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能遏制哄抬物价,还要扩大生产干吗?

郝金刚 原创 | 2010-12-28 13:56 | 收藏 | 投票

  为营造良好、祥和的节假日购物环境,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12月27日,太原市物价局针对全市各经营者发出劝诫函。并对经营者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恶意价格违法行为,提出了最高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规定。(山西新闻网)

  时下,各地物价如同脱缰的野马一样飞速上涨,芸芸众生,苦不堪言。上个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控制物价上涨幅度,各地相继行动。但是,虽然说各大媒体都说物价降了很多,但总体来看,效果根本就不理想。究其原因是各级政府忽视了抓生产环节,只是注重抓供应环节。说白了,只对哄抬物价行为进行罚款,却不愿意去组织人手进行商品生产,这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吗?这样的社会能和谐吗?

  对各种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大量囤积制造市场供应紧张,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的各种违法行径予以严厉地打击,这是民心所向。但仅仅依靠罚款是很难遏制这种丑恶现象的。问题的关键是,政府部门要保证市场有充足的供应及流通环节的畅通。否则,生产成本不断上涨,运输的成本不断增加,而不允许商家涨价,这难道符合场规律吗?

  正如,有朋友指出,对于农产品的价格上涨,暴露出农业在国家经济中的薄弱点。但是,抑制通货膨胀如果仅从控制投机、流通领域中的炒作问题入手,只能是望梅止渴的权宜之计;如果单从抑制粮食及农产品的价格上涨入手,只会使种地的农民越来越穷,而富人越来越富,撂荒地耕地越来越多,城乡差距越来越大;如果只对农产品价格进行抑制,只会使土地的撂荒现象更严重,有关粮食和农产品的农业发展从何而谈呢?

  “仓廪实而民心安”,民生紧连着民心,得民心者得天下。各级政府应该让“有形之手”通过“无形之手”来稳定物价,这才是长久之策,这才能达到长治久安。才能保障人类社会的和谐稳定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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