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要“铁公鸡” 不要“实物分红”

皮海洲 原创自 搜狐博客 | 2009-03-09 08:17 | 收藏 | 投票

              
    一直以来,上市公司的“铁公鸡”行为都是遭人“炮轰”的。笔者也是没少向“铁公鸡”们“放炮”。不过,此一时,彼一时。或许上市公司不分红还不是最糟糕的,最糟糕的是上市公司“实物分红”。实际上,“实物分红”比“铁公鸡”更可怕。

    3月4日,出席两会的全国政协委员、民革中央副主席何丕洁表示,有关部门应尽快出台鼓励上市公司实施“实物分红”的政策,借此推动投资者购买公司产品或服务,从而应对外需不足,内需疲软,上市公司库存增大且现金分红能力严重不足的现状。

    在两会委员、代表提出的涉及证券市场的建议中,没有比“实物分红”更让投资者恐惧的了。上市公司充当“铁公鸡”固然令投资者憎恨,但至少“铁公鸡”也不需要投资者“拔毛”。那未分配的利润还在帐面上,还是上市公司的投资价值所在,那未分配的利润还是属投资者所有。而且有的“铁公鸡”不分红,也是因为企业资金紧张的缘故,上市公司要把资金用于企业的发展,这种做法情有可原。更何况国内股市本来就不重视现金分红,特别是在现有的除息模式下,分红经过除息处理之后,上市公司分不分红也没多大的区别,甚至在分红的情况下,投资者还要因为支付红利税而增加亏损。更何况就是在美国这样成熟的股市里,就是微软这样的著名公司,也还曾经多年不分红。所以,即便是上市公司不分红,投资者至少不会损失什么。

    但“实物分红”就不象“铁公鸡”这般“仁慈”了,它实际上是把投资者变成了消费者。根据何丕洁委员的说法,“实物分红”是指上市公司利用向投资者免费赠送产品(服务)或通过发放折扣券(抵扣券)的形式给予投资者免费获得或以较低价格购买本公司产品(服务)的权利的行为。于是,问题就来了。一是,投资者投资股票的目的是为了增加收入,然后根据自己的需要,有目的地消费。但在“实物分红”的情况下,投资者只能被动地消费某某上市公司的产品与服务,这是不是侵犯了投资者的权益呢?二是,上市公司的这些实物或抵扣券如何发送到投资者的手上?难道新疆的股民还要为了一件衣服而到上海去领取么?三是,实物的质量如何保证?谁能保证上市公司不把积压的、过时的、破烂的产品拿出来派发给投资者?四是,那些拿着万科的购房抵扣券却买不起万科房屋的投资者,又如何把这抵扣券变成现金?如果不能变成现金,用不出去的抵扣券不是要浪费了吗?

    也许面对“实物分红”带来的诸多问题,投资者可以采取不加理睬的办法,视同不分红对待。但“实物分红”与“不分红”对投资者的后果是不一样的,上市公司不分红,属于投资者的权益还在,但“实物分红”之后,即便是投资者没拿到“实物”,那原本属于投资者的权益也都没有了。并且,不分红的上市公司还不能公开再融资,但实物分红之后,上市公司就可以向投资者“圈钱”了。因此,“实物分红”比“铁公鸡”更加不利于投资者,应坚决予以抵制。

 http://epaper.dfdaily.com/lcyzb/html/2009-03/07/content_116542.htm

 

个人简介
资深财经评论员,专栏作家。1993年入市,21年的股市磨练,练就了对股市独到的眼光与见解。2001年通过证监会证券投资分析专业资格考试。已在全国主要证券报刊发表文章数千篇,所写文章以政策、时事热点评论、股票炒作心得体会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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