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拆迁就不难

刘纯银 原创 | 2010-11-29 14:40 | 收藏 | 投票

  “拆迁这样的大事,当然要选自己最依赖的人拍板。”日前,合肥井岗镇龙塘村民舒服兰在城中村改造 “村民自治”小组代表大会上,郑重投下选票。据介绍,由于旧城和城中村改造涉及面积大,人口结构复杂,为了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合肥市决定实行“村民自治”,把是否拆迁改造的决定权交给群众自己。(11月22日《安徽日报》)

  众所周知,近些年来,随着城市建设的加快,土地征用和拆迁问题越来越多。然而,由于一些地方拆迁方法简单、粗暴,以致近些年来拆迁引发造成悲剧屡见不鲜。如9月10日上午,江西省抚州市宜黄县凤冈镇在拆迁期间发生一起烧伤事件,拆迁户三人被烧成重伤。10月30日凌晨2时许,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金胜镇古寨村,一待拆迁民房内发生入室行凶案,造成一死一伤。其实,这些年来,类似的暴力在全国各地均不同程度存在,只是有些违法违规拆迁事件媒体没有曝光而已。殊不知,一桩桩拆迁流血事件的发生,折射少数基层政府或部门不把群众利益放在心上,不能依法依规办事。最终伤害的是民心,损害的是党和政府的形象。

  今后,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征地拆迁仍将在各个城镇延续。为避免暴力拆迁重复上演,国务院办公厅还专门发文,要求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笔者认为,只要各级政府真心实意地把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放在工作首位,做好拆迁工作并不难。这不,地处大别山腹地、鄂豫皖三省的接合部的河南信阳市新县就有这方面的成功经验。正如《第一财经报》报道说:新县模式的成功秘诀可以归纳为三点:提升价值、共享权益、保障民生。具体而言,就是政府通过基础设施建设来提升土地价值,与失地农民合理分享土地增值;最关键的是,以黄金地段来安置失地农民的生活和就业,保障其未来的民生和出路。无独有偶,近几年来,合肥在拆迁工作中,也是本着尊重群众意愿、补偿与市场相衔接、一把尺子量到底等原则,并创新“净地上市”等方法,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努力实现了和谐拆迁。最典型的是,位于合肥闹市区万达项目旁边的一个旧城改造项目,由于超过一半的老百姓不愿意改造,所以就一直没有改。

  我们领导干部常讲:群众利益无小事。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城中村改造、拆迁,其实实际是一次利益的调整。这就需要各级政府在推进城市建设中,不能把发展经济和保护群众利益放在了对立的位置上,为招商引资甚至可以舍弃群众利益,更不能充当违法违规拆迁的保护伞。要始终树立坚定的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切忌与民争利;要出于公心,不可有急功近利攫取“政绩”的歪心,更不能有中饱私囊捞获“猫腻”的恶念;要找准公共利益和群众利益的“平衡点”;要依法行政,力戒“只要方向对头,不怕政策过头”的积习;要明白,那些鬼鬼祟祟地施行“权力暴力”,其结果,只能激化矛盾,影响安定,败坏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威信。相信:只要我们各级政府始终将贯彻群众路线、做好群众工作作为开展一切工作的根本途径和根本保证,就能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折迁工作也就能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就会不断推进我国城镇化建设步伐,最终造福于民。

个人简介
安徽省岳西县人,有高级工程师、经济师两个职称。从2005年底开始涉足时评,先后在《半月谈》、《新华每日电讯》、《羊城晚报》、《中国青年报》、《中国财经报》、《中国改革报》、《光明日报》、《工人日报》、《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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