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税不是拔毛

刘军宁 原创自 VipBokee | 2009-08-31 18:01 | 收藏 | 投票
              征税不是拔毛
              不当税赋的道德后果
                      刘军宁

    十七世纪法国国王路易十四的财政大臣柯尔贝有一句经典的名言,“征税的艺术就像从鹅身上拔毛,既要多拔鹅毛,又要少让鹅叫。”这句名言至今还是中国税收的指导思想。以税务为专业的学生、学者没有不熟悉这句名言的。税收政策的制定者和执行者没有不赞同这句话的。
    根据柯尔贝的看法,在征税者的眼里,纳税人不过是提供鹅毛的鹅。征税者要拔毛,没有必要去征求鹅的同意,鹅是不能拒绝的。根据柯尔贝的算术,如果一次拔毛太多,鹅会因疼痛而大声抗议甚至试图逃跑。如果为得到全部鹅毛把鹅杀死,就难以持续得到鹅毛。所以最好的办法是在鹅的容忍范围之内每次少拔一些毛,这样可以取之不尽。如同经济学家奥尔森发现,政府的起源是由流寇向驻寇演化过来的。这些以掠夺为职业的人发现,与对掠夺对象加以一次性毁灭相比,对掠夺对象加以适当的保护,定期强征保护费更为有利可图。
    然而,这样的如意算盘并不能永远奏效。作为拔毛者的征税者总是有越拔(征)越多的倾向。当征税者急需鹅毛的时候,他们就顾不上鹅的不满和抗议。否则的话,路易十六也不会被送上断头台。换句话说,若是没有道德与制度的约束,征税者终将竭泽而渔、杀鹅取毛。
    如果我们在强盗的枪口或刀尖下被抢走钱财,我们的感受会舒服吗?当然不会!强盗的行径是不道德的,他们凭借暴力、没有经过我们的同意就抢走我们的钱财。人与人之间钱财往来的唯一道德的方式,就是基于双方自愿的同意,彼此尊重对方的权利,而不是基于暴力的威胁。强买强卖、强行劫掠都是不道德的。抢劫就是抢劫,不论抢劫者是蒙着丝袜的歹徒,或是穿着官服的强盗。柯尔贝所主张的税收艺术是不道德的。作为拔毛者的征税者没有征得同意就强行拔毛,拔毛者(政府)与被拔毛的鹅(纳税人)之间是也毫无平等可言。长久以往,柯尔贝式的没有道德基础的征税会产生严重的政治与道德后果。最严重的政治后果就是王朝的覆灭。
    在中国,税收问题常常被看作只与经济繁荣、公共服务和社会公平有关。然而,税收问题首先是道德问题。在一个文明的、道德的社会,政府存在的意义以及征税的目的是保护每个人的生命、自由与财产,提防各式各样的窃贼与强盗,而不是取他们而代之。
    因此,税收必须是道德的。要想使征税合乎道德,就必须把税收当作是平等的公民之间在自愿同意基础上订立的契约,据此成立政府,授权征税。这里涉及到两个要素:征税者与纳税者之间应该是平等的,二是任何税收必须得到纳税人的同意。满足这两个要件的税收才是道德的税收。没有经过代表和同意的税收就是单边的、霸王式契约。有道德基础的契约才有正当的道德约束力。没有道德正当性的契约是无效契约。
    税收跟国家一样是一个必要的恶,因为它动用了强制。因此,应该像对待国家权力一样,把它降低到最小限度,税收愈少愈善。税收的意图也许是道德的,但是未经同意且施加强制的手段是不道德的。用不道德的手段纵然是去实现可能道德的目的、终究也是不道德的。判断税收是否道德,征税的名义是不太重要的,重要的是是否征得纳税人的同意。
    一些骄狂的食税者不仅不去征得纳税人的同意,反而认为社会上的所有财富天然就是他们自己的,而不是纳税人的。他们认为举证的责任在纳税人,如果纳税人不能证明有理由保住自己财富,那么这些财富就属于官府的。而拿走纳税人的钱、乱花纳税人的钱却不需要经过任何举证。一个纳税人辛辛苦苦挣钱、照章缴税后买了商铺或住房,但是在四十年与七十年后却自动属于食税者,这是什么逻辑?许多官员还认为,自己在道德上高高在上,是官员养活了亿万民众,解决了他们的吃饭生存问题。当他们享受豪车豪宅吃着美味大餐,他们何曾想到,他们所享受的、所挥霍的,正是来自根本就不入他们眼的那些普通纳税人呢?
    在征税缺乏道德正当性的地方,食税者未经纳税人的同意,就大手大脚地拿走纳税人的钱,大手大脚地花,而且若是纳税人不从,就威胁把他们投入监狱。他们以纳税人的名义拿走他们的钱,实际上却是为了自己。当他们怀有“远见”的时候,仍然是在用纳税人的钱关照自己的利益。
    征税合乎道德与否对一个社会的道德状况有着巨大的影响。不道德的税收会带来严重的道德后果。最常见的表象,就是普遍的“逃”税。为了不交未经同意的税赋,纳税人不得不隐报瞒报、甚至作假。这些虽然是不得已而为之,但是对一个社会的道德资源造成极大的破坏。人本是道德的动物,但不道德的征收却不断侵蚀、冲击纳税人的道德底线,如此以往,使不道德的行为蔓延到税收领域之外,必将导致不道德的社会。究其源头,还是不平等的、未经同意的征税在作祟。
    不道德的征税为了平息纳税人的怨言,必然要在最有能力创造财富的人身上多拔毛。其后果是从重惩罚这个社会中最能干的人。创造财富的能力越强,受到的税赋惩罚越重,而且常常受到双重征税、加倍征税。而那些贪官的赃款却安然无恙。这样的征税怂恿了嫉妒,煽动了平均主义,导致社会发展失去动力,终将把大家都变成穷人。
    最严重的是,不道德的征税诉诸的是强制与暴力,强征巧取而不去征得纳税人的同意。这是一种强权的逻辑。如果一个社会被强权的逻辑所主导,每个人没有机会表达自愿的同意。强权的逻辑,必然要从税收的领域蔓延到其他领域,如此以往,必然导致一个强权的社会。这不仅背离了道德,更严重的是,它背离了文明!所以,一切税赋必须回到道德的轨道上来。
    (《凤凰周刊》2009年第17期)
个人简介
1993年北京大学政治学博士。曾为中国社科院政治学所研究员,哈佛大学费正清研究中心访问学者。现为文化部中国文化研究所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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