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无价性法律保护

欧阳艳玲 原创 | 2009-12-19 01:17 | 收藏 | 投票

版权系无形资产范畴,具有无形、潜在、无限性。其社会价值具有无限性,它以货币形式所体现的经济价值在很大程度上也具有无限性,这就是知识产权的所谓“无价”。知识经济时代当以智力精神产品为核心价值,形成新的保护体系。版权正是以创作者在文学、艺术、或科学领域的创造性智力成果,体现知识经济价值,促进相关各领域和产业发展,维护创作者表达心声、传播思想的合法权益。宽松的社会环境,有利于崇尚知识、倡导文明。这不仅因激励能使创作者热情倍增,为社会创造更有价值的有形无形财富,体现社会对劳动的理性认识,更能体现社会对创作者人权的充分尊重。
让我们在加强自身智力成果保护意识的同时,为中国版权制度的法制完善做出自己的贡献!

                     —— 世界华人文化名人协会副会长欧阳艳玲原创

 

                               

个人简介
出生于多宝山的欧阳艳玲吸日月之光华,神气灵性;湖南血脉,融湘江之溪流,文墨仙骨。她现任地质系统省直事业单位经管部主任兼工会主席致力于地质文化和社会文化建设,获全国征文赛通讯及论文类金奖、两度于人民大会堂接受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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