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60周年“特赦”之我见

赵炜 原创 | 2009-02-18 09:05 | 收藏 | 投票

  6最近法学家建议国庆60周年该实行特赦,杀人犯熊振林也在等待“特赦”。法制健全的社会该不该实行“特赦”?

  “特赦”似乎是封建社会的产物,法制健全的社会,应该依法办事。“对于已经改恶从善、有良好表现的服刑人员,依据一定条件提前释放或者减刑”应该是正常的法律程序应该做的事情而不应该借特殊时期进行“特赦”。

我们更应该强调法律的公平、公正,和执法的公平公正。对罪大恶极的罪犯,应该严格依法惩处。对于确有悔改,表现良好已达到减刑标准的应该及时依法减刑,这样才能维护法律的公正性。

个人简介
赵炜 、实战型人力资源专家、企业管理培训专家、全国优秀职业经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指导教师、大型企业集团(中国500强)人力资源总监。二十多年大型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行政管理高级职位经历。高级咨询顾问,实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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