十九世纪庸俗经济学所暴露出来的理论破绽,否定了它的体系的理论原则,提出了建立“三个基本心理规律”基础上的著名的有效需求不足理论。这三个基本心理规律即:一是边际消费倾向递减规律,其作用的结果引起消费不足。二是“资本边际效率递减规律”是指:预期从投资中可获得的利润率(即预期利润率)将因增添的资产设备成本的提高和生产出来的资本品数量的扩大而趋于下降。三是“流动偏好规律”是指;人们愿意以货币的形式保存自己的财富和收入的愿望,即把一定量货币保存在手边的偏好,这主要是源于三种动机:交易动机、谨慎动机和投资动机。这种偏好意味着对货币的需求,而利息就是对人们放弃货币、牺牲流动性的报酬。利息率取决于货币的供求。在存在着流动偏好的条件下,利息率是不可能无限制地下降的。这样,当资本边际效率(预期利润率)低于利息率时,投资者就不愿意投资了,这时就引起了投资不足。

由此可见,“三个基本心理规律”既引起消费不足,又引起投资不足。总需求由对消费品的需求和对资本品的需求构成。无论是消费不足还是投资不足,在凯恩斯看来都是经济危机和失业的根源。这就是凯恩斯用来否定萨伊定律的理论依据。凯恩斯在用他的“有效需求不足理论”否定萨伊定律的同时,还抛弃了通过利息率的自动调节作用必然使储蓄全部转化为投资这样一种传统庸俗经济学观点。凯恩斯把利息看作是一种“纯货币现象”,认为利息率井非取决于储蓄与投资,而是取决于流动偏好(对货币的需求)和货币数量(货币的供给)。在他看来,储蓄与投资之所以相等,不是通过利息率自行调节而实现的,而是通过总收入的变化达到的。他认为,总收入等于消费和储蓄之总和,总支出等于消费和投资之总和,总收入恒等于总支出,所以储蓄和投资是恒等的,投资不受储蓄的支配,利息率不可能自动地起到调节投资和储蓄,使之达到充分就业均衡状态的作用。投资和储蓄要通过总收入的调整来达到充分就业均衡状态。凯恩斯用他的有效需求理论,既推断出有效需求不足的不可避免性,又得出必须依赖国民收入的人为为调整使储蓄和投资处于充分就业均衡状态的论断。

凯恩斯认为,如果不依靠对国民收入的人为的调整,让市场供求力量去决定工资、价格和产量,资本主义经济固然可以趋向于均衡,但不一定能达到充分就业的均衡,而经常会出现“小于充分就业”的均衡。所谓“小于充分就业”是指除“自愿失业”和“摩擦性失业”以外,还存在着“非自愿的失业”。凯恩斯认为,造成“非自愿失业”的原因就是有效需求不足,这种“非自愿失业”的现象不可能通过劳工市场的自发调整而消除。只有人为地刺激消费和投资,增加社会的有效需求,才有可能消灭“非自愿失业”,达到“充分就业”。

凯恩斯经济学是为对付三十年代资本主义世界经济危机而产生的,因此,它企图提供在短期内使资本主义经济得到恢复的办法。它认为当时资本主义国家的主要社会问题是失业,因而主要的社会目标就是充分就业。根据凯恩斯的论证,既然总需求不一定能够保证充分就业,所以有必要通过国家对经济的干预,增加政府支出,以增加需求,制止失业。此外,政府还能通过减免税收的措施来鼓励消费者增加支出,或鼓励企业家进行投资。这种由政府利用它的征税和支出的权力以影响总需求水平,并间接地影响就业的政策,也即“宏观财政政策”。另外,政府也可以通过它对货币供应的控制以促进总需求的增加。由于降低了的利息率能使更多的货币资源得到利用,所以投资活动就可以增加。而提高了的利息率能限制对货币资源的利用,于是投资活动也就受到了抑制,也即“宏观货币政策”。在凯恩斯的理论

结构中,与货币政策(通过调整利息串来影响货币供应的变动)相比,财政政策(政府的支出政策和税收政策)一般被认为更有效力。因此,按照凯恩斯的看法,在国家干预经济,调节总需求的手段中,财政政策是主要的,因为财政政策直接影响消费和投资,而货币政策只是通过利息率的升降来控制货币供应,从而间接地影响私人投资,间接地影响消费。

凯恩斯的有效需求不足理论对当时西方各国实施“普遍福利”政策产生了最直接的影响,主现在:增加国家的财政支出,用于扩大投资和消费。主要通过财政支出,大兴基础设施建设,包括种种有关公众福利的基本建设以刺激资本家投资建厂,发展物质生产。在经济萧条时,失业人员增加,政府应增加转移支付,增加失业救济金的发放额和其他福利支出,来抵销个人收入的下降.促进社会有效需求提高,国家即便出现财政赤字,也在所不惜。提高消费需求。要提高这种需求,需要国家积极干预,广泛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凯恩斯的有效需求理论作为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理论基础之一,对西方各国的社会保障制度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影响,也造成了各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差异。罗斯福新政中有关社会保障政策,就是凯恩斯理论在社会保障领域的充分体现。

 

新剑桥学派

     新剑桥学派是现代凯恩斯主义的另一个重要分支。由于它的主要代表人物在英国剑桥大学任教,因此得名。新剑桥学派的最重要代表人物有琼·罗宾逊、卡尔多,庇若·斯拉法、帕西内蒂等,而琼.罗宾逊、卡尔多实际是这个学派的领袖,尽管这两位经济学家的观点并不完全一致。 新剑桥学派也以凯恩斯的《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作为自己的论证的出发点。但它认为,凯恩斯经济理论的要点并不是象新古典综合派所说的“收入一支出模型”,而是在于《通论》第二十四章中关于社会哲学的论述,即论证资本主义社会财富和收入分配的不均,以及推论资本主义必然走向没有食利者阶层的文明生活新阶段。新剑桥学派认为,要按照凯恩斯的基本理论发展收入分配理论,研究国民收入中工资与利润所占的份额如何决定以及如何变动的问题,并制定相应的社会政策。新剑桥学派认为价值应当具有客观的、物资的基础,而不是主观的概念,分配论要以价值理论为研究基础,而不能以边际生产力理论为基础,分配论是价值论的延伸,因此,新剑桥学派从价值理论出发来研究收入分配问题,表明了以下三个重要的观点:

  第一,传统庸俗经济学的边际生产力分配理论是错误的,它不能说明资本主义经济中收入分配的实际情况。新古典综合派是边际生产力分配理论的积极宣扬者。这种理论假定工资率和利息率(或利润率)各自取决于劳动和资本的边际产量,因而工资和利息(利润)的分配格局被看成是“公平的”、“合理的”。但在新剑桥学派看来,这种理论是循环推理,难以成立。

资本概念,琼·罗宾逊早就对新古典派经济学家进行了抨击,认为他们“未能分清具有显著技术特性的生产资料意义上的‘资本’和对金融有支配权意义上的‘资本’”。在新剑桥学派看来,作为前一概念的“资本”(机器的集合体)是不可用其本身技术单位(如马力)来加以估价的,因为这样的测量并不具有任何经济意义,而作为后一概念的“资本”(购买力的资

),如果不知道利润率(或利息率),就不可能测量出它的存量,这就是说,如果要对这样的资本进行估价,就需要以特定的利润率(或利息率)为先决条件。这也意味着:所谓“边际生产力分配理论”实际上不可能说明作为资本的边际产量的利润率(或利息率)是如何被决定的。所以,新剑桥学派断言,新古典经济学派的“边际生产力分配理论”只能陷入“循环论证”。新剑桥学派从反对边际效用学派的价值论,进而反对边际生产力的分配理论,这样就便它得到了所谓“剑桥起义派”的称号。新剑桥学派认为应当回到新古典经济学派以前的理论中去,即回到李嘉图理论中去。

    第二,收入分配结局的形成具有“客观的”、“物质的”基础,它与历史上形成的财产占有制度有关,也与劳工市场的历史条件有关。

这就是说,新剑桥学派强调的是所有权因素和历史因素。它认为,货币工资率和实际工资率是受不同因素制约的。货币工资率取决于外生条件(一国历史上形成的工资水平、国内劳资双方议价力量的对比等),实际工资率则同利润率、商品和货币流量有关,同收入分配结构联系在一起。货币工资率很可能不依赖实际工资率而自行变动。而利润(指股息和资本收益,不包括企业管理的收入)是资本占有者凭借其财产占有权而取得的非劳动收入。因此,工资和利润之间的分配决不是“公平的”,“合理的”。而是取决于劳工集团和资本各自的谈判权力。新剑桥学派不仅反对资本边际生产力的说法,而且提出资本占有者的收入是不劳而获的收人因此有时他们被称为“凯恩斯左派”。

    第三,收入分配的相对份额的大小,在一定的收入水平条件下取决于利润率水平,而利润率水平是与一定的“客观的”、“物质的”牛产技术条件联系在一起的。按照斯拉法的表述,在一个“标准体系”中,  r为利润率,R代表纯产品对生产资料的比率,W代表纯产品中支付工资的比例部分,那么利润率为 r=R(1-w)

  斯拉法由此得出,在工资从一减到零时,利润率的增加和工资的全部扣除成正比例。新剑桥学派政策主张的理论基础就是它的收入分配理论。它根据这种收入分配理论提出以社会政策为基本内容的政策主张。简单地说,第一,它把改进资本主义社会的收入分配制度放在“医治”资本主义社会的“病症”的首要地位;第二,改变收入分配制度应主要依靠社会政策。

    新剑桥学派的社会政策包括:通过累进的税收制度来改变收入分配的状况,给予低收入家庭以适当的补助:把政府掌握的资源从军事部门转用于民用和服务部门,提高失业者的文化技术水平,用政府预算中的盈余去购买公司股份,减少财政赤字,逐步平衡财政预算,实施进口管制,发展可以为国内提供较多工作岗位的出口品生产等。新剑桥学派特别主张实行没收性的遗产税(只给寡妇、孤儿留下适当的终身财产所有权),以便消灭私人财产的集中,抑制食利者收入的增长,并把政府通过没收性的遗产税(和同样重的赠予税)所得到的财产及其收入专用于公共目标。

    新剑桥学派反对那种听任市场机制充分发挥作用的经济观点(即货币主义者和新自由主义者坚持的观点)。它认为:“市场机制是个效率极差的调节器”,那种鼓吹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观点实际上是旧经济学的自动趋于均衡的学说的恢复。三十年代资本主义经济危机已经证明了自动均衡学说的破产,而凯恩斯经济学正是在旧的均衡学说破产中产生的。旧的均衡学说由于不能解释就业水平面必然破产,现在怎么能够再返回当初的起点呢?琼·罗宾逊不同意货币主义者提出的“自然失业水平”概念(所谓“自然失业水平”是指存在着这样一个失业水平,达到这个水平时,货币工费将不再上涨,通货膨胀将结束)

  新剑桥学派也反对那种寄希望于管制工资一物价的收入政策的观点(即新古典综合派和新制度学派的观点)。它认为,如果把“收入政策”理解为合理地分配收入、有助于促进“收入均等化”的政策,那么这样的收入政策当然是应当施行的:但现在所说的收入政策实际上是管制工资和物价、从而管制生产要素持有者的生产要素收入的政策,这种性质的收入政策在分配上的效应恰恰是把现实社会中收入分配失调现象用行政和法律形式固定化了。总之,新剑桥学派强调,由于现实社会中人们收入分配是不合理的、不公平的,这种不合理性和不公平性应当予以打破,而不能把它固定下来或加以冻结。它认为,以收入再分配为目标的社会政策,有助于改变如今收入分配的失调。

作者:潘莉  常洪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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