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价值的度量

仇德辉 原创 | 2009-11-15 10:50 | 收藏 | 投票

 

 
有一种观点认为,劳动价值与使用价值是两类完全不同的范畴的概念,使用价值是一个具体的概念,具体劳动创造使用价值,而劳动价值是一个抽象的概念,抽象劳动创造劳动价值;另一种观点认为,劳动价值是一个完全多余的概念、是理论体系中不必要的理论迂回。事实上,使用价值与劳动价值是价值的两种基本形态,它们都是具体的,劳动价值是一种特殊的使用价值,是一种能够创造使用价值的使用价值。
一、马克思关于劳动价值度量的理论依据
目前,理论界普遍采用马克思的观点,即根据劳动者所付出的劳动时间来度量劳动量和劳动价值。李嘉图提出用最不熟练程度的劳动者在最劣等条件下生产商品所耗费的劳动时间来度量劳动量,按照这种方法所得出的商品价值量是一个随机的、不可确定的量,它会随着不同“最不熟练劳动者”的劳动耗时的变化而变化,也会随着不同“最劣等生产条件”的变化而变化。马克思提出用“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度量商品价值量,即“平均熟练程度的劳动者在社会现有的标准生产条件下,生产商品所耗费的劳动时间来度量劳动量”。
而马克思之所以提出这个观点,主要是根据他自己假设的两个基本命题:①劳动价值量由劳动量来决定;②劳动量由劳动时间来决定。马克思把人类的劳动量抽象为劳动过程中所体现出的时间特性,即劳动量在本质上反映的是劳动过程的时间广延性,从而把第二个基本命题作为一个假设或概念定义确立下来。显然,马克思本人并没有对第二个基本命题进行具体的论证。长期以来,既没有人对此找到充分的理论依据,也没有人提出任何有说服力的异议。因此,这两个基本命题是否成立,至今仍然是一个谜。
采用这种度量方法很难区分劳动时间与非劳动时间,很难区分劳动强度、劳动复杂度和劳动熟练度的大小,在不同时空范围内,“单位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价值内涵难以进行空间上的横向比较和时间上的纵向比较,因此,除了政治经济学,再没有其他社会科学采用这种度量方法。
二、以身体化学变化形式来度量劳动量
从人体内发生化学变化的角度来看,劳动过程还有第二个可通约性,那就是劳动者的身体内部会发生一系列生物化学变化,测量这些化学变化的形式和程度可以近似地了解劳动量的耗费情况。格格夫在《论各种物理力的相互作用》中提出:“一个人在24小时进程中完成的劳动量,可以由身体化学变化的研究近似地予以确定,因为物质的转化形式,是动力业经发生作用的程度的指标”。实践表明,能量代谢率的变化可以近似反映出体力劳动强度的变化情况。然而,脑力劳动与生理力劳动所发生的生物化学变化是非常复杂的,特别是脑力劳动时,大脑神经系统所发生的一系列生物化学变化是异常复杂的,没有尖端的测量技术和科学的智能学理论是无法精确测量和计算脑力耗费量的,因此采用身体化学变化的形式来度量劳动量是不现实的。
三、以牺牲安乐的形式来度量劳动量
从主观意识的角度来看,劳动过程还有第三个可通约性,就是增加了劳动者一定形式和一定程度的痛苦,或牺牲了劳动者一定形式和一定程度的安乐、自由与幸福,因此,亚当斯密提出用劳动者在劳动时所牺牲的“安乐、自由与幸福”的量来衡量其劳动耗费量。
劳动者所付出的劳动量是一个客观值,由此而感受到的痛苦的增加量或安乐的减少量却是一个主观值。主观值虽然可以反映客观值,但这种反映会受多种主观因素的制约而发生一定的偏差,因此劳动者所牺牲的“安乐、自由与幸福”的量并不能准确地反映出他所付出的劳动耗费量。此外,劳动者在许多情况下所进行的劳动并不意味着牺牲了“安乐、自由与幸福”,有些劳动本身包含着快乐。只有在生产力水平低下的社会里,劳动是一种负担,是一种谋生手段,枯燥的、繁重的、压抑个性的劳动会给劳动者带来直接的、明显的肉体和精神痛苦。这时劳动给劳动者所产生的痛苦增加量或安乐减少量可以近似地反映劳动量的付出情况。随着社会生产力的不断发展,直接的劳动时间不断缩短,劳动强度不断下降,劳动复杂度不断上升,劳动与生活越来越相互渗透,劳动所带来的、可以感受到的痛苦越来越少,劳动本身将逐渐成为人们的“第一需要”,这时再以牺牲安乐的量或感受痛苦的量来度量劳动量将显得越来越不准确。
四、以支付工资的形式来度量劳动量
在商品经济社会,作为商品的劳动力用工资或口粮就可以购买到,因此劳动过程还有第四个可通约性,那就是劳动量可以用工资或口粮来获取。配第在研究“在劳动和土地之间发现一种自然的等价关系”时就提出来了用工资或口粮来度量工人的劳动量。斯密也认为,商品的价值是由它所购买的劳动来决定的,即由工资来决定的。工资的本质在于购买生活资料,用以补偿劳动者的劳动耗费,从而维持劳动者自身的简单再生产或扩大再生产。虽然,劳动耗费量与工资存在某种对应关系,但是,采用支付工资的形式来度量劳动量的方法主要存在如下问题:
1、工资是劳动耗费量或劳动价值的市场反映值,而不是客观值,市场反映值围绕客观值上下波动。当劳动力市场的供大于求时,工资就要小于劳动耗费量;当劳动力市场的求大于供时,工资就要大于劳动耗费量;只有当劳动力市场处于供求平衡时,工资才可能等于劳动耗费量。即使如此,工资的变化情况还受许多具体的主观和客观因素的影响。
2、工资收益并不是劳动者的全部实际收入,许多无形的收入如单位福利和社会福利构成工人收入的一部分,许多无形的负担如单位负担或社会负担将降低工资的实际效用,这将使工资与劳动耗费量进一步脱节。
3、工资以货币为度量单位,货币本身也是一种商品,其价值含量也是一个可变的量,因此以货币为单位来衡量某一事物的劳动量和劳动价值量,也必然是一个不确定的量。
五、劳动量度量的新方向
根据“价值的循环流量图”一文可以看出,劳动价值的形成过程是,劳动者在消费阶段通过消费生活资料使用价值以转化为劳动潜能,在劳动阶段通常通过劳动行为将劳动潜能转化为劳动量与劳动价值。那么,劳动量与劳动价值应该如何来进行度量呢?
因此,必须对这种度量方式进行几个方面的改造。
1、将工资改为“生活资料使用价值消费量”。人类的劳动过程就是人类机体向外界输出能量、物质和信息的过程,而这种过程必须是以一定的生活资料的消费作补偿源或动力源,或者说,人类的任何劳动都必须以一定的生活资料使用价值消费量作为基本代价。也就是说,劳动力的形成与劳动价值的产生,必须以消费一定数量的生活资料使用价值为前提条件;劳动者在付出劳动量与劳动价值以后,也必须通过消费一定数量的生活资料使用价值来进行补偿,否则劳动力将会逐渐萎缩。虽然,个人的生活资料使用价值消费量主要来源于工资,但工资是劳动耗费量与劳动价值的市场反映值,而“生活资料使用价值消费量”却是客观值。因此,可以采用“生活资料使用价值消费量”来度量劳动量与劳动价值。
2、区分“补偿性消费量”与“一般性消费”。生活资料的一般性消费可分为三种基本情况:补偿不足、补偿平衡、补偿有余。实践表明,劳动者在进行劳动前后必须消费一定形式和一定数量的生活资料使用价值来补偿其劳动耗费量,否则劳动者的劳动能力就得不到可持续的维持和发展,如果所消费的生活资料使用价值小于一定值,则会出现“补偿不足”,此时劳动的耗费量大于劳动的补偿量,劳动者的劳动能力将受到损害而逐渐萎缩;如果所消费的生活资料使用价值大于一定值,则会出现“补偿有余”,此时劳动的耗费量小于劳动的补偿量,劳动者的劳动能力将得到增强而逐渐发展;如果所消费的生活资料使用价值正好等于一定值,则会出现“劳动补偿平衡”,此时劳动的耗费量正好等于劳动的补偿量,劳动者的劳动能力将会维持原状。这就表明,只有在“劳动补偿平衡”状态,劳动者所消费的生活资料使用价值量与劳动量才能有一定的对应关系。
3、区分消费方面的“社会必要”与“社会一般”。人们在消费过程中,将生活资料使用价值转化为劳动潜能,然而,由于消费熟练度的不同,相同数量的生活资料使用价值将会转化为不同的劳动潜能,因此只能以社会平均消费熟练度来确定消费者的生活资料使用价值消费量,也就是说,以“社会必要消费量”为基础,来确定消费者的生活资料使用价值消费量。
4、区分劳动方面的“社会必要”与“社会一般”。人们在劳动过程中,将劳动潜能转化为劳动价值,然而,由于劳动熟练度的不同,相同数量的劳动潜能将会转化为不同的劳动价值,因此只能以社会平均劳动熟练度来确定劳动者的生活资料使用价值消费量,也就是说,以“社会必要劳动量”为基础,来确定消费者的生活资料使用价值消费量。消费方面的“社会必要”与劳动方面的“社会必要”,统称为“社会必要”。
综上所述,劳动价值的度量方法是:在社会一般消费熟练度、社会一般劳动熟练度条件下,劳动者用于劳动补偿性的生活资料使用价值消费量。简而言之,采用“社会必要补偿性生活资料的使用价值消费量”来度量劳动价值。劳动价值的度量单位与使用价值完全相同。
个人简介
第二炮兵工程学院毕业,大学本科专业:动力机械,硕士研究生专业:火箭发动机,从军20年,出版了两部学术专著:《统一价值论》,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1998年;《数理情感学》,湖南人民出版社,2001年; 邮箱:choudh@soh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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