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干预房价没有危险吗?

胡伟新 原创 | 2010-11-09 19:58 | 收藏 | 投票

       运用《价格法》对房地产市场进行调控方面,一些地方政府已经有所尝试。在今年9月1日起实行的《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中就明确规定:房地产市场价格总水平出现剧烈波动等异常状态的,价格综合管理部门可以会同有关部门对相关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公告、会议、书面通知、约谈等方式给予提醒告诫,对经提醒告诫仍未规范价格行为,违反价格法律法规的,由价格监督执法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早在今年5月,曾有媒体报道称,发改委正在牵头起草一部比“国十条”更严厉的房地产调控政策,该政策涉及政府在楼市中该起到何种作用。在今年国务院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意见中,“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一栏,住建部为牵头单位,发改委则位列第二。

  但我认为:市场调节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手段,如果动则就采取直接干预企业价格的方法,会使企业的经营风险骤然加大,当然如果违法了垄断法和不正当竞争法,则应当在程序的指引下采取听证的方法进行干预,而不是没有法律依据的胡乱干预。那样只能造成政府的越权和越位从而导致市场经济秩序新的混乱。

个人简介
第一人:提出防控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要创新变被动为主动,为脱下口罩做准备。 第一人:旗帜鲜明的指出房地产税是西方价值观下的产物,从征收的后果实际和理论论证出中国不应征收房产税。 第一人:建立人民币区块链侧链侧链: 亚货…
每日关注 更多
胡伟新 的日志归档
[查看更多]
赞助商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