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谁来校正贫富悬殊的天平

郝金刚 原创 | 2009-12-28 15:44 | 收藏 | 投票

  名词解释

  小康社会的历史由来:小康社会是古代思想家所描绘的诱人的社会理想,也表现了普通百姓对宽裕、殷实的理想生活的追求。所谓全面的小康社会,不仅仅是解决温饱问题,而是要从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满足城乡发展需要,十六大报告中,从经济、政治、文化、可持续发展的四个方面界定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具体内容。特别将可持续性发展能力的要求包含在其中。具体就是六个“更加”:“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百度百科)
我国所要建设的全面小康,是经济、社会、民主、环境等诸多方面协调发展的小康。到2008年,这一指标为74.6%,但从现阶段人民的生活质量而言,距2020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还有很长一段路。

  改革开放以来,虽然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取得了显著成绩,人民生活水平也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但与此而来形成了诸如垄断国企的高收入,政府官员的寻租腐败等行为占有了大量的社会财富,在一定程度上贬低了给广大人民带来切实的利益,城市与农村、中东部与西部、高收入者与低收入者的差别,严重影响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政府切不可被短期的现象盲目自满,漠视群众的困难,只有从根本上解决困扰人民的现实问题,社会才会发展,经济才能更上一个台阶。

  回顾今年以来,政府对涉及民生的商品总是习惯于用涨价来应对,彰显出政府对涉及民众日常生活细节的服务与管理态度,如果人民的生活成本不断上升,而相对的收入不断减少,说一千个涨价的理由,道一万个涨价的噱头,在人民的利益面前一切都变得那样苍白。以这种态度和方式来扩大消费,调节经济结构,改变贫富差距的落差无疑会以失败而告终。刺激消费不能刺激物价上涨。刺激消费最终是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如果物价被刺激上涨,那么给百姓加的那点钱就打了水漂。细节决定成败,民心决定未来,民生是政府最重要的工作,落实社会保障使弱势群体不再“弱”,不能停留在口号上,必须落实到关心群众生产、生活的工作中去,真正围绕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来落实,要时刻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关注群众的利益,关心群众的疾苦。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李培林在2010年《社会蓝皮书》发布会上表示,尽管这些年来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包括大规模的财政转移支付,试图缩小城乡和区域之间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的趋势,但总的来看,现在的差距还是朝着扩大的方向在发展。在整个收入差距中,城乡差距是最大的一个变量,城乡差距的变化情况是影响收入差距的最大因素。目前,制约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实现的因素很多,其中最突出的因素是城乡之间在经济发展、生活质量、文化教育等方面差距明显。同时,由于多方面的原因,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尤其是不同省份之间发展水平参差不齐。

  笔者认为,要真正有信心建立全面的小康社会,政府就必须加大力度改善人民的生活,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

  1、扩大就业、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增长是缩小居民收入差距的根本途径。解决好就业问题,政府必须千方百计增加就业岗位,不断完善和创新失业保险制度与解决就业问题有机联系起来,要高度重视就业困难人群的就业问题,进一步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实行就业优先的原则,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鼓励各种形式的就业,努力创造更加公平公正的就业环境。

  影响一个国家消费能力和水平的是大多数国民,而我国中低收入人群在整个国民中占大多数。加快富民步伐,特别是要提高中低收入群体收入的增长,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只有国民的收入增长了,那么消费才有持续增长的动力,这也是国家发展经济,促进经济增长的目的所在,而全社会福利提高的一个很重要的标志,就是劳动者的收入水平也在随着经济增长在不断地增长。

  2、缩小收入差距,最重要的是兼顾各阶层群体利益,完善收入分配制度,防止收入过分悬殊和两极分化,加强对收入分配活动的管理和调节,实现合理的公平分配。

  收入分配领域里的矛盾和问题,是长期积累下来的,建立科学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任务,这就要求我们的政府部门必须下狠心,狠下心解决存在我国国民收入分配领域存在的种种弊端。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使全体人民都能享受到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成果;进一步理顺分配关系,完善分配制度,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努力缓解地区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

  3、建立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历来被称为人民生活的“安全网”、社会运行的“稳定器”和收入分配的“调节器”,是国家的一项重要社会制度,是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近年来,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虽然取得了一些进展,但还不够完善,仍然存在着覆盖面小、保障水平低、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如果我们只是局限于把解决民生问题简单地等同于增加财政投入和向困难群体“发红包”,而忽视整个社会公共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健全,我国的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就会难有大的改变。因此,必须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和提高保障水平,加大财政对社会事业的投入,重点投向基础教育、公共卫生、公益文化等领域,把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覆盖到所有劳动者,对调节收入差距、改善消费预期具有积极作用。

  4、加强对垄断行业的监管

  百姓最不能容忍的是以公权侵犯私权,包括贪污腐化,它是最有害的一种分配不公。当今社会,收入分配之所以成为紧迫问题,恐怕与政府部门缺乏廉洁和可信度有关。它已经不完全是一个经济问题,而且是目前中国经济改革的最大问题。当前,政府对垄断行业高收入的调节,只限于个人所得税,这既不会取消大大高于平均利润的垄断利润,也不会对职工的高收入发生较大的影响。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必须借鉴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的经验,以法律和规则的形式,对政府垄断的范围和垄断价格等等加以限制,引入竞争机制,缩小垄断行业与非垄断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

  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切实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中国经济必将为新一轮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也必将迈出新的有力步伐。扩大就业,提高生活质量,是实现全面小康的内在要求,缩小贫富差距是实现全面小康的关键所在,优化收入分配机制是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核心内容,改善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环境是实现全面小康的重要任务。

  (有兴趣的朋友可看看《巴西是如何缩小贫富差距的》一文。地址:http://fund2.jrj.com.cn/news/2007-11-17/0000029392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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