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倡廉:说的多,还不如做的精

郝金刚 原创 | 2010-12-29 19:16 | 收藏 | 投票

  国务院新闻办29日发布《中国的反腐败和廉政建设》白皮书,这是中国首次发表关于反腐的白皮书。白皮书详细阐述了中国反腐败和廉政建设的职能机构。

  据白皮书介绍,中国的反腐败和廉政建设领导体制与工作机制,是由中国的国体和政体决定的。在反腐败和廉政建设实践中,中国探索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中国新闻网)

       近几年国家对于反腐倡廉工作重视度超越以往任何一个时代。不仅是反腐倡廉的制度不断翻新。而且凡是全国性反腐倡廉的会议,中央政治局领导基本全部出席。仅仅2010年一年间就有多次全体政治局常委参加的反腐倡廉会。从年初中纪委五常会胡锦涛总书记义正词严的“领导干部应树立制度面前没有特权意识”,到现在中央政治局专门召开的反腐倡廉2011年工作会布置会。一年间政治局但凡开会必谈反腐。可见,腐败在当下的危害程度有多大?
  
       官员腐败的行为,历来是人们所痛恨的,早在《诗经》就有记载“硕鼠硕鼠,无食我黍!三岁贯汝,莫我肯顾。逝将去女,适彼乐土。乐土乐土,爰得我所。……”人民用硕鼠讽刺当政者,表达了奴隶的反抗和对理想国度的向往。然而在当今经济繁荣、社会文明的中国,官员腐败问题却是更上一层楼。反腐的口号,每年都在喊,反腐的机构很健全,但结果,所惩治的腐官只不过是官场中的冰山一角。为此,人民的怨恨四起,社会的不平在延伸,但腐败的问题山河依旧,腐败官员依然高枕无忧。

  中国反腐的制度、机构、人员、制度很多,但中国问题官员却在逐年增多,涉案的金额越来越大,涉案官员级别越来越高。主要原因有三,一是我们国家的司法不能独立。如果,这个国家绝大多数官员都将面临死刑——要知道贪污受贿判处死刑的起征点很低啊,十几万就可以判死刑了,如果这样的话,恐怕计划生育也不用搞了,(笑声)几千万官员瞬间就没有了;二是法律在权势面前失去效用。尽管我们惩治腐败的法律明文规定有不少,可一旦实施起来,这一条条明文规定就会失效。因为纵多官员在审判他人的时候,往往会想到,如果自己将来犯事该怎么的问题,因为他们自己本身也是不干净的。为此,当这一帮人狼狈为奸的时候,法律便如同摆设!用在民身具有效用,用在官身失去疗效!三是对现有腐败官员惩治的太轻的缘故。如一些被惩治的腐败官员坐牢了,还可以在牢狱里享受‘特种’待遇,为此,对一些腐败分子来说,贪污如同吃饭,运气好,尽情挥霍民众财产;运气不好,大不了坐牢,就算当一次度假,体验另一番人生!为此,很多官员一旦坐在位置上,便会流露出人性贪欲的丑恶,很少能做到克己奉公,遵守法则办事!因为现有的官员,多半是绝对权利只是在个人的绝对享用!

      “位不在高,为公则名;权不在大,清廉则灵。斯是公仆,服务于民……”(欧阳耀伟)。无论时代怎样发展,廉洁清正永远是时代的呼唤,勤政廉政永远是人民的期盼。2010年8月27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上指出,在和平建设时期,执政党的最大危险是腐败,而孳生腐败的根本原因是权力得不到有效监督和制约。“这个问题解决不好,政权的性质就会改变,就会‘人亡政息’,这是我们面临的极为严峻的重大考验。”

       思考反腐败问题,不论从何种角度看,问题的逻辑起点还是落在体制上,需要执政者的决心与智慧。要根除腐败,就必须进行政治体制改革,使得政府权力民主化,真正做到以民为本,落实选举权让老百姓真正当家做主。

  
西方的反腐措施何以比较有效?

  
政改是反腐治本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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