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利益主体的利益欲求产生规范与规则

李书进 原创 | 2008-08-22 22:13 | 收藏 | 投票
    商品经济如要规范有序运转,仅有公正、公意的政府中介角色还不够,还必须要有裁判原则,这就是法治。在商品经济中,多元经济活动主体要自主自由地谋求利益最大化,就必须要有一个共同依循的竞赛准则。这种准则的核心是保证每个经济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保持平衡;一方面在经济活动中相互承认,并尊重对方独立的谋断权力;另一主体必须对自己决策所产生的结果承担责任。从利益追求和主体多元两个特征看,若某一主体享有过多的不承担相应责任,就会出现主体地位的倾斜,造成利益冲突和经济运行无序。经济活动准则分两个层次:第一,在经济活动中,主体不断意识到自律的必要性,从而产生了规范化,契约化处理相互关系的要求,这是商品经济内生的准则,并以惯例形式延续下来;第二,政府作为中介角色,为公正地确保经济主体地位的独立、平等,保持主体权利与义务的平衡,维护市场竞争中的公平效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法律、法规,使之成为商品经济社会人共同遵循的行为规范和准则。至此,人治便让位于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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