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的专业化与介入

唐钧 原创 | 2009-12-23 07:06 | 收藏 | 投票 编辑推荐

  进入新世纪以来,中国的城乡低保以及社会救助工作有了很大的发展。在大规模的“应保尽保”扩面工作完成之后,社会救助工作进入了一个平稳发展的时期。在这个时期,进一步完善、规范城乡低保和社会救助的制度安排,将成为工作的重点。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城乡低保和社会救助走向专业化,社会工作的介入也就成为其题中应有之义。

  中国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一个很有中国特色的经济保障制度。十多年前,城市低保还在初创阶段,与一位澳大利亚的学者谈到这项制度,他告诫我们说,这项工作需要大量的人力资源的支撑,因此人工费用不可忽视。我们笑着回答他,中国可以充分利用社区居委会这一群众自治组织。建立低保制度要做的很多具体工作,譬如批准前的家计调查和批准后的追踪调查,社区干部是一支可以信赖的有生力量。

  果不其然,在后来大规模开展的以“应保尽保”为目标的低保扩面工作中,城市社区干部几乎是以“志愿者”的角色,承担了其中最为繁重的家计调查和追踪调查的任务。在沈阳调查时,有一位社区干部说的话使我大受感动。在聊到现在人户分离的情况很普遍时,她说每个月都要跑老远的路去看望几户低保户。我问她交通费能否报销,她回答不能。我很为她不平,她却淡然地说道:“要不掏这份钱,我这400元一个月的补贴不是也拿不到?”在国家最困难的时候,我们的低保制度就这样大大地节约了人工费用,节约了制度成本。

  如前所述,现在低保制度已经度过了最为艰难的时光,进入平稳发展的时期。同时,政府的财政能力也已经与这项制度初创时不可同日而语,城乡低保和社会救助的专业化问题应该提上议事日程了。

  若干年前,在香港参观湾仔的社会保障办事机构。在香港,“社会保障”一词基本上相当于我们所说的社会救助。我们看到,机构中专门有19个社会工作者,负责湾仔地区社会保障申请者的家计调查。他们每人负责50个个案,亦即50个保障对象,或个人,或家庭。这些保障对象生活上的所有困难和问题,都可以找他们帮忙解决。在社会保障机构职责范围内的,他们马上按章办理;超越他们职权范围的,则进行评估后予以转介,即把他们转交到能够承担相应服务与责任的其他政府部门或服务机构。同时,他们还要对后续的情况进行跟踪。

  无独有偶,在台湾嘉义县社会局访问时,发现他们有一个专门的社工科。其中有12名社会工作者,称为“政府社工”,还有2名社工督导。他们的工作职责之一,就是对批准享受社会救助者采取“个案管理”的专业方法,从接手工作开始,不仅进行社会救助申请者的家计调查和追踪调查,同时,全面为这些贫困家庭和个人进行需求评估、设计服务方案、通过协调资源来帮助他们改善生活现状。更有意思的是机构中的社工督导,他们的职责类似于“师傅”,以自身处理实际问题的经验,与社会工作者在实际工作的情景中,探讨如何具体的应用专业方法来做好工作。后来在台北,还看到有社工以“资产建设”的理念,帮助贫困家庭创业,做个小生意、小买卖,争取从根本上摆脱贫困,摆脱对政府和社会的依赖。

  中国的社会经济形势在不断地发展变化,人们在呼吁社区管理中服务品质的提高。如今社区干部再以“业余地”方式去做社会救助,工作难以全面和到位。社区干部的特点在于与社区居民的“零距离”,但也需要服务的客观公正。在基层调查时,也听说了不少社区干部因坚持原则生命财产受到威胁的事。从某种意义上说:社会救助工作是政府工作,申请低保应该向政府机关申请,而不应该向群众自治组织申请。所以,作为一项基本公共服务,可以在乡镇街道一级建立专门的办事机构,由专业社会工作者来承担对低保户的个案管理,而社区居委会则是协同服务的角色。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要“建设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这意味着,在社会领域,我们的工作也要走上专业化的道路。社会工作,作为一门现代应用社会科学学科,讲究的是科学助人、理性助人。社工对社会救助的介入,必将使这项工作更上一层楼。

个人简介
唐钧,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研究员,社会政策研究中心秘书长。研究方向:社会政策、社会保障。
每日关注 更多
唐钧 的日志归档
[查看更多]
赞助商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