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出股指期货 须进一步规范大股东交易行为

皮海洲 原创自 搜狐博客 | 2009-12-08 07:53 | 收藏 | 投票

    近日,随着“第五届中国证券市场年会”、“第五届中国(深圳)国际期货大会”的召开,关于股指期货推出的声音再次在中国股市的上空响起。先是在11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中国证券市场年会”上,上交所研究中心总经理胡汝银表示,股指期货推出时机已经成熟。随后在12月3日召开的“第五届中国(深圳)国际期货大会”上,前证监会主席周道炯表示:股指期货很快就要出来了。

    股指期货的推出已经达成共识。在这里,笔者要强调的是,推出股指期货对于中国股市健康发展的积极意义。由于没有股指期货,股市只是一个单边市,投资者只有做多才能赚钱,由此养成了投资者的“一根筋”:做多,做多,再做多。而且投资者不仅自己做多,甚至还反对别人做空、唱空,以至股市里唱空、做空者成了过街老鼠,空头司令侯宁干脆檄械半年。这种一味的做多,不仅使投资者丧失了风险意识,而且盲目推高股指的结果也加剧了股市的投资风险。中国股市的高估值,在很大程度上就与股指期货的缺失有关。

    推出股指期货是中国股市的一次革命。不过,正因为意义重大,所以推出股指期货的准备工作更要做得充分一些。在这里,笔者需要补充的是,推出股指期货,相关联的制度建设也应一并跟上。比如,作为股指期货标的物的沪深300样本股,其相关大股东的交易行为有必要作出进一步的规范。

    对于股指期货的推出,不论是投资者,还是市场人士,或是管理层,大家都有一个担心,担心股指期货被操纵。这种担心并非多如。毕竟沪深300样本股中真正流通股的数量较为有限。虽然很多样本股名义上全流通了,但实际上,60%甚至是70%以上的股份还掌握在大股东的手上,并没有真正上市流通。则目前股市里的机构投资者发展迅速。这些机构投资者,甚至这些样本股公司的大股东,操纵股指期货的可能性还是很大的。所以,推出股指期货,就必须要防范股指期货被操纵,为此,就必须要完善相关制度,尤其是要进一步规范大股东的交易行为。

    首先是在推出股指期货前要有步骤地安排沪深300样本股公司大股东减持,使沪深300样本股公司真正流通的股份最少达到30%以上(未解禁股除外)。改善中石油式的畸形流通股本结构。确保沪深300样本股有足够的流通股股份,减少股指期货被操纵的可能性。

    其次是在推出股指期货后,要进一步规范沪深300样本股公司大股东的减持,增加大股东减持的透明度,做到大股东的减持提前预告。在大股东绝对控股的背景下推出股指期货,大股东减持对股指期货的影响不要避免。为了尽可能地将这种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这就必须对沪深300样本股公司大股东的减持严格管理。

    其三是规范大股东的增持行为。由于目前市场上沪深300样本股公司真正流通的股份不是多了,而是少了,所以沪深300样本股公司大股东的增持行为应从严管理,规定大股东持股高于60%的上市公司,大股东一律不得增持上市公司股份。避免市场流通股份的减少,增加机构投资者操纵股指期货的可能性。

    此外,规范上市公司回购行为,其相关规定可与大股东增持的规定保持一致,规定大股东持股高于60%的上市公司,上市公司一律不得回购二级市场的流通股份。

    http://www.nbd.com.cn/newshtml/20091208/20091208041854444.html

    

个人简介
资深财经评论员,专栏作家。1993年入市,21年的股市磨练,练就了对股市独到的眼光与见解。2001年通过证监会证券投资分析专业资格考试。已在全国主要证券报刊发表文章数千篇,所写文章以政策、时事热点评论、股票炒作心得体会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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