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不仅仅是分权

宋圭武 原创 | 2010-10-21 12:32 | 收藏 | 投票

       民主不仅仅是分权

                                  宋 圭 武

    在现实中,推进民主化进程,是一个大趋势。但如何推进,有许多问题就需要澄清。

    比如权力的分散或分权问题。权力的分散或分权仅仅是民主化的一个阶段性步骤,若权力的分散并没有实现权力的制衡,这种权力的分散就有可能导致混乱。在这种情况下,只不过是将一个集权中心变为多个集权中心,并没有实现事实上的民主化。

    比如,中央将一部分权力下放到省上,或者省上将一部分权力下放到县上,但在下放的过程中,并没有健全权力的监督和制衡机制,这种情况就有可能导致一放就乱、一收就死的情况。

    再比如,现在有些地方权力都分散到各个单位,但在各个单位,实际权力都掌握在一把手上。这种情况导致一个皇帝变成了多个皇帝,虽然看起来社会是权力分散的,但实际是各个单位都有一个皇帝。这样导致的结果是,各个单位既没有实现民主管理,社会整体也是一团乱象,也就是社会发展既没有体现局部优化,也没有体现整体优化。

    所以,民主,是需要分权,但分权仅仅是一个步骤,在分权之后,还必须要实现权力的制衡。从某种意义上讲,权力制衡要比权力分散更要体现民主的本质。权力可以不分散,但权力一定要受到制衡。制衡有可能导致均衡,而分散有可能导致混乱。

当然,不管是权力的分散,还是权力的制衡,都不能体现民主的本质。民主的本质或民主的最终目标应是实现社会正义。若所谓的民主并没有实现社会正义,这样的民主就是伪民主或是形式民主。这里,民主既要体现多数人的意志,也要保护少数人的合法权利。也就是不管是多数人的利益,还是少数人的利益,有效的民主应保证利益的获取总能符合正义原则,而不是相反。

也许有的同志会问,什么是正义原则?正义原则就是长远的社会整体利益是至上的原则。当然,要实现绝对正义的状况也许是一件难事,但在现实中,我们总可以相对的实现一些正义原则。也就是虽然我们在正义原则的实现上不能做到最优,但总可以实现次优的状况。在实践中,有一些基本的价值应是体现正义原则的,如对生命的尊重、平等、爱等,这些基本原则是我们在推进民主化的进程中必须要坚持的。

另外,民主的主体条件是公民必须要有厚实的公德或公共意识。民主本身就是一种公共行为或公共事务,若公民没有公德或公共意识淡薄,民主的实现就缺乏德性基础,民主的好作用就很难得到有效发挥,弄不好民主就可能导致一种异化的结果。如在现实中,一些人明哲保身,或麻木自私,或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或注重讲关系等,这种种行为就是缺乏公共意识的典型表现,也是与推进民主化健康发展背道而驰的。目前,中国要推进民主化进程,其中公共意识的淡薄就是面临的一个重要困惑。

通信地址:甘肃省委党校经济学教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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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职称: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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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介
宋圭武,男,汉族,1964年生,甘肃靖远人,中共甘肃省委党校(甘肃行政学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主任、二级教授,甘肃省人民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主要研究方向为三农问题、经济理论和中国经济改革问题。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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