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纪委否认炒股 称股票系依法扣押所得

刘万军 原创 | 2009-04-30 08:29 | 收藏 | 投票

     昨日,有网络和个别媒体报道称,四川省纪委、省监察厅机关服务中心持有中原环保(8.07,0.29,3.73%)闽福发A(6.91,0.21,3.13%)东方银星(5.25,0.15,2.94%)三家上市公司的流通股,并成为十大流通股股东。对此,四川省纪委、省监察厅予以否认,称这批股票是查办案件中依法扣押的违纪违法资产,他们没有涉足股票的市场交易,今后也不会涉足。

    解读:我们可以确信纪委监察机关不会从二级市场购买股票,但是正如其说这是其依法扣押所得,而且征得省领导的同意,并在逐步往国库中转移,我们不排除其有想从股票溢价中获得收益的企图。因为开设证券账户在去年的12月,至今快要过去半年了,相应的股票所有权还没有完成相应转移,如果是真心想转移的话,会到现在还在还没上缴吗?而且现在事件出来后,才解释民众怎么想?当初如果考虑周全,及时向社会公示收缴一批有价证券,并交待上缴的进程,也不会出现这种情况。实际上本质上说还是有一部分人想占有其中的一部分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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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说:我们自古以来就有埋头苦干的,有拼命硬干的,有为民请命的,有舍身求法的……而往往不为各种利诱所动,才是真正的民族脊梁.采民意,抒民情,代民声;声音来自于人民,服务于人民! 学术交流:happyprince-2004@soh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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