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户籍新政瞄准精英 户口特权成变相奖励手段

刘万军 原创 | 2009-02-25 08:00 | 收藏 | 投票 编辑推荐

   试行办法中规定,居住证转户籍必须要满足五个条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七年;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满七年;并依法在上海市缴纳所得税;在上海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及工种对应;无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

    新政中是做出多项规定,所以最终只有很小一部分用于居住证的人获得上海户籍,但我们知道人口流动是渐进化的,而不是一蹴而就的,同时也并不是所有的人都适合在上海生活,所以做出一些限制要求是可以肯定的。当然既然做出种种规定,那肯定是有知识,又水平,有技能的人先有条件成为市民,这是自然的,我想这并非把户口特权变成变相的奖励,这是实际所然,实际上这一部分人就应该成为市民,上海市政府只是借当前的形势推动了这项工作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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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说:我们自古以来就有埋头苦干的,有拼命硬干的,有为民请命的,有舍身求法的……而往往不为各种利诱所动,才是真正的民族脊梁.采民意,抒民情,代民声;声音来自于人民,服务于人民! 学术交流:happyprince-2004@soh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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