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拉票行为从阴暗走向阳光

余丰慧 原创自 新浪博客 | 2009-05-14 03:57 | 收藏 | 投票

让拉票行为从阴暗走向阳光

    干部选举中的拉票行为,每到换届之际,中央都重申强调、明令禁止;每到选举结束以后,都要查处几起拉票贿选事件。然而,每次选举每次重申,而每次总有违纪者被处理。这几年,干部选举中的拉票行为成为了一个顽症,一直不能治愈。
   人民日报今天(5月8日)发表了仲祖文的《坚决治理干部推荐中的拉票行为》一文。文章说,近年来,每当领导班子换届和干部调整之际,总有一些人采取各种不正当手段进行拉票活动。坚决治理拉票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环境,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以笔者看,必须客观看待干部选举、推荐中的拉票行为。应充分认识到,只要有选举、竞争、筛选、PK,也就是说只要存在票决胜负者形式,就必然和不可避免存在拉票行为。不论是文艺上的PK,还是各种先进人物的选举,更不用说干部的选举选任。对于一些拉票行为,很难界定、认定,比如:“打电话、发短信,当面拜访或者委托、授意中间人出面说情,以及通过举办同学、同乡、同事、战友等联谊活动,请求他人在推荐过程中给予自己关照等行为。”这些行为都很难避免,很难认定成“拉票行为”,有些也存在合情合理成分。如果不通过这种形式,也许因为不了解而遗漏推荐、选举优秀人才。比如:河南省建设厅女厅长因不被人了解而两次落选。一些投票人公开讲:我不了解你,我就不选你。这就给我们的干部选拔推荐工作和制度提出了思考:是否推荐人、选举人对被推荐人和被选举人有足够的了解和认知?通过什么手段能够让推荐人、选举人对被推荐人、被选举人有足够的了解和认知?如果没有公开、公平、阳光的手段,必然就会出现被推荐人、被选举人利用幕后的、隐蔽的、地下的甚至是肮脏的手段来让推荐人、选举人了解、认知和推荐。
     以笔者看,不在于盯住推荐、选举中是否拉票,而在于盯住通过什么手段来拉票。是通过贿赂、宴请、说情、封官许愿等不正当手段拉票,还是通过公开演讲、游说自己的政绩、自己对问题的看法以及自己当选后的治理思路、工作措施和目标来拉票,来赢得选举人、推荐人的票。对于前者要坚决查处,对于后者不但要鼓励,而且要给被选举人和被推荐人提供让推荐人、选举人了解和认知的条件和环境。比如:组织被选举人和被推荐人多次、多场合公开演讲甚至在电视等媒体阐述自己的政绩、对问题的思考和看法以及当政后的思路和措施等。让拉票手段从幕后走向前台,从地下走向阳光,从阴暗走向光明,从隐蔽走向公开。拉票市场一旦让公开、阳光占领,那么,阴暗、幕后、地下就会失去市场。拉票手段一旦阳光、公开,就不会出现“我不了解你,我就不投你票”的现象。美国的民主制度不一定适合中国国情,但是,美国总统、州长、市长、议员选举中的公开拉票形式值得借鉴。每一次选举下来,哪一个被选举人不在选举人中演讲几十甚至上百场?哪一个被选举人不是因为演讲而声嘶力竭、心力交瘁?选举人怎能不了解?被选举人何必再在地下做小动作?脱一层皮得来的又怎能不珍惜?
   在利用自己的政绩、观察力和治理思路、措施,通过公开演讲形式,赢得选票、推荐票后,一旦政绩有虚有假就会被公众、媒体迅速揭露出来。同时,对于被选举人、被推荐人公开许诺的思路、措施,各种监督渠道和工具也会一直监督其落实承诺和措施。
    因此,一定要客观看待拉票行为。只要有选举就不可避免会出现拉票行为。并不是拉票行为本身有什么错,而是要甄别通过什么手段拉票。关键是,一方面要监督和盯住拉票手段,另一方面要给其提供公开合法、阳光公正的拉票环境和手段。这是我们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需要从制度上完善的地方。

新闻链接:http://news.xinhuanet.com/comments/2009-05/08/content_1133321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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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在金融战线奋斗20余年的资深金融工作者。在从事商业银行管理的同时,酷爱进行金融研究,各经济、金融报刊文章也一直不断。在做好这些本职工作的基础上,曾经尝试利用业余时间进行新闻时评写作,这一尝试可不得了了,竟然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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