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决不能成为“洋腐败”的温床

余丰慧 原创自 新浪博客 | 2009-08-18 03:06 | 收藏 | 投票

中国决不能成为“洋腐败”的温床

    日前,上海市检察机关以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澳大利亚力拓公司上海办事处胡士泰等四人做出批准逮捕决定(8月12日CCTV)。

   力拓案尚未平息,另一跨国行业巨头艾利·丹尼森又被曝出商业丑闻。美国媒体日前披露,全球500强之一、美国首屈一指的不干胶标签材料生产商艾利·丹尼森公司因向中国地方官员行贿而被有关机构处以20万美元的民事罚款。

   据有关媒体报道,国内一个民间经济分析机构公布了一份研究报告:“跨国企业在华行贿事件呈上升趋势,中国在十年内至少调查了50万件腐败事件,其中64%是跟国际贸易和外商相关的。”这几年通过媒体公开报道的重点典型案例有:德国电信巨头西门子公司案、2004年曝出的“朗讯案”、美国德普公司行贿案等等。

    这些在华外企行贿手段多种多样。有人用本土化来概括,笔者认为比本土化有过之而不及。本土化企业行贿公职人员往往普遍手段是送钱送物,而外企利用其独特优势,除了送财送物外,还承诺送孩子留学,以出国培训为名达到行贿目的,甚至帮助家属在海外谋职等隐蔽手段变相行贿。

    外企在华行贿愈演愈烈,一方面与国内环境有一定关系,在中国大陆一些企业不是通过公平市场竞争获得项目,而是通过行贿公职掌权人物来获得项目,这种状况使得来华外企耳濡目染,纷纷相仿,使其行贿开始本土化。另一方面,中国改革开放时间不长,对外界事情一切都感到新鲜、神秘甚至崇拜。对于来华外资企业,我们往往想得过于单纯,把其想的过于规范和神秘,认为,这些外企都是发达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国家的,一般都会采取公开、公平手段来竞争,而不会采取行贿等乌七八糟的下三流手段。其实,我们想错了,甚至是大错特错。越是资本主义国家的企业,为了追求高利润和效益,是不会估计任何情面和法律的,一旦在中国学会行贿,就会发挥的淋漓尽致,超过本土企业,在这点上中国企业也不是其对手。事实证明了这一判断是正确的。这是我们几年来对外企行贿放松警惕和打击不严的原因之一。

    更令人奇怪的是,外企在华行贿的事实往往是被其本国揭露和查处的。说美国、德国等在帮助中国反腐败是假,其真正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其本国外海企业的竞争公平。美国有一部《海外企业公平竞争法》,就是维护美国的海外企业之间在海外业务竞争上的公平的。其目的还是维护其本身市场经济体制的公平。当然,虽然主观上不是,而客观上起到了帮助中国反商业贿赂的作用。这也很值得我们思考。为何中国反腐部门发现不了,而远隔重洋的国家却能够发现和查处呢?

    外企商业贿赂在中国蔓延,受害最大的是中国。从经济发展的角度来看,商业贿赂背离市场经济的核心价值,危害宏观经济调控,恶化投资环境,制造经济泡沫。商业贿赂的成本最终要由全社会普通民众来承担。力拓驻华人员受贿和间谍门案件再一次警示我们,必须下决心采取得力措施遏海外企业在华受贿、行贿高发势头。必须从立法角度填补我国反商业贿赂特别是反海外商业贿赂法律的空白;同时,坚强监管,绝不手软的查处各种商业贿赂案件包括外资企业在华受贿、行贿案件,彻底维护中国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环境,决不能使得中国成为“洋腐败”的温床。

 

新闻链接:http://intl.ce.cn/zgysj/200908/13/t20090813_19771456.shtml

http://intl.ce.cn/zgysj/200908/13/t20090813_1977155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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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在金融战线奋斗20余年的资深金融工作者。在从事商业银行管理的同时,酷爱进行金融研究,各经济、金融报刊文章也一直不断。在做好这些本职工作的基础上,曾经尝试利用业余时间进行新闻时评写作,这一尝试可不得了了,竟然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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