壳牌石油业绩超中石化一倍 员工数不及其10%

林鸿波 转载自 http://www.ifeng.com/ | 2009-09-25 08:16 | 收藏 | 投票

在今年7月发布的《财富》全球最大500家公司排名中,皇家壳牌石油排名首位,其业绩超过中石化一倍,全球员工有10万余人,而据不完全统计,中石化员工数已超过100万人。也就是说,中石化以不到人家一半的经营业绩养活着10倍于人的员工,其盈利水平如何高得起来?倘若再加上“天价吊灯”所折射出的铺张浪费、跑冒滴漏,有多少“高额垄断利润”不能被挥霍殆尽?

今年上半年以来,在国际油价大幅走低,其他油企纷纷降价的情况下,中石化坚持不降价策略,并抛出国内“裸”油价仍低于美国一说,引起市场对其“高额垄断利润”的质疑。9月21日,中石化总裁王天普对此回应称,不存在“高额垄断利润”。

为了证明中石化不存在垄断,王天普引用了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对垄断的定义:少数大资本或大企业的联合,通过控制某个或若干部门的生产和流通以获取高额垄断利润。垄断的目的在于获取高额垄断利润。垄断价格是获取垄断利润的主要手段。

实际上,这只是完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垄断定义,而且还是马克思在100多年前所下的定义。时代发展到今天,曾经的定义或许已不足以概括全部,而垄断行为也完全有可能出现新的表现形式。

在国内并不存在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中,中石化等石油巨头作为老牌国企,垄断着国内几乎所有原油资源,这不是资源性垄断又是什么?凭借对资源的垄断,“石化双雄”在整个行业中的地位举足轻重,民营企业不得不仰他们的鼻息,这何尝不是行业性垄断?赋予“石化双雄”如此特权,同时每年又因莫须有的“政策性亏损”给予大规模财政补贴,这难道不是政策性垄断吗?凡此种种,“中石化不存在垄断”之说,不啻为一个天大的笑话。

更何况,对照马克思所下的定义,中石化难道不正是“控制了某个或若干部门的生产和流通”吗?至于有没有“获取高额垄断利润”,更多的取决于企业本身,与垄断行为本身似乎关系不大。“高额垄断利润”本就没有明确定义,同样的利润在旁人眼中也许足够“高额”,在垄断者眼中或许依旧微不足道———尽管所有人都觉得中石化早已赚得盆满钵溢,高居全球500强第9位也在支撑着公众的这种判断,然而中石化却一如既往地热衷于“哭穷”。

暂且将这种矫情搁在一边,中石化“盈利水平比国际同类公司低”的原因究竟何在?通过这组数据或许可见一斑———在今年7月发布的《财富》全球最大500家公司排名中,皇家壳牌石油排名首位,其业绩超过中石化一倍,全球员工有10万余人,而据不完全统计,中石化员工数已超过100万人。也就是说,中石化以不到人家一半的经营业绩养活着10倍于人的员工,其盈利水平如何高得起来?倘若再加上“天价吊灯”所折射出的铺张浪费、跑冒滴漏,有多少“高额垄断利润”不能被挥霍殆尽?而这难道也可以算作不承认垄断的理由吗?

当然,中石化的垄断还是明显有别于国外垄断巨头的,那就是,他们的垄断地位并非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博弈而来,而是凭借自身优势几乎天然获得。这种从娘胎里带来的垄断优势,造就了国内石油巨头目中无人的张狂个性———一方面,不遗余力地对下发动价格攻势;另一方面,面无愧色地向上讨要财政补贴。垄断的目的固然是为了获取高额垄断利润,但垄断价格却未必是其主要手段———仅以2008年为例,中石化净利润为297.69亿元,但却同时获得了503亿元的财政补贴。当财政补贴远超经营利润之时,石油巨头似乎没必要将价格攻势作为获取高额利润的唯一途径。

令人遗憾的是,即使如此,石油巨头也从来没有放慢过追赶国际油价的脚步,在一次次疲于奔命的油价逆势上扬之后,人们吃惊地发现,所谓理顺成品油定价机制,也许不过是使石油巨头多了一柄“削铁针头”的尚方宝剑。作为价格主管部门,当发改委也饶有兴趣地附和中石化的所谓“裸油价”的时候,不得不让人猜测,其是否已被根深蒂固的垄断巨头所绑架。更加令人沮丧的是,即使是曾经被人寄予无限厚望的《反价格垄断规定》,也分门别类将石油巨头排除在外。《反垄断法》管不了,主管部门也管不了,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格局固若金汤,石油巨头想不张扬怕都很难。也难怪中石化会在“裸油价”之后,再次以惊人之语公然撩拨公众的神经。

当公众因垄断巨头的傲慢无礼而义愤填膺之际,人家却一本正经地告诉我们,这根本算不得什么垄断。但不知,如此偷梁换柱、信口雌黄,是否也是一种货真价实的垄断品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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