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天>之(339)——北京浙商副会长的混账逻辑:房产投资团不叫“炒房团”。

何天恩 原创 | 2009-12-16 14:10 | 收藏 | 投票

以房地产投机、炒作为主业的“炒房团”,在中国不但几乎成为一种正当职业,而且正以一股不可轻视的力量左右着各地区的房价及其经济运行态势。而就在这样的大环境下,有个所谓的“北京浙商副会长”却动起了“欲为婊子(炒房团)立块牌坊”的歪脑筋。

这些年,这位“副会长”曾多次组织浙商,成群结队地买房、买商铺。但他们不愿意称自己是“炒房团”,更愿意自称是“浙江投资团”。他们的逻辑是“‘炒房团’这个名不好听,有贬义,我们不能干有贬义的事”,他们视“买房子,就像买大白菜一样”,所到之处必然“楼市热度大增”,就象传说中的神仙下凡,他们几乎掌握“点石成金”的魔力,不管什么情况下,只要跟牢“炒房团”,保你包赚不赔,因为,不管哪个地区只要炒房团一到,房价必涨,而炒房团抛货撤退,房价不但失去上涨的动力,绝大多数情况下,都将小幅回落。而“炒房团”们却盘满钵满地“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去了。

针对上述的“炒房团”属性概念,该“副会长”始终强词夺理,说他们是“房产投资团”。他甚至沾沾自喜“各地政府领导对我们(浙商房产投资团)都表示非常欢迎。因为他们知道,只要我们一到,这里的房价可能翻倍上涨,其涨幅都在几千之上,对当地的市场刺激及经济拉动具有非常明显的效果”。

一个多么混账的逻辑,“因为‘炒房团’是一个贬义词,我们不能干有贬义的事,所以,我们不叫‘炒房团’,而是房产投资团”。倒是想问问该“副会长”,“炒房团”与“房产投资团”的本质区别是什么?你们既然在做“房产投资”,又为什么组团?你们呼风唤雨、哄抬房价、不当得利之投机性行为,除了使自己及少数人获益,而大多数人却因此遭殃,如果不是“贬义的事”,又会是什么?

“炒房团”是市场、社会、学术对专事于房产炒作的资本集团所起的一个形象性名词,而不是炒房者(浙商副会长)们说“不要”就可以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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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文化实战派,(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奇正企业文化工作室创始人、企业文化高级顾问,嵊州市企业文化研究会学术委员、企业文化专家。大学学历,企业文化策划、咨询师,长期从事企业管理研究、企业文化研究、企业文化策划、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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