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干部“带病上岗”需打“组合拳”

刘纯银 原创 | 2010-01-05 18:23 | 收藏 | 投票

防止干部“带病上岗”需打“组合拳”

刘纯银

党政干部选任不再是“一把手”说了算;选人用人“关卡”越来越多、过程“复杂化”,不让干部“带病上岗”;用人失误问责不再“打太极”,而是直接从“一把手”开始……近来,针对长期存在的干部选拔任用“痼疾”,各地纷纷着力推进选人用人制度改革,呈现一派干部选任的新气象。(12日《中国青年报》)

毛泽东同志说过,“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关键在班子,关键在干部。实践也证明,各级领导干部的能力如何,直接决定着整个党的执政能力。应该说,这些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总体上是比较健全、完备的,也切实把那些靠得住、有本事、肯干事、干成事的优秀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但不容忽视的是,也确实有少数地方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搞权钱交易、权色交易或任人唯亲,仍然存在一些走形式不走程序、走后门不走正道、走关系不走原则等不正常的现象。特别是有些地方,干部选拔任用的权力过分地集中到了少数人乃至个别人的手中,使得干部选拔任用的一些重要部门成了办具体事情的部门,根本没有能够“说上话”的份,结果出现了干部“带病上岗”的不良现象。正如大名县委书记王晓桦所说,现在个别地方存在的“一把手”独断专行作风,不仅破坏了党内的民主氛围,更让群众对选拔出来的干部难以信任,也让党和政府在更多方面失去公信力。

进入新世纪,我们党执政面临的风险和考验大大增加,对干部队伍素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如何有效治理干部选拔及任用过程中出现的“带病上岗、岗中染病、岗上传病”现象,是党的干部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直接关系着民心背向,关系着党的发展大计。

因此,我们要以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为指导,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形成充满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具体来说,一是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提高素质、优化结构、理顺关系、完善制度为重点,积极推进党委领导班子配备改革,改进干部考察工作,进一步扩大党内民主,切实把那些政治坚定、能力突出、作风过硬、群众信任、善于领导科学发展的优秀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努力把各级党委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政、团结协调、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坚强领导集体,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是要强化组织提名权,弱化个人提名权的基础上,通过创新民主推荐、民意调查、群众满意度测评等工作,织起了一张严把干部竞争性选拔关的“大网”,避免干部“带病上岗”,进一步匡正用人风气。也就是说,要通过制度设计对“一把手”进行制约,破除其独断专行的作风,真正选出一批心向百姓的干部。

三是要强化监督机制和问责制度。强化监督手段,健全监督机制,是防止干部“带病上岗”的有效途径。为此,各地各部门要围绕落实好群众对干部工作中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在坚持《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公开环节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干部工作有关环节的公开。在民主推荐环节,实行民主推荐预告公开、大会民主推荐结果公开、个别谈话推荐结果公开;在干部考察环节,实行干部考察预告公开、干部考察结果公开;在讨论决定后,实行干部任前公示。同时,要健全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制度,即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追究主要责任人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总之,要以中共中央办公厅近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的意见》为指导,多措并举,切实改变当前干部管理中存在的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促进干部健康成长,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真正把那些政治上过得硬、发展上有本事、群众信得过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

个人简介
安徽省岳西县人,有高级工程师、经济师两个职称。从2005年底开始涉足时评,先后在《半月谈》、《新华每日电讯》、《羊城晚报》、《中国青年报》、《中国财经报》、《中国改革报》、《光明日报》、《工人日报》、《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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