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最低工作标准可以应对通货膨胀吗(9月5日)

贾春宝 原创 | 2008-09-05 23:21 | 收藏 | 投票

提高最低工作标准可以应对通货膨胀吗

 

关键词:最低工资  通货膨胀  央视  新闻1+1

 

最低工资标准还能再高!这是“新闻1+1”栏目所评论的话题。

“新闻1+1”是在每天晚上10点由央视的两大名嘴,对某些热点事件和热点问题进行评论的栏目。

在这一期节目中提到,从今年41号开始,广东省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到860块钱。

经济发展较快的浙江,也以年增速10%15%的幅度走在全国前列。从今年91日开始,浙江也开始实行最低的工资标准960块钱。最低月工资将普遍上浮70110元,调整后的最低月工资标准为960元、850元、780元、690元四档,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8.0元、7.1元、6.5元、5.7元四档。此次是浙江省14年来第10次提高最低工资标准。

岩松说,即使涨到1500,也就意味着刚200多美元一个月的工资,你拿到美国去,连贫困线都排不上,非常非常低。只有工资上涨了,大家才有能力去消费,才能促进你内需;咱们现在光靠出口,将来中国只靠出口的发展模式肯定是走不通的,还是要回到另一条支柱再起来,就是内需。可是大家兜里没钱,能需求什么?只会有嘘声,不会有内需。

但这些人说话,难免给人“站着说话不腰疼”的感觉。

其实涨不涨工资,都跟他们没有太大的关系,最低工资在北京这样的大都市尚且不够一顿像样的豪华晚餐的费用,而且即使提高工资,也不是要从央视大牌主持人的腰包里掏,当然更不是由政府支付的。

政府需要支付的是公务员群体以及国有企业员工的薪金,显然这两类人群的收入远远高于“最低工资标准”那道线,当然“三资”企业的职工也不牵涉到最低工资标准的那道线。

——真正处于最低工资标准之下的是挣扎在生死边缘的民营企业。

 

最低工资标准还能再高吗?问题的关键是这是从谁的角度说的?有什么依据?

中国劳动学会薪酬专业委员会会长苏海南表示,我国制定最低工资是按照2004年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最低工资规定,主要考虑六个因素,一个就是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第二是物价指数。第三是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等费用的水平。第四是当地的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第五考虑经济发展水平。第六是就业状况。这六个因素里面最主要的就是劳动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和价格指数,这两个是最主要的。

浙江省经贸委公布的数字显示,2008年上半年,浙江规模以上亏损企业1.07万家,亏损面积达到将近20%。另外浙江省工商局说今年上半年,浙江全省1200多家企业歇业、关停,这是在浙江连续10年的历史上都没有过的。

但还有一种结果,那就是要这些中小企业承担这个最低工资,于是某些企业干脆就散伙了、解散了,而这样一来,那最后农民工不是还是要承担这样一个最糟糕的结果吗?

——不仅没有涨到这个最低工资,反而要失业。

 

任何政府都希望在管理中给人“下合民心上合天意”的概念。单纯从政府性质而言,要维持政权的稳定,得到民意的支持是根本,那么让老百姓安居乐业,别闹事就是必然的。

老百姓的本性也不是要闹事,而是生活的稳定。老百姓不去奢望一夜暴富,最大期望就是安居乐业,代代平安,是可以享受物质生活带来的便捷,填补缺失型需求,实现发展型心理需求。但不管是物质生活还是精神成就方面,人总是在用更高的标准来要求自己。

相对而言,不管是北漂还是洋移民,任何外来的力量都是对利益的侵蚀。而现有的利益保持者都不希望外来者来分享原本只属于自己的那份利益。只要一息尚存老百姓就不会去主动寻求变革,其实这恰恰是政府所期望看到的,追求变革总是会带来风险,因而改革派总是会面临巨大的抵制压力,甚至要承受骂名。

政府通过媒体突出自己为民请命的形象原本没有什么不合适的,但在收紧对民间经济的空间的同时,却在降低外资进入的门槛,鼓励进口货对国货的冲击,这难道是治本之术吗?

 

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最强有力的理由依据大约是物价上涨,生活成本提高,老百姓怨声载道。

在当下,居民收入增长比不上物价水平的增长,从开始的住不起房子、看不起病、上不起学、养不起老,到后来甚至结不起婚、养不起小孩、吃不起肉了。在分析通货膨胀的时候,比如房价、粮食价格、猪肉价格,汽油价格,等等。我们总是要痛骂商人心黑,这虽然已经是客观事实。但却很少人去想推动通货膨胀的幕后黑手是谁。

不同收入状况的人承受同样的物价水平,在这种前提下,高收入者与贫困的人都无法得到满意。

收入拮据的人,与其是就业,倒不如说是救济。

就业还是救济?高涨的物价是谁造成的?促进内需是通过涨工资就可以得到的效果吗?对民营中小企业的封杀行为不停止,同时大肆降低进口门槛,甚至鼓励进口,并让中国企业在处于生死存亡的关头向他们提出升级换代的要求,难免有拔苗助长之嫌!

这是积极的做法吗?这样对中国民营企业的支柱会起到什么样的效果呢!

 

在本人分析,物价上涨既不是本土企业推动的,也不是地方与中央政府推动的,通货膨胀的更深根源并不是国内企业在满足内需的时候提高价格。造成通货膨胀更为隐蔽的幕后推手恰恰是国际机构以及那些机构身后的列强,这不是中国的特例。从越南到印度,从津巴布韦到非洲大陆,都是这种力量在发展中国家的实践。

进口商品与外来人口不仅增加了物质商品的选择余地,更带来了更加激烈的市场竞争,在这样的竞争之下,决定胜负的就是资金实力的差异。特别是在能源、人力成本等价格上扬的时候, PPI的指标更是提高了,同时经理人采购成本(MPI)也水涨船高。这些因素传导到下游,CPI焉有不上涨的道理!

同时,小企业倒闭的倒闭,破产的破产,转让的转让,大企业高举并够的大旗,同时要求投资要尽快得到投资回报。形成了新的垄断,大品牌与更奢侈的包装定会使得价格有所提高。进而导致CPI的进一步上涨压力。

 

但我们还是要看这种倡导会带来什么。有人说,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就是政府在向企业威逼,至少是广东、浙江这样的经济大省是一种“腾地”的行为,你扛不住就搬走嘛!这从某种角度而言也确实起到了以城市延展到农村的效果,也是城市化与放农归田之间的进一步博弈。

这从根本上要看工资是谁支付的,如果是由国家、政府来支付的,自然不用多说,但问题是只有公务员才由国家与政府来支付工资,其他的都是企业行为。那么国家就只有建议的权利而没有倡导的权利了。

有少数的企业、个别的企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主观上的,以及客观上的,也有个别少数的是没有执行最低工资标准,这种情况可能就违反法律规定了,就需要现在叫人力资源和涉外保障部门的劳动监察队伍去监督检查,去纠正。

我们不是一定要把农民吸纳到城市里去做新移民,我们嘴巴上不说要让在偏远地方的人抛家舍业,甚至背井离乡,妻离子散,实际上就是在争取让他们的团圆与人性化需求成为我们发展城市,造福城市居民的牺牲品。

从这种角度而言,我们需要深层次思考现行的开放政策,对国际化的不限制、不控制甚至放任。那是否是严重的不作为?不管是在资本、产品、人才、文化还是在价值标准方面的引进,都是外部力量对内部的冲击。外部力量从来都是重利的,不同的是我们的包容心,可以在多大程度上容纳别人来分享我们的经济成果。

 

贾春宝

200895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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