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落实政策千万不要流于形式

张德伟 转载自 中国农村信息网 | 2009-02-23 12:05 | 收藏 | 投票

近些年,中央加大对农村的扶持力度,制定了诸如“粮食直补”、“农机补贴”、“合作医疗”等系列惠农政策。但是由于一些惠农政策在落实过程中存在一些不尽人意的地方,使一些惠农政策并没有真正惠农。
  每到粮食直补资金发放时,笔者常常看到镇邮政所门庭若市,一大早,邮局还没有开门,许多农民就排起了长长的队伍。一些农民告诉笔者,直补资金集中在一个地方发放,使他们苦不堪言。有的邮局在兑付直补资金时,每个存折还收取两元“手续费”,也没有收据。在一些地方,一些金融机构为了包揽业务,与地方财政部门协议,独家承担当地直补资金发放,由于业务量不能满足需求,致使许多农民兑付时多有怨言。有的遇到财政部门或储蓄所误填户主姓名,还要跑几个部门才能更正兑付。一些农民说,为了领到区区几百元钱,要排上两三天的长队。其实,粮食直补资金完全可以由乡村两级发放。
  农机补贴政策更多的是流于形式。笔者在调查中发现,许多农民因不知道申报操作程序而选择放弃。农民习惯于与当地乡村干部打交道,而这一申报程序却不经过当地政府审批,许多农民拿着一纸报告不知道应该去找谁。而农机部门的指定购买,更使农民有意见。一是缩小了农民挑选农机具的选择范围,难以使他们买到称心如意的产品;二是农机部门有刻意抬高物价之嫌,使有限的补贴实际上落入了他人的腰包;三是购买点遥远,使农民对售后服务极不放心,农忙时遇到机械故障,经销商很难及时服务到位。
  另外,农民告诉笔者,他们在住院时,医生常常要悄悄地问:“参保了吗?”言下之意是,参加了合作医疗的农民,住院的计算费用不同。从表象上看,医院赚的似乎是国家的钱,而实际上医院在抬高住院费用后,农民在获得按比例报销的同时,也多支付了个人掏腰包的部分,得不偿失。在现行的合作医疗报销监督程序中,医疗费用报销直接由上级卫生部门监管,而作为患者,作为直接有利益关系的人,几乎没有任何监督的权利。
  2009年,中央政府再次大幅度提高对农村的各种补贴,这是中国农民之幸。笔者认为,惠农政策不仅在“多”,更在于“实”,如何把现有的惠农政策真正不折不扣地惠及农民,是各级政府不可忽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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