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诉求者向上一级,甚至越级反映问题时,一般处理的办法是信访部门人员进行简单的处理即批转给下一级,针对越级上访的,则会一级一级的往下的批转,直至最基层,领导是很少看信的,我认为国家信访处理办法应改进即之前无论再怎样越级上访,最后都将一级一级批转到最基层处理,中间流转一次,可能对基层再次处理起到一种威慑作用,但作用很有限,同时也会产生许多负面影响,如打击报复,故意拖延处理时间等,所以我认为上一级应该更直接处理上访事宜,信访部门应联合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法院,检察院等机构联合执法.当然为了解决自身的工作量,对于首次或者两三次上访的可以先批转给地方和基层,以给他们解决或改正的空间,对于多次上访的,上级就应该直接介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