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再改革的契合点

单继林 原创 | 2009-09-14 19:37 | 收藏 | 投票

电力再改革的契合点
--------------------------------------------------------------------------------

     回顾电力改革已经进行的两年半多的时间,与改革同步,我们也遭遇了新一轮的电力短缺。从2003年到2004年,拉闸限电的省市由19个增加到26个,关于“电荒”的声音逐渐弥漫开来。
  作为曾追踪报道电力行业改革发展两年之久的记者,笔者也有幸在体制转轨和电力短缺的这一比较长的过程中,采访了许多业内专家政府官员和企业人士,也关注了许多问题。比如,发电企业到处“跑马圈地”,建设规模急剧放大,导致设备涨价前期工作不足而埋下安全隐患;全社会用电量每年以15%的速度增长,导致电煤全面紧张,价格上涨质量下降库存严重不足,一些发电机组不得不待煤停机;组建不久的电监会步履蹒跚、阻力重重,尚不能实现依法监管。
  笔者感觉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很多的业内人士已经认识到,绝对不能再走单纯地依靠行政命令的老路,更宜于采取经济手 段;而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就必须继续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找准再次改革的契合点。

电力改革是否要走回头路?

  对电力改革颇有研究的首都经贸大学教授刘纪鹏在谈到电力体制改革时,忍不住批评说,“3年前的电力改革是不成功的,是在一个错误的时间、以错误的方式、出现了错误的效果的‘三错’改革。因为改革后所有的风险都发生了,电荒出现了、电价上升了、五大电力集团已经有两家亏损了,电力改革中资产流失了。”(《北京现代商报》8月11日报道)
  笔者在采访中,也听到了诸如“成效有多大,改革必要性在哪里,成本为何在增大?”的疑问。那么,我们电力改革到底有无必要,到底能否走回头路?衡量继续改革下去的标准和不成功的标准到底是什么?
  在笔者曾发表的一篇《2004:中国电力之险》中认为,电价和电网安全将是今后电力市场化考虑的重点,早已“风雨飘摇”的电价上涨则成为一种必然。
  在电力供需趋于紧张的时期,即“电荒”来临的阶段,原被寄予“降低电价”的电改希望也被不断上涨的电价趋势“无情”地击碎。
  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研究所的一位研究员表示,在供需紧张的情况下进行电力市场化运作,恰逢电价正处于上升的涌动之时,生产资料价格大幅上扬,电力设备价格上涨,以及“四段式电价、三段式回报”的电价改革,使电价上涨成为一种必然趋势。
  电价的不断上涨,在短期内肯定是不会为民众心理所容易接受的,而处于越来越微妙局势之中的电力企业也在不断的应对着能源价格带来的成本控制:一个处于强势,一个处于弱势;一个要涨,另外一端并没有更好的办法。因此,民众只好寄希望于未来几年,通过政府的努力、企业的成本控制和监管机构的工作,使得电价逐步地降下来。
  中国2003年电力需求状况的发展变化和电价上涨,使中国各家独立发电厂商的股价大幅飙升,形成一片“形势大好”,但国际舆论认为,这些股票近期的前景并不乐观。实际上,从这两年多的走势来看,已经印证了当时的揣测和推断。
  据分析,正在进行的电力行业重组使监管方面的风险日益凸显;并且还将面临中国政策方面的可能变化。
  确实,中国电力的市场化过程,就是一种“开弓没有回头箭”义无反顾的精神。改革是一个不断深入与完善的“试错”进程。改革的条件可能并未完全成熟,但改革的初始动力强烈要求着突破;改革可能会停顿反复或者暂时的失败,也将有很长的路要走,但改革的内在逻辑和规律不可逆转,缺电与改革是相伴而生的,是改革的设计者始料未及的,也是深化改革的不利因素,但缺电与改革应该并无因果关系,反而可能从另一个角度印证了改革的必要性。
  我们来看这样一种逻辑顺序:厂网分开之后,必须确定输配电价,为了核定输配电价,必然要进行主辅分离;发电侧竞争启动之后,必须要打破单一购买者的局面,必然也要进行售电端改革,逐步放开用户选择全,才会形成完整的电力市场;只有建立其有序竞争的电力市场,我们才能实现改革的目标。
  当然,我们的改革的目标绝对不是电荒的出现、电价的上涨、电力企业的亏损与国有资产的流失,但从逆向思维来看,出现这些问题并不是改革的必然性,而是可能性;既然彼此构成不了双方的充要条件的关系,那我们就不该把出现的问题归罪在电力改革身上,而就要去找一些别的条件。

电力企业需改善综合业绩

  8月21日,在天津举行的中国企业500强发布会暨加快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高层论坛上,公布的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的营业收入总计为5.69万亿元,入围门槛是5.06亿元,位居榜首的国家电网公司,其营业收入为5900亿元,该家企业同时位列中国企业500强第二。此外,2005年中国服务企业500强排名第一的国家电网公司营业收入只相当于沃尔玛公司的24.75%。
  此消息并不意外。让笔者意外的是,仍旧没有资产收益率和利润率等指标的排名。显而易见,由于国有经济在我国服务业中保持了绝对的支配地位,严重的行业垄断经营导致服务行业企业效率低下,服务质量不稳定,服务创新能力普遍不足,因而在国际上的竞争力较弱。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副主席王禹民日前也公开表示,我国电力工业解困的根本途径是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目前困扰我国电力工业健康发展的主要问题是:电源结构不合理、电网与电源建设不协调、电力科技含量低等因素导致的资源浪费。他说,必须探索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路子”。
  路子归路子,还有一些困扰行业发展的具体工作需要业界来完善。
  据笔者了解,国家对电力行业的投入和产出比例,业内人士也表达了些许不满。尤其是资产收益率和利润率等简单指标,假设拿到国际上与一流公司相比较,往往是令自己汗颜。
  现在来说,从电力改革对电力企业的新要求来看,电力改革要求电力行业根本实现公司化、企业化的运作,要求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这意味着电力企业必须从原先只需保证安全供电而无需关心经济收益的纯粹的政府行为转变为既要保证安全可靠的供电,又必须对自身的经济效益、对投资者的投资预期负责的企业行为。
  在笔者采访的一些政府官员和电网公司电力企业的负责人中,曾有不少人公开表示,在未来几年,电力企业要逐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包括资本财务和人力管理等方面,是其后所面临的重中之重。也有不少人隐讳地暗指:这也是电力企业作为国有企业在之后改革所面临的最大困难和难题,将会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显而易见,作为资本密集型行业,发电企业和电网企业将来肯定不可能一直依靠国家的投资和补贴,作为逐渐推向市场的市场主体,它们也需要通过包括股市在内的各种融资渠道进行融资,以支持电厂和电网的建设和维护。对此,投资者对于投资资本的要求也会如同购买政府债券一样,要求回报是合理的。因而,发电企业和输配电企业都需要不断提升其综合业绩,以满足投资者的期望,否则将有不好的口碑,也势必遭到股市和投资者的惩罚。
  从中国电力企业目前的综合业绩水平来看,其内部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都远远落后于国际先进水平。资料显示,以经济效益为例,2002年分拆之前的国家电力公司的净收益率仅为1.4%,远低于国际一流电力公司高达近30%的水平,而这尚未考虑中国的火电厂目前几乎还没有计入环保成本这一因素。而且,电力改革对电力企业的经济效益还将造成进一步的冲击。
  对于发电企业来说,竞价上网将导致批发电价下滑,势必给发电企业的收入、利润和净收益率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因而,迅速提高运营效率以弥补利润损失已是迫在眉睫。
  对于电网公司来说,由于像东北电网公司和华东电网公司等区域电网公司,已经由原来的国家电网公司分公司转变成其子公司,要求有独立的成本核算和财务制度;因此,对于刚刚进入新角色的此类电网公司,也势必面临和发电企业相同的局面,因其更多的只能从输配端来获取利润,还要进行必要的维护设备等安全设备,可能面临的困境会更加深刻,也需要提高其运营效率以应对。
  虽然电力改革对输配电企业经济效益的直接冲击近期内尚不明显,但由于监管政策的诸多不确定性,例如,何时采用业绩定价法,业绩定价法具体规定如何,零售领域何时放开,零售价格何时下调等等,今后都可能直接影响到输配电企业的经济效益,因此,输配电企业也要未雨绸缪,加强内部管理,以免因市场环境的复杂变化而陷入被动。
  近期,麦肯锡运用业绩理念调查方法对中国电力企业调查发现,国内大多数电力公司在业绩管理体系上存在着相当大的问题。具体而言,在业绩理念的五大基本要素中,目标设定、业绩反馈和奖惩管理对于中国电力企业尤为薄弱:目标设置往往仅限于针对集体,缺乏个人的责任限定;欠缺挑战性,对于未能完成目标后的后果控制并不明确;业绩反馈的提供与个人发展目标并没有直接联系,个人业绩反馈往往演变成对于集体工作的总结;奖惩管理中往往不能区分个人业绩高低水平。
  在协调杠杆上,人力资源管理往往被中国电力企业视作行政事务性工作,而未能上升到应有的战略意义高度;运营的关键业绩指标同企业价值创造驱动因素联系不紧。在激励杠杆上,中国电力企业也很难跳出对资历和多数人认可的“平衡”的考虑。总之,长期以来,中国电力企业排斥了追求价值创造最大化和清晰的权责分明的业绩文化。
这些,恰恰需要中国的电力企业去努力改变和完善。

投资问题探讨

  为了避免电力投资的大起大落,我们在历史上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愿意接受科学发展观,重视电力发展战略与规划问题的研究,重视能源节约和可在生能源利用问题,落实需求侧管理的有关政策和措施。
  电力最短缺的时期,也是电力发展最快的时期,发电装机投产规模分别从2001年和2002年的1929万千瓦、1796万千瓦提高到2003年的3100万千瓦和2004年的5100万千瓦。在厂网分开之后,发电投资主体的投资热情空前高涨,尽管在电力发展中还有盲目投资违规建设问题,但在电源建设方面,我们已不再缺少投资主体。
  笔者认为,电力改革的最终目的是提供安全、可靠、充裕、优质、廉价的电能。中国目前还是发展中国家,电改的背景是经济发展快,电力缺乏,改革的首要目标是想方设法吸引资金,加大电力投资,说到底是解决“有电用”的问题。但达到这一目标的进程是漫长的,不可能一步到位。
  电监会副主席宋密曾多次表示,成立两年来的电监会正积极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主要从电力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区域电力市场试点工作的推进,对电价的依法监管和稳步推进电力体制改革方面来努力。发改委和国家电网公司的相关人士也从不同角度表示了政府意志在电力短缺时期的再加强趋势,比如,在一些地区强行采取的拉闸限电的措施,就可以看做是行政意志对市场化改革中出现的偏向问题的“纠正”和补充。
  一面是吸引投资,一面是不再缺乏投资主体;一边是市场化行为,一边是推崇行政意志干预,凡此种种,可以看出此前电力规划所面临的尴尬,这需要当前的有关部门来协调和处理。这对政府和电力企业以及电力监管机构似乎也是一个考验。
  现在比较清晰的思路是,宏观电力规划出现了问题,只能用宏观手段来解决;用市场手段就可以解决的,绝对不能再把行政意志强加其上,比如对当前电价改革政策的制定和实施过程。电力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应该考虑在发展中解决,垄断和计划被打破是迟早的事情,但也不能过多的强调“引入竞争”。
  在传统的电力市场结构和管制框架下,收益率监管是当时最主要的价格监管方式,但在电力企业完成企业化改革、在电力市场上打破纵向一体化企业的垄断地位后,如何建立适应新的电力市场结构的现代监管体系和新的投资机制,已成为中国电力市场进一步发展所面临的又一现实问题。
  现在看来,如何避免电力投资的大起大落,其根本出路还是要加快和完善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对中央和地方政府、电力投资主体以及电力监管机构作出合理准确定位,政府在重点作好电力产业政策、中长期发展规划和进行总量控制的同时,要进一步放松管制、鼓励竞争,尽量发挥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政府的工作重点应在“矫正市场的失灵”。电力企业则要加大企业改革力度,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增强投资风险意识和成本约束机制,根据经济发展规律、市场供需形势,确立企业发展方向,决定投资项目取舍,在竞争中建立可持续的竞争优势。电力监管机构则要根据国家的产业政策,建立和执行规范的市场准入制度,鼓励各类投资主体进入电力投资领域,限制过高的市场份额,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其中也应包括对电力建设环节实施必要的监管。
  在过去的十多年中,中国电力行业中外国投资成功者的总体数目要远远小于投资失败者的数目。美亚电力行政总裁谭兆栋就表示,一个重要的有效吸引外资的因素,就是有一个风险和收益平衡的政策法规环境,要求政府的各项政策和法规必须要公正公平并且透明。从笔者对法国电力、加拿大电力和美亚电力的接触中,更多的是提出建议,要求尊重和遵守已签署的合同和承诺;有一个风险和收益平衡的政策法规环境;要求引入环保和节能价格机制;加快迈向电力竞争市场的步伐以建立合理的电力过网价格;鼓励民营投资和新技术发展等鼓励措施等等。

直面电力增长方式与结构调整

  如何尽快实现电力增长方式和结构的调整,已经是一个迫在眉睫的问题。
  如今,我们的社会与经济增长方式确实面临着挑战与选择。
  美国的一位人类学家戴蒙德在分析了大量失败文明的教训后,将失败的社会分为四种类型。第一种,它没有预见到问题的出现;第二种,当问题出现时,社会的决策层没有理解;第三种,当理解这些问题时,却没有作出努力去解决;第四种,当决策层作出努力时,却失败了。我们已经能够越来越深刻地理解到我国社会发展所面临的危机和挑战,问题是,我们是否已经作出最大的努力去有效的应对呢?
  从电力行业的发展看。2004年,我国发电装机容量达到4.4亿千瓦,其中煤电约3.1亿千瓦,所占比例高达72%;到2010年,全国装机容量预计将达到7亿千瓦,煤电比例虽将有所下降,但仍占70%左右,而水电比例却要下降2个百分点以上。实际上,以现有的发展速度看,到2010年,全国装机也肯定会超过7亿千瓦,即使按多年平均电力弹性系数0.8计算,也将达到7.5亿千瓦,其中煤电约5亿千瓦,将需煤炭16亿吨。
  因此带来一个问题:我们的资源环境能否承受如此的发展规模和结构?
  一位老电力专家曾言,近年来,我国每年增加的几千万千瓦的装机容量,一种感觉是在犯罪;是否应该在电力和能源极限方面给国民敲响警钟,让其知道电力和能源的这种发展模式并不是正常的,带有一定的危险性,也很难以为继,也应该让电力能源行业引起足够重视。
  现在更多的人认为,电力过剩的危险正在悄悄逼近,而现有电力增长模式对资源环境的危险要远远大于前者。据了解,我们以前的电力规划都是根据国民经济发展速度与规模相应作出的,“十一五”电力规划和中长期电力规划大致也是按此思路形成的。已经有不少的专家在质疑这种规划模式,而提出应按照能源的长期稳定供应能力来确定经济增长速度;按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发展要求确定水、火、气、核电与可再生能源的合理比例,从而加快水电、气电、核电与可再生能源的发展速度。所幸,我们正在积极地作工作以改善这种现状。

找准市场和电价的交汇点

  2005年5月1日起,具有中国电价改革里程碑意义的《上网电价管理暂行办法》、《输配电价管理暂行办法》和《销售电价管理暂行办法》正式执行。业界翘首以盼的这三个电价管理办法将对电力市场化改革、对电力市场主体、用户和上下游行业产生哪些影响?电力企业将如何执行“新电价管理办法”?
  电价改革是电力市场化的关键环节,没有市场化的电价形成机制,就很难形成竞争性的电力市场。已经进行电力市场化的国家的经验教训表明,改革的难点和风险在于电价。电价设计的好坏、电价改革能否结合中国国情,是中国电力体制改革成败的关键因素之一,并且,电力市场面临的问题和风险也会在电价改革的实施中有所体现。
  对当前的电价改革,要避免过去在发展机制上大起大落、不稳定的问题,关键是建立基于市场的电价形成机制。要关注政府对价格的干预程度是不是出现了明显的退出,还要观察价格形成机制改革方案的走向,与改革的大方向是否一致。
  由于这套新电价管理办法仍保留了一些计划经济和政府干预的色彩,因此,在改革中,要处理好电价监管问题和电价管理问题。由于当前电价存在着两大问题:一是电价形成机制。二是电价结构。所以,新电价管理办法要重点解决好这两个问题,但能不能解决好,还要进一步观察。
  目前,电价管理机构与电价监管机构之间存在着不协调,在电价监管权、价格制定权方面存在一些问题,而由于存在这些问题,可能对电价新方案的实施产生不利影响。
  此外,电价改革的实施需要有配套政策和制度,最重要的配套制度就是要有针对电力企业的成本核算制度。比如,对电网监管的核心是成本,哪些该计入成本?哪些不必计入成本?我们能不能作到这些很细化的工作?如果作不到,就必然会出现一些问题。比如,可以把成本无限度地放大,而成本信息的不对称使得监管难以奏效。这些恰恰需要有配套的制度和配套的法规来完成,来作支撑。所以,电价改革不仅是价格管理问题,还需要配套的制度法规,需要信息的透明度、财务成本的细化和科学化。
  总之,电价改革将会使电力企业的市场特性更加突出,过去成本中反映在价格上的元素将表现出来。因此,要找准市场和电价的交汇点,使得这一机制更加贴近市场。比如,终端电价的绝对水平和相对水平将会变化,这将对各类用户和各用户之间的利益造成影响。电厂和电网是这次价格改革的受益者。广大用户从长期看,也是改革的受益者,但短期来看,用户会承受电价波动的影响,政策的行为在改革中受到规范和制约。一个看法是,新电价管理办法会引导用户合理用电和节约用电。

改革需要突破

  实施主辅分离是今年电力行业改革的首要任务。而到目前为止,改革的思路仍不十分清晰,其中的关键就在于如何真正实现“国退民进”,通过产权制度改革焕发企业活力。
  比如,我国大量的小煤矿的回采率只有10%左右,传统思路往往是加强监管力度;而在一些发达国家则是对煤矿产权实行招标拍卖,煤矿主真正拥有了产权,必然会加大安全投入,千方百计提高回采率,以获得效益最大化。这一思路可以借鉴到电力企业改革上来。
  此外,中国电监会要想成熟起来,以及中国电力市场的完善和培育,客观上需要中国高层次电力市场的形成。“电力交易所将是中国电监会成熟的标志”,刘纪鹏以前接受笔者采访时曾建议说,“必须着手成立中国的电力交易所”。在国外,电交所已成为电力市场的重要现实,电交所的运作借鉴了股票交易所的许多功能,在中国必须解决一个从电力的物理属性开展交易的问题,更重要的是将其作为一个金融概念,电交所己引入大量的期货送电、现货送电等金融概念,引入了会员制和金融机构。
  电力行业的职工持股也是一个备受各方关注的敏感问题。
  现在的现状是,“对目前电力资产的买卖和划转移交,监管实际上仍没起什么作用”。一资深电力研究人员表示。
  在2003年8月下旬,国资委、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精神暂停电力系统职工投资电力企业的紧急通知》。对于电力企业在改制中出现的问题,《通知》明确指出三条“原因”:违规实施国有电力企业职工持股改制;企业改制未经中介机构进行财务审计,国有资产未经评估或未通过公开竞价方式出售;国有电力企业的利润向电力系统职工投资的企业转移等。
  这个《通知》可以说是让电力系统欲“投资”发电或电网业务的职工中断了“发财梦”。该通知要求暂停电力系统职工(指经营发电和电网业务的各类企业和单位的职工)投资发电或电网业务的电力企业。
  浙江省电力集团公司一人士对笔者表示,关于电力系统的职工持股问题,实际上一些电力部门早就操作过了,不少电力部门都存在职工持股的现象。国泰君安的一位分析人士也表示,在电力行业的改革中,比如在眼下进行的资产重组和划转移交中,确实存在一些违反规定的做法,而这可能会给将来的电力市场结构、在各地区的市场份额和竞价上网等埋下“绊脚石”。
  笔者也在不少地方与一些电厂负责人的接触中了解到,因电厂逐渐地成为“稀缺”资源,厂方对买卖电厂和相关资产重组活动的意愿并不强烈。这就造成监管机构在电厂资产变动时的监督和管理的困难。但是,还是需要当前的电力监管机构加强对这些方面的监督和管理。
  实际上,一些职工持股企业当初组建的历史背景和贡献,一定程度上是可以借鉴的,每个企业都发展到现在固有其政府依赖背景,决不能因为其本身在这一行业里就冠以仅仅靠依赖垄断而取得的利润的称谓,还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电力行业职工持股企业现在面临的最主要的问题是如何避免关联交易,解决的思路一个是“堵”,一个是“疏”。“堵”的办法是改变企业性质,限制其发展,退出职工股份;“疏”的办法则是通过严格规范消除关联交易。前者在可操作性上会遇到很大的困难,也不利于企业的稳定与发展;尊重历史,加强规范,引导这些企业更健康的发展,可能是比较现实的“双赢”选择。但这同样需要创新思维。改革就是突破,就是创新,如果没有了突破与创新,任何改革都将难以奏效。

电监会权多了好不好?

  笔者曾在《七问电监会》一文中,具体的就其成立以来可能遇到的风险和难题进行了分析。两年多的时间过去了,低调的电监会处理了一些难题,取得了不错的成绩。现在更是有了慢慢将电价审批权移交给电监会的传言。
  可能根据国家的既定安排,电监会将慢慢的拥有不少原来没有获得的权限。在过渡了两年多的时间之后,电监会在履行了市场监管的职责和期望后,被发现还可以继续赋予新的职责,或者是说把原来就该掌握的权限,也可以继续实施有效的监管。根据分析,这在一定程度上缓冲了电监会一成立就过多牵涉到整个基础设施行业的价格管制体系中的可能矛盾,也避开了与新成立的国资委管理体系改革间可能存在的冲突。
  不知电监会在获得了这些权限之后,怎么去应对国情下的管理模式?怎么去适应新的理念和业内的潜规则?
  在2004年3月对电监会柴松岳的专访——《避免走政府行政管理的老路》一文中,笔者问到,电监会将如何确定监管政策的连贯性和长期性,以确保电监会在未来的发展中不逐渐沦为一个市场调研机构?
  在当时,刚刚成立一年时间的电监会处境微妙,作为首任电监会主席的柴松岳对此回答说,除了要继续推进和组织实施电力体制改革,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要坚决防止回到以往政府行政管理的老路,要把创造好的电力发展环境、公平竞争的环境作为监管工作的最高境界。
  在这一过程中,必须要确立“凡是市场能够解决的问题应由市场解决”的观念和依法监管、文明监管的理念,通过建立许可证监管和规则监管相结合的新的监管制度,增强监管的可预见性和透明度,使投资者在建立合理稳定预期的基础上衡量和规避风险;要保护好、发挥好、引导好各方面加快电力发展的积极性,处理好监管者与被监管者的关系,不干预企业正当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代替企业决策和经营;要适应新要求,提高驾驭市场经济、应对复杂局面和依法行政的能力。
  现在来看,电监会所具备的职责已经基本具备了的成功管制框架的重要因素——与政府职责分离,在这一情况下,电监会将在政府政策的框架内进行管制。而在市场经济体制环境下,有效的监管是解决市场失灵、保护消费者利益、维护广义的国家目标的手段。这一过程必须要遵循公正、透明、专业、独立、诚信的原则,这对成立两年多的电监会来说,依旧是一个长期而复杂的任务。
此外,由于中国电力企业大多是国有独资,领导人更多是任命制,而电监会管理和监管的职责更多的可能是利用政治影响力,比如,笔者就曾在不同的场合听过不同的电监会的领导人所说的“中国电力还是比较好管理的,很简单,有问题,摘掉它的红帽子就可以了”,分析其心态,可能也与现在的电力行业现状相吻合,毕竟,在电力领域里,只要有了行政管理的权限,就可以更好的行使它本来的市场职责。深层次的考虑,在未来的几年内,这种行政管理多于市场职责的相互交叉影响和使用的情况,可能会继续存在,而这是否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中国的电力市场化改革呢?
  此外,电监会能否成为大能源监管的前身?此前,笔者曾在采访中听到这么一种声音,电监会应采取多元化措施,最大限度地参与电信网络、天然气和城市自来水等在终端服务领域的竞争,最终形成以电力网业为主,向其他相关城市基础管网扩展的多元化城市供应设施集团。电监会终将形成一个大能源监管,石油、煤炭、天然气、电力都将作为其重要组成部分。
  比如,在新界定电网价格和电网利润时,希望能够通过国家电网公司开通新的资源,来弥补电网作为自然垄断行业存在的弱点,以维持新的国家电网公司在退出发电领域之后的良性利润循环。这是因为,它既不能大规模涨价,又不能指望国家的补贴来造血。而广辟利润来源,通过向电讯网、天然气和自来水等基础供应产品的扩展来发展电网,是培育电网造血功能的重要措施。况且,事实已证明,通过电力线实现对电讯扩张的技术在发达国家已成为可能。
 

       发表日期:2005年8月27日    出处:中国发展观察杂志  作者:单继林   

       链接:http://www.chinado.cn/ReadNews.asp?NewsID=387 

个人简介
远水浮仙棹,寒星伴使车
每日关注 更多
单继林 的日志归档
赞助商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