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女儿谈商业模式 —14:为什么谈商业模式?

陈志武 原创自 网易博客 | 2008-09-01 11:22 | 收藏 | 投票

  与女儿谈商业模式 —14:为什么谈商业模式?

  陈志武 /文

  2008年5月20日

  至今,《与女儿谈商业模式》已有13次,这些文章大体反映我跟陈笛的许多对话内容,只不过为了便于读,在写下时,对部分内容做了些补充。看到这些对话,许多朋友在问,“为什么跟女儿谈商业,而不谈伦理、道德、《论语》、《中庸》?这种教育是否太重利轻义?”

   教育小孩当然是做父母的重要责任。但是,教子女的方式可以有多种多样。按照现在时髦的话说,也要与时俱进。这几年关于读经的话题炒得很热,许多人认为那才是最好的教育子女的方式和内容。我不这么看,原因很多,其一是《四书五经》的东西没有几个小孩能读懂,特别是对于像陈笛这些中文本来就不好的小朋友,就更难。

  其二,这些经典所包含的价值体系已过时,如果你希望自己的子女能够在现代社会、特别是西方社会生活,那么,你能给他的最好礼物之一是不让他成为“儒家”人;这些年我见过不少来自中国、韩国、日本受儒家文化影响的学生和同事,我们这些人普遍表现得“中庸”、太“儒”,所以,在美国和其它非“儒”社会里特别吃亏,儒家压抑个人表现,而个人表现、主动表现又偏偏是现代市场营销所必需的个性和技能。我们常抱怨中国缺乏品牌,其中的原因当然与知识产权得不到保护有关,但同样重要的原因在于儒家文化崇尚的被动个性,在于压抑个人表现的儒家主张。为什么市场营销这个行当起源于美国?为什么在美国生活的印度人普遍比中国人、韩国人、日本人更擅长市场营销,也比后者在公司高管层中更成功?“中庸”反对竞争、反对主动伸张自己的利益和权利,一个行为过于“儒”的人,只会被动地等待别人给他以本来就该属于他的东西,总是把主动权留给别人,而不是自己争取、保护属于自己的利益和权利。中国公司走出去营销、投资时,困难重重,原因也在此。你如果爱子女,就不要通过《论语》、《中庸》把他们的手脚束缚住。

  其三,如果要教《论语》、《中庸》,到最后,又变成做父母的高高在上教训子女,而不是平等地交流、对话。“三纲五常”的主张不是人格平等,而是以年龄、性别规定的等级服从关系。

  我跟许多朋友一样,小时候在农村长大。这种背景有些朋友会不愿意提起,但我自己从不遗憾。实际上,让我终身遗憾的,不是在农村长大的背景,因为那些经历造就了我整个人的基础,没有那些基础,或许我整个的人就是另一回事了。最遗憾的是从小到大,跟父母、兄长没有过真正的对话交流,就是那种跟自己真正谈得来的朋友才有、能产生共鸣、能让你感到近的对话交流。也就是说,我对父母、兄长都有独特的感情,只是那种感情更多源自他们对我的养育之恩、把我从小带大、供我读书,源自他们是我的父母、兄长,而不是靠对话交流、心灵沟通形成的感情。这种以亲情为基础的感情更多是因回报义务、“孝敬”责任所致,是没有选择的义务;相比之下,以心灵沟通为基础的感情更强调个人的自由选择,不是逼出来的,而是因为“谈得很开心、很默契”自然感受、建立的。

  之所以给我留下这些遗憾,一方面是因为农村很穷,生存的挑战是每天面对的事,在亲情之间做心灵沟通、感情交流,那会是不现实地奢侈;另一方面,在“三纲五常”秩序下,也不应该在代际之间、在兄弟之间有平等的“心对心”对话,父亲在子女面前、兄在弟面前总要表现得威严,表现得不可接近,更不能表现得平等,前者可以大声训话,而小辈只有听话的份。在这种文化场景下,子女跟父辈、弟弟跟兄长间怎么能有真正的心灵沟通?让做子女的除了知道要无条件地“孝敬”、听从长辈之外,还能有什么空间去与长辈“心对心”对话、建立自愿的感情呢?由于年龄不同、生活阅历各异,这本来就使与父母、兄长的沟通很难,难以有共同语言,而“三纲五常”秩序真是雪上加霜。

  正由于我自己的成长经历如此,在我做父亲后,下决心不要让女儿重复我的经历,宁愿让女儿感到我是她们可以谈心、平等交流的朋友,不要让她们感到我是威严得不可近的父亲。我一直以为,如果今后女儿只是因为我是她们的父亲才跟我联系,而不是因为跟我谈话投机,那会是一种失败。我和夫人的养老不需要靠女儿她们,即使发生病残也不需要她们的经济回报,所以,我们没有指望任何经济上的“孝敬”回报,实际上更多想到的是将来给她们留下多少遗产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之下,大可不必对女儿来不来就行使做父亲的权威,对她们训话,而是想法如何跟她们沟通、接近。爱她们还来不及,又何必打骂她们、在她们面前表现得威严不可近呢?

  所以,我一直试图找到女儿感兴趣的话题,找到她们的兴趣点,然后,针对她们的兴趣点去对话讨论,以此展开沟通。而陈笛恰恰又对两个话题最感兴趣:一个是如何赚钱成为亿万富翁,另一个就是世界历史。这下好啦,她算是天生幸运了,我们就有许多共同语言了。实际上,不管是什么话题,商也好,文学、哲学、历史也好,只要是女儿感兴趣的,都能围绕一个话题,展开传输做人的道德、伦理,而不是只能通过《四书五经》来传授做人的道理。而实际上,在我跟陈笛的交谈中,已多次涉及到伦理道德的问题、做人的问题。通过与陈笛的交流对话,也让我真正地学到,人的本性真的是很天然的,只要你对人、对社会有足够的敏感度并细心观察,即使像陈笛还没有学过经济学和其它社会科学,她照样能想到如何管理一个公司、领悟到不同商业模式的诀窍。

  中美家庭模式比较

  关于后儒家文化的中国社会如何重建的问题,这是一个大话题,以后慢慢谈。在结束这次不谈商业模式的文章之前,我们还是谈一种模式,即家庭代际模式。这也是一天早晨送陈笛、陈晓上学的路上谈的话题。当时,我就问她们,中美社会的两种家庭模式,哪种更好?答案当然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

  中国儒家的家庭理想中,父母生儿育女,是“养子防老”,是为了病残、意味损失保险,所以,等儿女长大之后,儿女必须无条件地“孝敬”、回报长辈,要在经济上和精神上回报老人,“四世同堂”则是实现这种代际经济交易的具体形式之一,也是儒家的理想境界。而“三纲五常”则是保证这种交易能执行、减少违约风险的具体文化秩序,其它关于“光宗耀祖”、祭祖、家庙、祠庙等等文化和形象建筑都是为了强化这些代际、家内交易契约的可执行性。通过这些价值体系和文化素质,儒家强调的是后辈对长辈的义务,是无条件、无选择、必须执行的义务。所以,儒家主张的是一种以“孝敬回报”(payback) 为主线的家庭模式,强调的是后辈对长辈的义务。

  相比之下,美国社会强调的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责任,但子女成年后不一定对长辈有明确的回报义务。也就是说,一对夫妻可以选择不生小孩,但是,一旦他们选择要生,生小孩之后,就有义务把小孩照顾好、养大成人,有义务供他们上学、受教育。父母对后代的责任到小孩成年时结束,今天一般以小孩大学毕业未界,从此以后,后代要为自己的生活负责,不能再指望父母了,而父母对他们不再有任何义务了。之后,父母当然希望子女常来看望自己,但是,他们不会以道义强迫子女这样做;子女则可以选择常去看望父母、给予经济支持,实际上,许多美国子女也的确这样做,但,他们没有义务这样。这就是为什么美国父母很在乎跟子女的交流,以这种方式让子女小时候起就“恋家”、念父母。所以,美国社会主张的是一种以“利益下传”(pass-down)为主线的家庭模式,强调的是父母对子女的责任,而不是子女长大后对父母的义务。正由于此,美国社会没有“三纲五常”这种压抑个人权利、抑制个人自由空间的文化体系,父母也用不着逼着子女时时刻刻都得听自己的话,喜欢父母是自愿的、是可以选择的。

  这两种模式,哪种更好呢?陈笛当然说她更喜欢美国的家庭模式,这似乎不奇怪,因为这对她最有利。但,为什么现代社会都朝着美国这种模式逼近呢?

  我说,可以这样理解美国家庭模式的逻辑,由于小孩在被怀胎、出生前是没有选择权的,而父母则有选择权,他们如果不愿意承担养育小孩的责任,完全可以选择不生小孩;但是,如果在知道这种养育责任的前提下他们还是选择要生,那么,他们就必须接受这种责任。从这个意义上,把责任主要压在父母的身上,是公正的,对父母、对后代都合理。虽然美国模式下子女没有照顾、爱护年老或病残父母的义务,但这并不意味美国的老人就没人管,因为这种模式下父母往往在子女很小年龄时就尽量与他们交流、培养自愿的感情,通过经常性的家庭度假、聚餐维持家庭感情,这样,长大后的子女还是会经常回家看望父母的。

  相比之下,在儒家的家庭模式下,虽然来到人世间的子女在自己出生之前是没有任何选择的,但他们从小开始就受到“三纲五常”等社会秩序的约束,必须方方面面遵守儒家社会秩序的规范,成为儒家家庭和社会“大机器”中的“螺丝钉”,没有自我、没有个人身份,但却要无条件、无选择地接受“孝敬”长辈、听从长辈的义务,而且这种义务不管你自己也成年或者自己也是五十岁的人了,一辈子也摆脱不了。这真是一种对被动地来到人世间的子女的不公正,他们要没有选择地接受这一辈子也摆脱不了的责任。

   好就好在今天的中国社会要恢复儒家的传统也难,在自己的未来经济安全、生活需要都能通过保险、养老基金、投资基金等金融品种安排的今天,我们有条件把自己的家庭从经济利益交换的功能中转变出来,让家庭重新定位在感情交流、心灵沟通的功能上,以能够跟子女在任何话题上的平等交流沟通而欣慰。

  

个人简介
现任耶鲁大学管理学院金融学终身教授,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特聘教授。主要研究方向:市场监管、资本市场、证券投资管理、公司治理、公司财务与组织战略、股票定价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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