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茄花园案一审被判重刑

庞亚辉 原创 | 2009-08-21 20:38 | 收藏 | 投票

        经营“番茄花园”网站的成都共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及其它四名被告因侵犯著作权,被处以罚款并被追究刑事责任。在本案中全面策划并操控“番茄花园”商业运作的孙显忠和番茄花园工作室负责人洪磊都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半,并处罚金100万元;被告张天平、梁焯勇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 2年,并处罚金10万元;被告单位成都共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被判处没收违法所得292万余元,并处罚金877万余元。

      盗版虽然被打了,因侵犯了知识产权并以此获利而受到处罚,这也应该说算是“罪有应得”,这体现出了法律的公正。但由此,我们却没有看到反垄断的进一步举措,如何确保民众用上廉价的、正版的软件,否则因为垄断的产生而使我们付出高昂的代价,这也是问题的另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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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卓跃营销咨询传播机构首席咨询顾问。营销咨询、家电问题研究、品牌塑造与危机管理、净水行业专家。品牌中国 “十大品牌专家”、武汉大学危机研究所专家、价值中国专家、东方卫视特约专家、多家企业顾问。著有《考验:危机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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