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税”(地价税)应该大力研究和推行!---《经济学随笔- 7 》

龙杰 原创 | 2009-06-08 11:19 | 收藏 | 投票

 

中国市场上的“高房价”是真正的房价吗?
! 当前中国市场上的高房价,不是真正的“房价”。

对于这种非真正的“房价,就是要以“税”的方法来解决。

为什么呢?请看:几年前买的房子,现在已将涨了二三倍。房子还是依然如故,逐渐变旧,价值却在升高,财富好象不用劳动创造,天上会掉下来的。这是真正的“房价”吗?

再以老房子为例:北京市内的一座旧四合院,上海市区的一栋旧石库门楼房,它们的建筑年代可能可以追溯到清朝末年,它们的建筑成本和价值,一百年来早已随房产的“折旧率”而折除殆尽,这些“不值钱”的房子的房价本应该是只跌不涨的。然而这二十几年来,这些旧房子突然身价倍增,价值剧涨,房主的“财产”也与日俱增。这是为什么呢?很显然,原因是北京市内和上海市内的“地价”在涨,而且不单在涨,甚至在飙升。所以,这些老房子的房价也随之而猛涨。再说,房地产商不惜用重金来改建或拆迁这些旧房,当然他们看中的绝对不是这些旧房产,而是旧房子下的那块土地的“地产”。

 

既然中国市场上的“房价”不是真正的房价,而是“地价”。那么,涨高的“房价”,涨高的“地价”,应该归谁呢?一百年前,孙中山先生认为,“应该归之大众,不应该归之私人所有”。这一思想是孙中山“天下为公”伟大思想的一部分。

因为,涨高的“房价”,实质上就是涨高的“地价”。当时持有类似孙中山这种“涨价为公”观点的世界著名人物有俄国的托尔斯泰,英国的肖伯纳,德国的爱因斯坦,美国的杜威马克吐温等等名人。

对这一涨高的地价,国外有一个办法,就是征以财产税,也相当于我们现在说的物业税。

 

从房价中看“地价”,从地价中看土地的地价增值,是从现象看到了本质,抓住了问题的根本。

如果“地价”涨不停, “土地出让金”涨不停,中国的房价会降吗?建一些“经济适用房”能解决问题吗?

既然中国的房价中有很大的“地价”成份,所以要解决高昂的房价问题,就应该从“地价“着手。因为只有解决了地价问题,才能解辣手的房价问题。

世界上许多著名经济学家认为,私人追求“地价”的增值,已构成当代经济不稳定的重大因素之一。

问题是,今天中国房价中“地价”的增值,已经流入了一部分的私人之手,也就是说,已经流入了那些掌有“土地使用权”的人的手中,大多数中国人没有得利,或者得利很少。这无疑增大了社会的贫富差距。你可查一查当今富豪榜,你就不难发现,房地产在不少富豪的财产中所占的是多么大的比例。

 

经济学,既要研究如何更有效地创造社会财富,又要研究如何更公正地分配社会财富。而研究如何公平地分配社会财富,是每一个经济学家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

需要引起警惕的是,这种“地价”带动房价的高涨,我认为从经济学上来讲,它决不是社会物质财富的真正增加,是一种非物质性“价值”的升值,有时会变成危险的经济泡沫。

今天,席卷全球的金融风暴,其根源之一就是房地产引起的经济泡沫。

如何能做到孙中山先生所说的涨高的地价不应该归之私人所有”,如何把这些涨高的地价用税收的方式收回归全民共有,这是摆在我国政府在制定土地和房产政策上的一大课题。

所从“物业税”,实际上就是“地价税”,应该大力研究和推行。

 

个人简介
国内经济学专业毕业,曾赴美国进修。 计划写几本书,《经济学随笔》就是其中之一。 已写成的书稿有《亨利.乔治与中国经济改革》, 欢迎出版社约稿洽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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